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玉州區全民健康政策,實施執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衛生健康、政策、規劃,制定地方衛生健康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玉州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依法負責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和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鎮(街道)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領域對外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負責玉州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玉州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協調有關部門對玉州區愛滋病實施防控和干預,控制愛滋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二)指導玉州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承擔玉州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玉州區防治愛滋工作委員會、玉州區保健委員會、玉州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區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廣西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進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2.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職責、區民政局的老齡工作職責、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衛生健康局。
3.將區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劃歸區衛生健康局,全面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職能轉變。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玉州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玉州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玉州區應對人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等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依法對相關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的行為。
4.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並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政秘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綜治、雙擁、安全生產、後勤、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組織開展全局各項工作績效考評。
擬訂玉州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股(體制改革股)
擬訂玉州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和協調最佳化玉州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玉州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玉州區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項目規劃和管理的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信息化發展規劃、衛生健康統計調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衛生健康信息平台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參與玉州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研究指導公立醫院改革,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法制監督與職業健康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信訪、維穩、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法制培訓及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政務服務及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辦理;負責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負責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視窗行政審批事項受理、諮詢、初審、制發文(證)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評審、論評和審核等相關工作;指導鎮(街道)衛生健康和計畫生育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綜合監督,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重大衛生違法案件;負責醫療糾紛處理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健康素養工作。
負責玉州區衛生健康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政風工作;協助派駐紀檢組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和批評、建議、詢問等問題;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轉辦的其他事項。
(四)疾病預防控制股(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實施與管理。擬訂玉州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協調相關部門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分析和交流;指導和規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處置;指導全區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有毒有害因素的風險監測和組織管理。
承辦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承辦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五)基層衛生股
研究擬訂玉州區衛生髮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規劃實施全區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實施與管理;擬訂玉州區衛生人員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鄉村醫生工作;指導開展初級衛生保健工作的實施;指導開展全區健康扶貧工作的實施。
(六)醫政醫管股(衛生應急辦公室)
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執行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組織指導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建立完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的評價和監督體系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監督管理和評價等工作,監督指導玉州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組織開展對一級及以下醫療保健機構、專科醫療機構設定的現場審核和校驗;指導玉州區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療臨床重症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臨床藥學、臨床實驗室管理、血液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協助做好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的處置工作;協助做好玉州區衛生健康行風建設工作;協助法制監督與職業健康股做好醫療糾紛處理處置工作。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和重點學科建設;指導玉州區醫療衛生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實施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組織實施全科醫生人才培養制度;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協調指導衛生健康相關醫學考試、業務培訓。
擬訂玉州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和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指導和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協調重大活動衛生應急保障。
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自治區基本藥物政策、基本藥物增補目錄及全區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和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中醫藥管理股
擬定玉州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參與擬定重大中醫藥項目規劃、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組織開展中醫藥重大理論和實施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重點項目管理。協調促進全區中藥產業發展,推進重點中醫藥項目實施和技術開發,組織開展全區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指導中醫藥與健康旅遊、健康養老、養生保健等相關領域融合發展。負責新聞宣傳及中醫藥文化建設有關工作,指導玉州區中醫藥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玉州區中醫藥統計和信息化工作。
擬定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玉州區各類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綜合管理中醫藥執法監督工作,監督並指導中醫醫療廣告的審查工作;規範中醫醫療服務秩序,督辦重大中醫醫療違法案件;參與指導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和指導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的培訓工作。
擬訂玉州區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監督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標準實施。監督中醫醫療、保健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服務規範實施;負責中醫醫療質量監測與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科技能力建設以及學術交流、科技合作等工作,組織實施中醫藥重點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組織開展傳統中醫藥、民族醫藥古籍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與提高。
負責玉州區保健對象、醫療照顧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玉州區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
(八)財務股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系統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玉州區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負責資金管理和社會撫養費徵收的統計分析工作。
(九)婦幼健康股
擬訂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玉林市級、區本級相關項目,管理婦幼健康與人口計生相關信息;依法監管婦幼衛生、計畫生育、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助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和病殘兒童醫學鑑定相關工作;做好計畫生育手術的證明核實工作;做好轄區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許可證審核工作。
(十)人口家庭發展與老齡健康股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玉州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