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江漢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並將根據工作需要和情況變化適時更新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漢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江漢區司法局
一、政府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區司法局主動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區司法局領導,區司法局內設機構及職能;    
(二)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內容和解讀;    
(三)區司法局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及上一年工作總結;    
(四)區司法局相關工作信息數據;    
(五)區司法局年度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使用情況;    
(六)區司法局工作動態;    
(七)其他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形式
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通過江漢區政府入口網站網上公開方式公開。   
2.公開時限    
區司法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條例》規定向區司法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1.提出申請    
向區司法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申請人需承諾對所獲取的政府信息不作任何惡意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範圍。
2.申請處理    
區司法局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區司法局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區司法局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3.申請答覆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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