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江漢區委江漢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漢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江發[2010]1號)精神,設立江漢區司法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漢區司法局
- 隸屬:區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2010年
- 主要職責: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計畫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加強的職責
1、加強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職責。
2、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職責。
3、加強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大調解辦公室工作職責、法制理論實踐和宣傳工作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1、取消公證工作職責。
2、取消已由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計畫,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普及法律知識規劃,指導各街道、各行業的法制宣傳工作,負責依法治區(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區法律顧問工作。
(四)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監督、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安置幫教工作。
(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大調解工作、法制理論實踐研究工作。
(七)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裝備管理、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政治(警務)處
(二)辦公室
(三)行政計財裝備科
(四)法制宣傳科(區依法治區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基層工作科
(六)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
(七)法律事務管理科
(八)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人員編制
區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42名(含武編[2009]61號檔案新增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處主任1名(副處級)、區依法治區(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1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其他事項
(一)十三個街道司法所各列政法專項編制2名,共26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各1名,共13名。
(二)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改革司法公證體制的通知》(武編[2007]22號)精神,撤銷區公證處,原核定的9名政法專項編制,其中3名調劑到區司法局機關(上述司法局機關編制中已含);另6名由區編委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