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是“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對照“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的標準要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圓滿完成《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五年規劃》)各項目標任務,獲評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順利迎接中央依法治國辦實地督察,為全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高質量建設“強富美高”新南京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推進改革創新,提升政府職能履行法治水平。
1.全面落實中央和省重大決策部署。制定《〈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規劃綱要〉南京實施方案》,70項清單任務有序推進。編制完成《南京都市圈發展規劃》。召開寧鎮揚黨政聯席會議,簽署《共建G312產業創新走廊框架協定》《寧揚城際共建補充協定》等一攬子協定。召開南京都市圈黨政聯席會議,簽署《共同打造高質量發展區域增長極框架協定》等13個協定。長江經濟帶“百項提升工程”支撐作用明顯,18項長江大保護和綠色發展特色工作成效顯著。嚴格落實長江“十年禁漁”禁令,完成“兩河三湖”流域1041艘捕撈漁船、2059名漁民禁捕退捕任務。
2.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把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全力推進。印發依法防疫實施方案,出台貫徹實施意見,發布依法防疫十項措施。委託南京大學社會學院對全市開展疫情防控和推進復工復產所做工作的社會認可度進行調查和評價。調查結果顯示,南京市民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高度認可,經濟社會發展恢復迅速,對城市發展充滿信心,認為南京未來大有可期。
3.穩步推進“創新名城、美麗古都”建設。成功舉辦第二屆“南京創新周”,總投資額超過1080億元。推動10042家企業進入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同比增長39.8%。新增3家省級重點實驗室、1家省級科技公共服務平台,新立項118家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2020年《自然》雜誌科研城市排名中,我市居全球第8位。垃圾分類開局良好,廚餘處理能力達1650噸/日。再獲“全國文明城市”稱號,得分在省會、副省級城市中排名第三。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明顯,水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省第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一。
4.高質量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學習宣傳國務院《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提升全社會各方面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意識。對涉及營商環境建設的規章、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檔案進行全面清理。推動制定《南京市最佳化營商環境辦法》,確保我市營商環境建設與上級營商環境改革方向充分契合。“南京市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獲評首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中,我市“招標投標”“開辦企業”等12個單項指標進入全國前十;《後疫情時代中國城市營商環境指數評價報告》中,我市營商環境指數和法治保障環境指數均列全國前十。
5.持續深化各項改革任務。江北新區、江寧區完成省社會主義現代化試點任務,江寧區集成改革、秦淮區“兩賦兩強”改革在全市推廣。江蘇自貿區南京片區“1+9”政策全面落地實施,14項改革試點和案例獲得推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現全覆蓋。積極推動自貿區南京片區承接省市權力事項,梳理市級賦權負面清單,目前市級暫不賦權事項為91項,僅占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總數的9.1%。在自貿區南京片區和擴大試點地區開展“證照分離”全覆蓋試點,累計惠及企業13218家,占新設立和變更經營範圍市場主體的82.7%。“一件事”改革、“寧滿意”工程等繼續深入推進。“一網通辦”事項數占比達95.76%,新華傳媒第三方評估顯示“寧滿意”綜合滿意度達98.7%。進駐政務服務機構的政務服務事項比率、一窗受理事項比率、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實現最多跑一次比率均達到100%。
6.健全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深化“大數據+格線化+鐵腳板”機制,爭創全國首批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起草《南京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開展法治鄉村建設三年行動,深化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全市省級以上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占比達53%。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進園區活動,全市16家國家、省級園區公共法律服務實現全進駐。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進格線工作,組織人民調解員、律師、法治宣傳員等主動融入格線化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確保每個格線至少配備一名“格線法律服務員”。建鄴區司法局組織公共法律服務進格線活動被《人民日報》刊登。
(二)立改廢釋並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高質量完成年度立法計畫。按照年度立法計畫,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全部立法項目在起草階段提前介入,制定政府規章1部(政府規章制定辦法),廢止政府規章3部(管線規劃管理辦法、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制定地方性法規2部(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修訂地方性法規2部(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夫子廟秦淮風光帶條例)。《最佳化營商環境辦法》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常態化開展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清理。組織開展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專項清理工作8次,涉及《民法典》、自貿區、食品藥品安全、野生動物、最佳化營商環境、外商投資等方面。針對《民法典》的出台,結合我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最新成果,對220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逐一進行對照清理,重點查找與法律法規、改革決策及政府職能明顯不一致、不適當、不協調、不可行的突出問題,保留113件,修改40件,廢止34件,宣布失效33件。
3.狠抓規範性檔案前置審查和備案審查。建立疫情防控等重點領域檔案審查“直通車”機制,審核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規範性檔案43件。出台《關於行政規範性檔案認定的指導意見》,解決檔案審核人員對界限標準把握不清、該審未審、不該審卻審等問題。對各區各部門制發的規範性檔案進行不定期、不打招呼網上專題巡查。全年前置審查各類規範性檔案395件(市委市政府165件,市級部門230件),備案審查各類規範性檔案71件(區政府28件、市政府部門43件),對20件各區各部門報備的規範性檔案開展第三方專家評審。
4.開展法律實施效果評估試點。成立評估專項工作組,組織各區各部門開展全面自查評估,委託南京大學法學院進行第三方評估。對生態環境監測、公眾環境權益保障兩個領域的法規規章實施效果進行專項評估,形成覆蓋立法、執法、司法、守法與普法四個方面,內容翔實、建議務實的綜合評估報告。
(三)完善規則程式,推動落實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1.有效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五大程式100%落實。市委、市政府完成法律顧問換屆工作,各區各部門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實現全覆蓋,242個部門建立公職律師制度,全市1208個村、社區均已建立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
2.積極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將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納入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計畫重點推進。市公安局、市規劃資源局、市建委、市政務辦共5個事項列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並向社會公開。推動各區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六合區、浦口區和江北新區均向社會公布了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3.依法規範政府契約管理。制定《南京市政府契約管理辦法》,從政府契約的啟動、訂立、審查、履行以及糾紛處置五個環節強化契約監管,實現對政府契約全過程“閉環管理”。梳理2017年以來市政府簽訂契約履行情況,排查政府權利主張。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市政府契約履行情況。
4.嚴格規範政府經濟活動行為。召開專題座談會,全面了解市區政府、各級開發區、政府職能部門和國資平台等參與經濟活動的現狀。組織市政府法律顧問蒐集案例素材,對政府重大契約審查、國資監管等制度規範進行專題調研,形成《關於“政府經濟活動法治化”的調研報告》。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政府經濟活動法治化問題。
(四)深化體制改革,推行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積極推進街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在全市街鎮推進相對集中處罰權,制定《街鎮相對集中處罰權方案》和權力事項清單報送省政府審批。經批准我市在各轄區相關鎮和街道行使宗教事務、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清真食品監督保護、物業、城鄉規劃、市容環衛、市政工程、城市綠化、戶外廣告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和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編制《街鎮綜合行政執法文書模板》《製作說明》《示範案例》,組織專項培訓,指導各區依法開展街鎮賦權工作。
2.評價驗收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組織對12個區、21個市級行政執法部門2019—2020年推行“三項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形成問題清單,完成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從檢查情況看,多數行政執法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出台配套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具體制度和執法規範細則,形成1+3+X制度體系。全市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公示平台,2020年行政許可信息698294條、行政處罰信息21975條在平台進行公示。配備萬餘台執法記錄儀、相機、錄音筆、無人機等執法記錄設備,規範記錄,過程留痕。確定4800多條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事項法制審核目錄清單向社會公示。
3.強化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管理。開展行政執法主體確認和人員證件核發工作,全面梳理執法主體以及人員變更情況。確認公布第一批行政執法主體485個(不含公安238個),行政執法持證人員總數18800人(不含公安等部委頒證)。分6期完成867名新增行政執法人員崗前培訓。指導各區各部門將審核確認的行政執法主體、人員信息和證件信息錄入《江蘇省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管理系統》。加強對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完成論證起草工作。
4.推動落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印發《關於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措施》。召開重點執法領域相關部門工作座談會,部署執法監督和“兩法銜接”工作;舉辦全市安全生產“兩法銜接”工作培訓班。開展執法檢查跟蹤監督,市司法局隨同市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和消防救援部門對企業危化品安全生產、固廢危廢、特種設備、消防安全等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全程跟蹤監督執法部門協同配合及執法程式。完成全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抽取市、區兩級不同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和其他類案卷155件。全年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備案683件,較去年增長13.3%。
(五)規範權力運行,健全權力多元制約監督體系。
1.依法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對288項行政權力事項進行動態調整,其中,新增46項,取消32項,合併29項;現有權力事項6704項。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嚴格兌現向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保護投資者權益,提升政府公信力。推進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建立誠信檔案。
2.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390件,辦結2213件,辦結率92.6%。落實政府新聞發言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制度,市委市政府全年舉辦新聞發布會96場次,發布包括《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新100條》《政府規章制定辦法》等120項主題。
3.自覺接受多元監督。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落實政府重大決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制度,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486件。接受司法監督,傳送司法建議89件,反饋56件;傳送檢察建議82件,採納76件。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行政審判年報提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措施。市政府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及敗訴率繼續雙下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民眾監督,各級行政機關通過多種途徑主動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通過多種形式積極受理民眾投訴舉報,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4.強化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加強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政府投資、公共資源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監管,強化內部流程控制。有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施審計監督全覆蓋,實現對全市一級預算單位全覆蓋。完成21名市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組織9個區審計局對9名鎮街負責同志自然資源資產開展離任審計。
(六)以人民為中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持續推進“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動,開展春節及“兩會”期間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系列活動、疫情防控期間社會矛盾糾紛專項排查調處活動、“法潤南京•春風行動”系列活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百日會戰”專項活動、“排風險、建清單、除隱患、保穩定”專項行動等。全年全市各類調解組織共化解矛盾糾紛15.5萬餘件。
2.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大力推動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深入推進公調、訪調、訴調等工作,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不斷完善。全市143個戶籍派出所派駐專職人民調解員400餘名,通過公調對接機制化解各類糾紛4萬餘件。各區普遍設立駐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推動建立非訴訟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構建非訴訟糾紛解決綜合平台。各區成立非訴訟服務中心,基本建成派駐法院、信訪部門的非訴訟服務分中心,線上非訴訟分流中心投入運轉。
3.增強行政複議的公信力。收到市政府各類行政複議申請555件,受理546件,不予受理9件,審結492件,複議案件綜合糾錯率30%。積極推進公開聽證、陽光聽證,召開公開聽證會409次,聽證率75%。改進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方式,對38件涉企環保行政處罰、社保稽核、強制拆除等案件,實地查看現場,召開協調會15次,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4.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納入對區司法局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估標準,建立出庭應訴情況通報、庭審評估等配套制度。承辦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197件,以市政府為單獨或第一被告的一審案件27件,開庭17件;市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出庭17件,出庭率100%;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87.2%。
(七)強化保障措施,確保年度目標任務落地落實。
1.強化組織領導。市區政府及其部門始終堅持在黨委的領導下統一部署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法治政府建設列入市委常委會、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年度重點任務並嚴格督察督辦。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常務會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計畫、規範行政執法、政府契約管理等工作匯報,就市法院審判年報所提建議作出整改批示,部署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補短板、強弱項”專項活動等重要工作。市委依法治市辦召開第四次會議,專題部署中央依法治國辦對我市進行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的迎檢工作。
2.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補短板、強弱項”專項活動。立足實際,對表對標,開展有廣度、有深度、有精度的檢視排查,全市收集問題清單306項,匯總形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28項問題清單。對檢視排查出的問題不迴避、不掩飾,找準整改切入點,堅持問題不解決不放手。28項問題清單中,22項整改落實到位,其餘6項完成階段性任務,建立長效整改機制。
3.總結評估法治政府建設五年情況。組織各區各部門開展自查自評,委託東南大學法學院開展第三方評估。評估報告指出,五年來,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標《五年規劃》相關要求,積極採取措施,真抓實幹,有力推動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各項要求在南京落實;通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努力,《五年規劃》明確的162項目標任務基本完成,人民民眾的認同度和滿意度顯著提高;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等7項具體工作需要落實長效措施,進一步解決新情況、新問題。
4.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考評督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規定要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補短板、強弱項”專項活動“回頭看”督察,針對七個方面28項具體問題實行清單管理,逐項銷號。將法治政府建設指標納入法治南京建設監測評價指標的重要內容,設定五個方面15項具體指標,分別對各區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設定個性化評價指標,指導各區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監測評價工作。繼續將法治政府建設成效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和黨建考核的重要指標。
5.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實踐創新。著力打造“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南京品牌。推動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實踐、制度和理論創新,發掘基層法治建設的亮點特色。市司法局、公安局、律師協會“律師遠程會見中心”,市中院“聘用制專職技術調查官機制”,市政務辦“‘網際網路+公共資源交易’雲服務平台”,浦口區行政審批局“工程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模式”,六合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委政法委“最佳化營商環境‘法治111’服務體系”等5個項目獲評全省法治建設創新獎。
6.“七五”普法圓滿收官。印發《全市“七五”普法終期評估驗收工作方案》,制定評估驗收細則和評分表。成立由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分管領導任組長的4個檢查組,對全市12個區、16個市級機關和市屬學校、企業進行實地評估驗收。梳理全市“七五”普法工作特色亮點,深入總結整改,獲得省評估驗收組高度評價。“聚焦長江”水法治宣傳園地被全國普法辦確定為第三批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這是我市首個入選的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取得了預期進展成效。但對照新形勢、新任務和人民民眾對法治建設的新期望,法治政府建設仍存在一些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力度不均衡,審管銜接機制有待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設質量有待提升,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有待拓展,輔助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執行仍不到位,一線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能力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究其原因,一是少數基層和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抓法治政府建設主動意識有待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人員配備偏少,隊伍力量與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艱巨性不相適應;二是法治政府建設考評督察抓手剛性仍不足,監測評價、實地督察等措施的落實力度存在層層遞減的趨勢。三是部分基層政府和部門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履職意識和能力不能有效適應法治政府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推動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
(一)全面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市委主要領導主持常委會、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及時傳達學習中央、省委關於法治工作的最新部署,強調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常務會議學習貫徹中央、省、市委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要求,帶頭推動依法行政要求的落地落實。舉辦《民法典》專題輔導講座,把實施《民法典》擺在法治政府建設的突出位置,推動《民法典》在政府工作中全面有效執行。各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時學習傳達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始終堅持法治政府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充分運用南京法學資源優勢,全方位立體化推動《民法典》學習貫徹落實。
(二)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市委主要領導定期主持理論學習中心組法治講座暨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市政府主要領導2次主持常務會集中學法,2次組織市領導和各區各部門負責人網上觀摩法庭庭審。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法治專題培訓納入市管領導幹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市委組織部組織領導幹部學法活動13次、專題講座8次、培訓13次,累計培訓市管幹部近300人、處級幹部340餘人,組織7批次197名新提任市管幹部參加黨規黨紀和法律知識考試。
(三)切實加強責任落實督察考評。將法治建設成效作為政績考核指標納入年度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等次評定的重要依據和參考。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年終述責與定期報告工作制度。抓好法治建設工作責任落實督察,組織法治政府建設年度督察。
四、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設也將步入新征程。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將堅定信心,真抓實幹、善作善成,奮力交出法治政府建設新征程的“南京答卷”。
(一)全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謀劃。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對照“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的標準要求,全面落實中央、省統一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科學謀劃制定“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推動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始終走在全省全國前列。探索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與政治巡察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深入開展示範創建活動,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南京品牌。
(二)毫不放鬆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落實落細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按照超大特大城市標準開展疫情防控能力儲備。開展多渠道監測預警,做好“應檢盡檢”。做好入境人員採樣、轉運工作,強化隔離場所衛生學管理,加強經“快捷通道”入境人員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確診患者醫療救治相關工作,為集中隔離人員提供必要的診療服務。做好重大會議活動疫情防控工作,確保組織保障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應急準備到位。
(三)持續打造最優法治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南京市最佳化營商環境辦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繼續大幅取消審批事項,擦亮“不見面審批”“寧滿意”“企業家服務日”等招牌,推進惠企政策即早即辦、免申即享,將“先解決問題再說”機制延伸到企業服務。貫徹落實《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清單、社會信用聯合獎懲清單、社會信用懲戒豁免行為清單等配套制度。全力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強化反壟斷和防資本無序擴張,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
(四)大力強化依法行政能力。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推進政府契約法治化、規範化管理。加強市域社會治理等重點領域制度保障,實現對所有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加大食品藥品、環境保護、醫療衛生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深化街鎮綜合執法改革,提升一線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落實與法院的行政爭議化解機制,互通行政執法、行政訴訟的綜合情況,統一辦案尺度和法律適用標準,督促行政機關及時防範消除執法風險和隱患,形成良性互動、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指導行政機關不斷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維護司法權威和行政公信力。
(五)深入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把和解調解作為行政複議應訴辦案的重要形式,加強當事人與行政機關的協調溝通,實施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體系,健全訴前多元解紛聯動銜接機制,對行政相對人進行充分釋法說理,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全覆蓋”,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手段促成解決爭議,實現從源頭上減少進入行政訴訟程式的案件數量。通過多種方式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應訴能力,堅持定期通報出庭應訴情況,嚴格落實負責人不能出庭情況說明制度,加強對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日常監督和考核考評,進一步提升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質效。提高行政複議辦案質量,確保全年經複議後被訴訟案件的敗訴率不超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