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漢區司法行政工作要點

2020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開局之年。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司法為民,勇於搏殺衝刺決戰,為全面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提供強有力法治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0年江漢區司法行政工作要點
  • 發布單位:江漢區人民政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支部主題黨日為抓手,推動學習抓在經常,融入日常。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長效機制,用好“學習強國”平台和省市教育基地,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
2.堅持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旗幟鮮明講政治,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以釘釘子精神抓落實。狠抓《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和《湖北省實施<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細則》學習貫徹,自覺對標對表,完善配套措施,紮實做好迎檢準備工作。貫徹上級黨組織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決策部署,定期向區委匯報司法行政工作情況,落實請示報告、政治督察、政治輪訓等制度,把黨的絕對領導貫徹到各環節。
3.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要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壓實黨組書記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市委“十一條禁令”,堅決反對和糾正“四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淨化司法行政系統黨內政治生態。強化執紀問責,嚴肅查處違紀行為。
4.堅守意識形態主陣地。繼續發揮基層行政機關意識形態宣傳堡壘作用,主動對接民眾需要,將普法惠民活動、公共法律服務提升和意識形態工作緊密結合。及時培養、樹立、宣傳司法行政系統典型人物、典型經驗,提升司法行政隊伍整體形象。嚴格落實“三同步”要求,密切監測涉疫情等敏感案事件的輿情,及時引導應對,回應社會關切,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5.鍛造過硬幹部隊伍。加強班子建設,完善幹部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管理監督、培養鍛鍊等制度。加大對人才的培養、管理力度,激發全局幹部隊伍的生機活力。定期開展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和全體黨員思想政治教育,加強支部建設,提高“三會一課”質量。加強對黨員的監督和教育,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組織開展青年大學習、黨團先鋒志願服務、好家風好家訓等活動,宣傳先進事跡,建設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鐵軍。
二、加強統籌協調,穩步推進全面依法治區工作
6.統籌推進法治江漢建設。切實做好《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的宣傳及實施工作,對標一流法治城區建設,啟動法治江漢、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規劃編制工作,完善法治建設工作體制機制。補齊疫情防控暴露出的法治短板,推動全區各部門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及時發現和報告法治江漢建設中的重大事項、重要問題,提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討論決定有關法治江漢建設重要事項。完善法治建設專項考評辦法,最佳化指標設定,強化考評結果運用,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法治建設實施中的重要工作、重點問題、重大事(案)件的專項督察,確保立法聯繫、執法、司法、守法工作全面協調發展。
7.深入推進法治政府示範建設。創建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將依法有序推進疫情防控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的重要內容。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參與行政決策的作用。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當好參謀助手。審核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執法主體資格,開展行政執法證的換證考試工作。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指導執法機關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相關執法工作。
8.加快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持續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法律“七進”等主題宣傳活動。組織開展全區“七五”普法規劃總結、檢查、評估,做好省、市考核督導迎檢工作,爭創“七五”普法先進區。啟動江漢區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的編制工作。在全區社會推動更高層次的全民普法,組織開展全區國家工作人員年度無紙化學法用法及統一考試和旁聽庭審工作。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以民主法治示範社區建設為載體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推動社區法治文化基地建設,加強社區法治宣傳教育。創新宣傳方式,強化新媒體運用,做優微信、抖音普法等項目,打造有影響力的江漢普法品牌,滿足民眾法治需求,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營造濃厚的法治宣傳氛圍。
三、發揮職能作用,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9.堅決捍衛政治安全。認真貫徹江漢區新冠肺炎疫情指揮部《關於防範化解涉新冠肺炎疫情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方案》,做好戰疫情、防風險、保全全、護穩定、促發展各項工作。加強對律師重點人的教育管理,嚴防律師重點人與境外敵對勢力勾聯,炒作疫情敏感問題,決不允許出現政治上挑頭扛旗人物。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加強律師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案件監督指導及報備。
10.高質量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服務疫情防控常態化、復工復產復商復市、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調解、行政複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矛盾糾紛化解體系,努力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著力加強涉疫情、涉訪、非正常死亡、群體性糾紛等社會敏感糾紛的調解工作。推動人民調解工作規範化進程,最佳化人民調解員隊伍結構,切實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職業化建設。堅持對人民調解員分類分級培訓,創新培訓形式,豐富培訓內容,持續提升人民調解員專業素質。
11.堅決築牢社區矯正監管防線。深入宣傳貫徹執行《社區矯正法》,確保全區社區矯正管理工作在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軌道上運行。牢固樹立監管安全首位意識,進一步織密織牢安全網,夯實信息化監管工作體系,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各項監督管理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社區矯正工作,創新方法,精準施策,確保疫情防控和社區矯正雙安全。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防範社區矯正對象脫漏管,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社區矯正對象重新犯罪。通過專題講座、現身說法、以案說法等方式,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警示教育,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和服刑意識。
12.強化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風險管控。做好刑滿釋放人員銜接登記工作,實行一人一檔,強化刑滿釋放人員“雙列管”措施。全面摸清刑滿釋放人員底數及下落,做到底數清、去向明、幫教全覆蓋。開展風險等級評定,分級分類制定管控方案,落實風險防範與監管教育幫扶措施。加強重點刑滿釋放人員的人文幫扶、教育疏導、心理諮詢和危機干預等工作,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創業就業培訓,落實低保、社會保險、臨時救助等幫扶措施。
四、服務中心工作,全面最佳化法律服務供給
13.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以建設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型精準的現代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目標,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台規範化建設,打造規範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豐富完善平台功能,實現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台有效融合和一體化建設。以民眾需求為導向,推進“網際網路+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形成線上線下同步運行模式。完成公共法律服務國家級課題結題,努力轉化成果,為江漢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圍繞治癒“疫后綜合症”、企業復工復產以及全區經濟社會領域全面復甦和趕超發展,推出更為精準化、專業化、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務產品,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4.加強律師服務管理工作。加強黨對律師行業的全面領導,做好律師行業黨委換屆工作,發揮行業黨委作用,嚴肅嚴明政治紀律,堅守三個“決不允許”和六個“不得”的律師職業政治底線。完成律師、律所年審登記備案工作。嚴格執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營造良好的職業環境。開展法律服務集聚基地試點示範建設,吸引高端、知名律所落戶江漢。加強全區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化建設,規範法律顧問考核工作,為推進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15.加強法律援助工作。拓寬法律援助範圍和申請渠道,確保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和質量雙達標。按照應援盡援工作原則,切實保障農民工、婦女兒童、殘疾人、老年人等弱勢群體及參與一線防疫醫護人員的合法權益。繼續加強案件質量管理,規範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工作,加強評估結果套用。加強法律援助律師力量的整合,強化監督管理,加強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工作銜接,繼續做好認罪認罰從寬、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和刑事辯護全覆蓋工作。
16.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全面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以建立統一工作模式、統一工作規範、統一工作流程為重點,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項管理制度,形成內容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制度體系。完善功能建設,提升專業水平,發揮司法協理員作用,將司法所打造成集公共法律服務、社區矯正、普法宣傳“三位一體”的基層法治推進器。
17.服務重大戰略和項目。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一帶一路”建設等目標,組織律師團隊提供優質服務,參與全區信訪積案化解、非法集資處置等工作。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強化行業監管,深入摸排司法行政系統涉黑涉惡線索,重點管控和幫教涉黑涉惡社區矯正對象和刑滿釋放人員,強化宣傳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五、聚焦改革創新,開展司法行政事業新局面
18.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減證便民”專項治理,堅決消除各類“奇葩證明”,深入開展審批事項、證明事項清理最佳化,嚴格落實“四辦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最佳化便民措施、提升服務水平。
19.推進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加快完成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加大監督糾錯力度,加強典型案例評選和統計分析,提升行政複議案件辦理質效。加強行政複議應訴規範化建設,全面提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能力水平,出庭應訴率力爭達100%。
20.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執法改革,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建立重大執法事項督辦制度,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梳理、規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實施清單化管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將行政執法部門納入“兩法銜接”工作平台,強化監督指導,暢通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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