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一批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的通知》(鄂法辦發〔2021〕4號)要求,以示範創建為突破口、帶動作用,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結合武漢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 發布時間 :2021年6月18日
  • 發布單位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武漢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一批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的通知》(鄂法辦發〔2021〕4號)要求,以示範創建為突破口,發揮引領、帶動作用,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建設一流法治城市的目標,以創建促提升,以示範帶發展,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構建形成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把法治政府建設向更高水平、更高質量推進,在法治軌道上積極探索具有武漢特色的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新路子,為打造“五個中心”、建設現代化大武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標。到2024年,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管委會,下同)基本實現《武漢市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指標體系》(以下簡稱市指標體系)確定的工作目標,並在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設、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健全行政複議體制機制以及其他法治政府建設等方面工作中產生一批具有創新性、引領性、典型性的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積極參與國家和本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爭創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地區和項目,分階段有步驟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切實推動我市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整體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積極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以點帶面整體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重點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政府運行“一網協同”、民生服務“一碼互聯”、企業服務“一站直通”,著力打造全國政務服務最優城市。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調整最佳化權責清單管理,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強化重點領域重點監管。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依法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政府立法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監管,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圍繞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最佳化營商環境、實現城市精細化管理、加強民生幸福保障、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文化繁榮發展、強化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等重要領域,加快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政府立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嚴格履行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備案程式,強化公眾參與、審查審核和評估論證工作,加強基層立法聯繫點建設,推動完善行政規範性檔案統一發布機制。加快特定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進度,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並及時做好立改廢工作。
(四)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提高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準確界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範圍,實施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製管理,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不斷強化決策規範化建設。
(五)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和公信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落實綜合執法改革要求,繼續探索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全面推進武漢市行政執法管理與監督雲平台建設和套用,改進和創新執法方式,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全面推行涉企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實施包容審慎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大規範政府行為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監察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開展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執法人員旁聽人民法院庭審活動,提高出庭應訴工作質量。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依法及時調查處理民眾投訴舉報、新聞媒體曝光的違法行政行為。加大政務公開力度,不斷擴大主動公開範圍,積極回應人民民眾對於政府信息公開的需求。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充分尊重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充分發揮非訴糾紛解決機製作用,全力化解“疫后綜合症”。行政調解任務較重的部門普遍成立行政調解委員會。推進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整合行政複議職責,暢通行政複議渠道,健全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加強行政複議規範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全面落實行政複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制度。
(八)加強法治培訓,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堅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和法治能力考查測試,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
三、工作要求
(一)積極參與國家和省級示範創建。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國家和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示範創建申報。各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國家、省關於示範創建的工作要求,根據責任分工認真做好綜合示範創建申報工作,並結合本單位實際積極參與申報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示範創建或者單項示範創建;要將積極參與示範創建活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工作措施,規範工作程式,推進工作落實。
(二)分階段有步驟整體推進。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自2021年到2024年,每年分別實現20%、50%、80%和全部的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基本完成市指標體系的相關工作標準,每年形成3—5項典型經驗做法,向全市進行推廣。並根據國家和省、市關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具體工作安排,適時調整修訂市指標體系,紮實推進各項工作。
(三)強化基層法治政府建設。各區人民政府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聚焦基層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根據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工作進度,結合本區實際制訂具體工作方案予以整體推進,重點加強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不斷開創法治政府建設的新局面。
(四)鞏固提升工作成效。委託第三方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擇優推薦相關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參加國家和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加強跟蹤指導,督促工作相對滯後的相關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加快進度,確保按期完成市指標體系確定的工作標準。督促已基本完成市指標體系工作標準的相關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鞏固已有工作成效,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最新工作要求,不斷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完善我市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的重要性、緊迫性,增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總結法治政府建設的成效和問題,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著手,補齊短板、精準發力,推動我市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整體提升。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區、各部門要切實履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把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和分階段有步驟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結合起來。要建立工作推進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狠抓落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強化督促檢查。市人民政府將結合本市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工作要求和第三方評估結果,加強對各區、各部門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情況的督促檢查。各區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加強對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要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
附屬檔案:武漢市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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