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玉林市玉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玉林市玉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玉林市玉州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林市玉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玉林市玉州區一環北路301號
  • 所屬部門:玉林市玉州區政府
  • 現任領導:陳超(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 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根據授權負責本行政轄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辦理區本級企業登記註冊,指導全區企業登記註冊。建立全區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全區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對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進行查處和指導,查處督辦轄區內大案要案和疑難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 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授權負責本行政轄區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協助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
(五) 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廣告、制售假冒偽劣、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承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指導轄區消費環境建設,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工作。
(六) 負責全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區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 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八) 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九) 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 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監督實施轄區監管範圍食品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規範化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玉林市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 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規範標準化活動。(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規劃指導全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扶持全區
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全區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落實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開展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
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知識
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
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
(十七)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檢查、糾正、處理價格違法行為;組織實施明碼標價工作,監督檢查明碼標價的執行情況;負責價格誠信工作;負責受理價格舉報投訴,依法處理舉報投訴案件。
(十八)負責轄區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技術標準;落實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藥品安全風險。
(十九)負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標準管理和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轄區範圍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組織實施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二十二) 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 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落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建設。落實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大力推廣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進一步減少與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2.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加快整合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領域政務服務視窗,大力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提升對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服務水平。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管理,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整合12315、12331、12365、12358、12330五個平台建設。最佳化發揮平台功能作用。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和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4.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多層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推動市場監管執法力量下沉。
5.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激勵機制,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
6.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十四) 有關職責分工。
1.與發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區發改局主管鹽業工作,制定並貫徹執行鹽業產業政策,負責工業鹽管理,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和供應應急管理、糧食儲備應急管理制度。
2.與市公安玉州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玉州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區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藥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藥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處置措施。
5.與區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自然資源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案件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內設機構

(一) 政秘股。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信訪、檔案、信息化管理、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文字綜合性材料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及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規範統一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行政處罰案件聽證的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申請強制執行及與法院的溝通協調。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普法教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
(三)行政許可審批股。
1.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營業執照核發以及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推進登記註冊便利化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機關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統計分析和歸檔工作。
2.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息公示和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和監管系統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建立並實施經營異常名錄、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並實施。負責“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推進誠信經營。
3. 組織開展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調查研究,擬訂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有關措施。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庫。
(四)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股(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辦公室)。
1.擬訂實施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稽查辦案和反壟斷的制度措施。負責全局案件查辦全過程的跟蹤監督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區性影響、跨縣、區的大案要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工作,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和行刑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承擔本部門禁毒、掃黑除惡平安玉州建設工作,協助區相關部門開展各項專項執法行動。
2.擬訂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案件。承擔監督直銷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網路交易與消費環境股。
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開展契約、拍賣行為、經紀人及經紀活動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指導查處契約欺詐違法行為。指導玉州區消費環境建設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擬定消費投訴舉報處理的制度措施。
(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1.負責分析掌握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領域的安全形勢。擬定實施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領域質量安全監管制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負責提供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2.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含特殊食品)的經營管理規範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酒類銷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 負責組織擬訂農副產品交易市場有關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規範、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參與商品交易市場布局、培育、提升發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的專項治理,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誠信市場創建工作。組織推進市場主體誠信經營。承擔規範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工作。
4.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區有關部門和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擬定食品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方案並協調、監督實施;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協調和指導各鎮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相關工作;協調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監測。
5.承擔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協調指導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鎮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七)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股
1.監督實施藥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規、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配合開展藥品質量抽查檢驗。分析藥品流通(零售)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協調開展轄區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做好藥品經營企業行政許可工作。
2.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流通管理法律法規、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環節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配合開展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組織協調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配合做好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行政許可工作。
3. 負責組織擬訂中藥材交易市場有關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規範、維護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參與商品交易市場布局、培育、提升發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的專項治理,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誠信市場創建工作。組織推進市場主體誠信經營。承擔規範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工作。
4.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化妝品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轄區化妝品安全形勢及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協調開展全區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配合開展化妝品質量安全抽查檢驗。
(八)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股。
承擔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信息。組織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負責牽頭安全生產工作,對接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
(九) 工業品質量發展與安全監督管理股
1.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和規劃、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除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外)巨觀質量監督和產品質量發展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獎勵制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玉州區“質量強玉”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擬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產品(除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外)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做好各級抽檢不合格報告的後續處置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3. 負責組織擬訂工業品交易市場有關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規範、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參與商品交易市場布局、培育、提升發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的專項治理,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誠信市場創建工作。組織推進市場主體誠信經營。承擔規範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
4.組織實施國家計量制度。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擬訂地方計量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5.擬定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指導推動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6.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擬訂全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劃、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區產品認證、體系認證、服務認證工作。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十) 智慧財產權、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1.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並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縣(區)、園區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和軍民融合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金融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及普及工作。
2.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研究提出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專利執法工作,承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承擔打擊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3.擬訂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和指導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承擔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執法工作,組織調處商標糾紛。
4. 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玉林市玉州區知識產權局日常工作由智慧財產權、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承擔,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一)財務和審計股。
負責編報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固定資產、基本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固定資產會計總帳、協助實物的歸口管理部門做好實物的管理、登記和清查盤點工作。負責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非稅收入的票據管理工作、罰沒物資的管理工作。
(十二)人事黨建股(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股)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本局黨的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意識形態、績效考核。負責指導本局扶貧、鄉村振興。負責本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統戰和其他群團組織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委和聯繫區紀委駐玉州區市場局紀檢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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