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東西湖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有關要求,現公布本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1年本區現行有效規章0件,本年制發行政規範性檔案5件,本年廢止行政規範性檔案10件,本年宣布失效行政規範性檔案2件,現行有效規範性檔案件。本年做出行政許可處理決定121441件,做出行政處罰處理決定6527件,做出行政強制處理決定2328件。本年行政事業性收費總計25578.4993萬元。
武漢市東西湖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1年本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86件,其中,自然人申請182件、商業企業申請1件、法律服務機構申請1件、其他申請2件。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予以公開120件、部分公開8件、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不予公開2件、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不予公開1件、屬於行政查詢事項不予公開1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36件、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6件、其他處理11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3件。
武漢市東西湖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1年,本區受理行政複議23起,其中結果維持2起,結果糾正7起,其他結果6起,尚未審結8起。受理未經複議直接起訴12起,其中結果維持3起,結果糾正0起,其他結果5起,尚未審結4起。受理複議後起訴5起,其中結果維持4起,其他結果1起。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重視程度不夠。部分單位不夠重視,政府網站欄目設定更新不及時,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全面,且更新形式單一。
2.業務素質有待提高。部分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變動未及時報送,工作人員對政務公開相關工作不熟悉,造成信息獲取不及時和聯絡不暢的問題。
(二)下步改進計畫
1.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效率。開展多種形式的信息公開方式,不斷改進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單位要對本單位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進行調整更新並及時發布,要結合我區實際,進一步細化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工作流程,進一步完善解讀回應等工作機制,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切實提升政務公開規範化水平。
2.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提升業務能力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效。
3.加強監督指導,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認真履行對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指導的職責,以善於公開的舉措推動服務,努力建設現代法治政府,切實增強人民民眾滿意度、獲得感。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政府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
暫未收取政府信息處理費。
(二)建議提案辦理公開情況
2021年,本區承辦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1件(主辦)、省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提案1件(會辦);承辦市人大政協定提案共22件,其中:市十四屆人大六次會議議案2件(均為會辦)、代表建議9件(主辦1件,會辦8件),市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建議案2件(會辦)、提案9件(主辦3件,會辦6件),均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辦理任務。
區人民政府辦理了區人大政協定提案共172件(含閉會代表建議1件)。其中,170件(含閉會代表建議1件)代表建議和提案均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辦理任務;1件議案和1件建議案均達到年度辦理工作目標。
(三)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
2021年已完成省、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及考核指標要求。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重大建設項目批准與實施、公益事業建設、公共資源配置)
1.重大建設項目批准與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已在區政府入口網站“重大建設項目”子欄目:“項目進展”“市級重大項目清單”“重大設計變更信息”“項目核准審批備案”“項目執行”“項目竣工”中對東西湖區重點建設項目、規模、總投資、進展情況進行公開。已通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各審批部門網站,公開重大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備案信息。加強各公開平台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共享,強化信息公開審核,確保公開信息同源,內容一致。
2.公益事業建設。已在區政府入口網站“公益事業建設”欄目公開鄉村振興、社會保障、教育等十五個領域政府信息內容,保障人民民眾對公益事業建設工作的知情權、監督權。
3.公共資源配置。已在區政府入口網站“公共資源配置”欄目通過各部門網站和相關平台互聯互通,公開徵地信息、建設用地批准、規劃許可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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