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情況
2020年以來,
玉州區衛生健康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工作職責,全面履行衛生健康行政職能,實行權責清單動態化管理,最佳化公共服務。行使行政職責主要涉及《執業醫師法》《人口和計畫生育法》《母嬰保健法》等9部法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公共場所管理條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等 39部行政法規,《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等137部部門規章。此外,還有《廣西壯族自治區愛滋病防治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等6部地方性法規,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等5部地方政府規章。主要執法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衛生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工作;組織開展了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方面的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指導區基層衛生、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深化公立醫院改革,繼續實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調整,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情況
玉州區衛生健康局認真落實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規範性檔案“三統一”制度以及網上徵求意見平台要求,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公眾參與機制,對擬出台規範性檔案通過召開徵求意見座談會、在政府網站平台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等形式,多方徵求意見。嚴把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關,對制定依據不齊全、徵求意見不完整的,一律退回起草股室補充完善。按照“三統一”的要求,進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按時報備。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情況
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要求,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範圍和程式規定》,明確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的重大事項範圍,規定衛生健康工作各項重大行政決策,必須嚴格按照調查研究、聽取意見、聽證、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式進行,嚴格執行重大決策程式規定。對報送區委、區政府審議的重大事項、代政府草擬規範性檔案等重大事項決策,積極向有關單位徵求意見,並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對重大行政處罰,召開聽證會,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對違法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進行研究,屬於法定許可權內管理事項,與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無牴觸,與上級有關檔案精神一致,沒有違反公平競爭原則,按規定程式報批。動態調整權責清單、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按照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要求,組織逐條對行政權力項目目錄進行了認真清理。按照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動態調整原則,已對部門責任清單進行了相應調整。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範裁量範圍、種類、幅度,避免了自由裁量權的濫用。依託政府入口網站等載體,加大對行政執法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信息公開力度,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情況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執法行動。圍繞社會廣泛關注、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衛生健康突出問題,強化與公安、市場監督、食藥監管、教育、婦聯、工會等部門聯動,切實開展專項整治和重點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各類案件,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2.建立“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通過入口網站將2020年“雙隨機”監督抽檢任務清單公布,按時完成2020年“雙隨機”監督抽檢任務並完成了系統錄入工作,“雙隨機”抽檢結果已在信息公開平台上進行公示,對抽檢結果不合格的單位視情況實行責令整改或立案查處。
3.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落實《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信息公示,推行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後公示,編制行政執法權責清單、雙隨機清單、全過程記錄清單、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清單,並根據執法工作實際及時更新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執法結果信息。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情況
2020年,按照“一事通辦” 利企便民改革要求,梳理編制“一事通辦”清單,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共梳理10類行政權力事項(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其他行政權力)和依申請事項18項,18項依申請事項中 “只需跑一次”事項數為18項,“一次不用跑”事項數為0,“最多跑一次”事項比例為100%;18項依申請事項均進駐政務中心辦理,依申請事項網上辦理率100%。按照“廣西一體化網上辦事平台”系統錄入要求,完成80個政務服務事項的梳理,包括行政許可18個,行政給付5個,行政確認5個,行政獎勵18個,行政裁決1個,其他行政權力12個,行政處罰13個,行政強制1個,行政檢查4個,行政徵收1個,公共服務2個,已完成全部行政權力事項錄入工作,接受公眾監督。同時,根據《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區“一事通辦”事項“八統一”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完成 “八統一”事項報送工作。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情況
1.落實領導幹部年度學法任務。高度重視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的落實,制定專題法制講座計畫,邀請有關專家對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專題解讀。2020年,先後組織學習《憲法》及其修正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局機關公務員及其他公務人員參加2020年度全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考試。通過培訓學習和考試,全區衛健系統領導幹部和職工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提高。
2.強化行政執法人員法治培訓。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以上黨課、組織觀看電教片、警示教育、組織參加普法考試、專題培訓等方式,把學法融入加強黨性修養、提高幹部職工依法行政能力的工作中。2020年,先後組織舉辦監督能力提升班、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培訓班、行政處罰案例評查等專項業務培訓,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受訓人員累計受訓186人次。組織參加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統一培訓和考試。2020年9月,組織區局機關、衛生計生監督所及鎮(街道)衛生計生服務站(所)共28人參加培訓考試。
(七)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2020年,我局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總體部署,結合衛生健康部門工作實際,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黨組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組織班子成員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匯報,對衛生健康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具體部署,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具體問題。研究制定區衛生健康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召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總結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並部署今年工作。通過召開會議、聽取匯報、講評工作、交辦任務等方式嚴格規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認真執行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分別向區政府和市衛健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並針對年度考核存在問題認真落實整改。同時,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年終工作考核,督促各股室以及下屬執法機構做好各項依法行政工作,切實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貫穿到決策、執行和監督的全過程。2020年我局將法制專項工作經費3萬元納入部門財政預算,其中包括法制宣傳與培訓、行政徵收、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等方面的經費預算,提供有力保障。
(八)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為全方位、多角度展現衛生健康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進展,樹立衛生健康系統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宣傳工作要求,通過報刊微信群、衛生健康部門入口網站等平台,加強對衛生健康系統依法行政和醫療衛生行業的宣傳報導。結合各類衛生宣傳日活動,組織各醫療衛生單位人員上街設點向廣大市民開展衛生知識和衛生法律法規宣傳和諮詢活動,大大增進了城鄉居民民眾對衛生健康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和了解。據不完全統計,各醫療衛生單位共出版健康教育宣傳欄35期,舉辦健教講座6次,開展健康諮詢活動16多次,發放資料7000多份,開展健康檢查義診37次。
二、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指導和監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分散在多個股室,股室之間統攬、交流、指導,部分工作任務出現脫節、錯漏現象。階段性工作監督力度不夠,法治政府建設監督措施落實仍不到位,相關股室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不夠重視。
(二)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法水平不高。我區目前行政執法單位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員從非執法工作轉入執法工作,對工作中需要具備的相應法律知識還很缺乏。加入執法工作後,部分工作人員又沒有系統、全面地接受相應的崗位技能培訓,相關法律知識掌握的不夠全、不夠細,從而造成執法水平不夠高。部分鎮街道持有效《行政執法證》的執法人員不足。
(三)衛生監督執法人員不足。衛生監督涉及面廣,監管對象多,目前衛生監督工作人員大多是機構改革中從非專業部門撥入,沒有專業知識,監督執法能力弱,單位撥監管存在一定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