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西安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19年,西安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陝西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不斷提高法治思維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穩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緊盯實現“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標,全面落實中央和我省《實施綱要》和《方案》,市本級、各區縣、開發區、市級部門分別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並逐步落實。印發《西安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落實市、區(縣)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向上級政府同級黨委、人大和報告制度,並通過網路、報刊等渠道向社會公開。
二是強化法治政府建設頂層設計。2019年4月,成立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由市委書記任主任。2019年8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2019年工作要點》《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協調小組工作規則》《中共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等檔案。各區縣、開發區(含西鹹新區)均成立相應的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進一步發揮黨委在法治建設中統籌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
三是黨政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並納入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先後通過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會議、專題會議等形式,對成立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制定運行規則、開展營商環境和法治政府建設督察、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等多項法治建設重大問題周密部署、積極協調、及時督辦,研究解決問題,有效推動各項工作開展。
四是全面提升公職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2019年,市委常委會、中心組組織集體學法6次,市政府常務會組織集體學法6次。市委印發《關於對全市領導幹部進行系統法治教育培訓的實施意見》,明確幹部法治教育大綱,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學習作為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主體班次必修課,納入幹部網路學習課程,堅持組織學法用法考試。開展行政訴訟案件庭審旁聽活動,總計80餘名市級部門領導參加。市、區兩級舉行法治教育培訓共200餘場次,1.5萬餘名國家工作人員接受法治培訓。全年組織向憲法宣誓活動26場次,近15萬名黨員幹部參加了黨內法規知識考試。
(二)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制度
一是不斷健全完善行政立法。起草《西安市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西安市水污染防治條例》《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西安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若干規定》等地方性法規草案、修正案共6部,其中,2部已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2部已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1部已通過市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1部已報請市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修改《西安市機動車車身廣告設定管理辦法》《西安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衛生監督規定》《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等市政府規章3部。堅持做到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公開立法,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法規規章草案均通過網路、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19年先後召開論證會、座談會10餘次。在制定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規規章過程中,認真聽取相關企業代表、行業協會和律師協會的意見,保障其在制度建設中的參與權和監督權。堅持重要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由政府立法工作部門負責起草。探索委託立法機制,委託第三方起草《西安市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草案)》《西安市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組織開展與《外商投資法》不相符事項、政府投資行為事項、證明事項等專項清理工作,清理規章近百件。
二是嚴格落實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陝西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制定《西安市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不斷加大備案審核工作力度。2019年,累計徵求意見184件,審核市政府各類規範性檔案4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5件,接受區(縣)政府和市級部門備案審查5件。嚴格按照“三統一”(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要求,登記編號規範性檔案69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一是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通過機構改革調整最佳化政府職能300餘項,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近40項。深化“放管服”改革,2015年以來,累計取消、下放、調整行政事權468項(取消198項,下放222項,調整48項)。編制《市級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和區縣、開發區、鎮街《政務服務事項通用目錄》,統一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和事項類別。
二是最佳化行政審批模式。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在全市所有區縣、開發區設立行政審批局,截至目前,共劃轉事項3025個,統一辦理審批,基本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推行政務服務集中辦理,制定《西安市全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將市級各類行政許可和政務服務事項統一納入政務服務大廳辦理,目前市級政務大廳共進駐部門44個,涉及審批服務事項757項,非涉密政務服務實現100%進駐。
三是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全面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和標準化政務大廳建設,搭建完成政府數位化轉型“133N”體系,建成全市“一網通辦”總門戶,發布“i西安”政務服務APP,全市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到93.39%,585個高頻事項上線運行,企業、民眾辦事材料精簡60%以上。建成政務服務機構3615個,政務服務“最多跑一次”占比達到90%以上。“15分鐘政務服務圈”加快建設,政務服務事項70%以上實現“全科受理”。“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受到省委肯定,蓮湖區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走在全省前列,西鹹新區國際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台、“一帶一路”語言服務及大數據平台等經驗獲得國家11部委表彰。
四是持續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法治宣傳300場次,按照“一政策一清單一流程圖”要求,編制利企便民政策302條、落地服務流程圖129張,全面壓減企業開辦成本,辦理時限在法定基礎上平均壓縮60%以上。積極推進“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示範區建設,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迴法庭和第二國際商事法庭落戶西安國際港務區為契機,打造集訴訟、仲裁、調解為一體的“一站式”多元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全要素配備律師事務所、公證、鑑定、外國法查明等法律服務機構,努力打造法治化國際營商環境新高地。目前,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示範區10萬平方米的辦公場所已經開建,計畫2021年6月交付使用。
目前,我市營商環境“政務服務”指標名列全國城市前列,獲國家發改委肯定。2019年,我市市場主體增速和活躍度位居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榜首,國際港務區“鐵路運輸方式艙單歸併”新模式獲國務院肯定並在全國推廣。
(四)依法民主科學決策,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嚴格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制定《西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修改完善《市政府黨組工作規則》《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確保依法行政、科學決策。在市、區(縣)兩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人民團體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專項報告綠色通道機制和定期例會制度,為政府決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撐。
二是整合規範行政執法隊伍。按期完成市級和區縣政府機構改革,積極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和農業農村等5支綜合執法隊伍組建,目前,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進行二次整合,預計2020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級執法主體49個,受委託組織134個。嚴格執法證件管理,執法人員經過資格審核、培訓考試合格後方能持證執法,2019年累計培訓執法人員8275人,發放行政執法證件5468個。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成立市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領導小組,明確14項重點任務,並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和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範圍。
四是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市級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全流程整合組織13個區縣、西鹹新區、7個開發區和16個市級部門與省級監管平台融合對接,開展省、市、區(縣)三級抽查,共檢查企業約2.6萬戶,個體戶約2.4萬餘戶。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妥善處置“賓士女車主維權事件”,開展汽車銷售市場經營行為專項整治。全年受理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12.2萬餘件,辦結率98.3%。
(五)全面推進政務信息公開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在政府網站開設專欄,對財政資金、社會保險、生態環境、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28個社會經濟發展和民生領域的政策制定、工作完成等重點信息主動公開,並設立“掃黑除惡進行時”“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打贏脫貧攻堅戰西安在行動”“民眾辦事百項堵點疏解行動”等政務專題,集中公開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堅持每月將政府的政策檔案、重大政務活動、經濟社會發展統計數據、督辦事項和市民熱線辦理情況編印成冊,以公報形式向社會公開發行。2019年按計畫組織了5次“政務公開+”活動,市民代表累計參加280人次。
(六)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考核
一是全面接受人大監督。市政府及市級相關部門先後參加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11次,報告36個方面的工作情況,接受最佳化提升營商環境、環境污染防治、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交通擁堵治理等4個方面的詢問和質詢。及時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硬科技產業發展情況3方面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接受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西安市濕地保護條例》等11部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
二是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和示範創建活動。先後開展食品安全、法治化營商環境和法治政府建設3次專項督察,並督促相關部門積極抓好整改落實。在全市範圍內對《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落實和推進情況進行督察。以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為抓手,積極參與全國法治政府示範創建活動。蓮湖區在2018年獲得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的基礎上,積極參與示範創建,已被推薦至中央依法治國辦參加最後一輪的評選、核驗。未央區市場監管局被提名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單位”。
三是加強行政複議監督。嚴格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建立“三四五六”工作制度,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式中。2019年,市本級累計辦理行政複議案件754件,綜合糾錯率15.5%。通過下達《行政複議意見書》和《行政複議建議書》的方式,幫助行政機關查找問題、改進工作,努力實現“辦結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是完善行政應訴工作機制。理順行政應訴責任分工、辦理流程、司法建議反饋等工作機制,強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職責任務。市政府常務會帶頭落實集體旁聽制度,開展形式多樣的行政案件審理觀摩活動。與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建立聯絡溝通機制,有效實現信息共享、訴源治理,合理化解矛盾糾紛,成功處置秦嶺北麓違建專項整治、大棚房整治、非洲豬瘟等系列案件。2019年累計辦理市級行政應訴案件632件,敗訴率10.26%。
五是不斷加強社會監督。採用召開新聞發布會、媒體與公眾代表座談會、市民服務熱線等形式,主動接受政協、媒體及公眾的監督,其中市民服務熱線自2017年12月開通以來,累計接受市民投訴271萬餘條,辦結回復率達99%。舉辦2次“大學生到政府機關見習”活動,遴選我市部分高校1995名大學生到市政府各部門、各區縣、西鹹新區以及各開發區開展假期政府機關見習活動。
(七)持續推進普法宣傳
圍繞中心工作和重要節點,廣泛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暨憲法宣傳周、國家安全教育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西安年最中國·法治行保平安”、秦嶺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主題法治宣傳,提高民眾法治意識,鑄牢法治政府建設根基。不斷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推行執法普法“清單化”,促進國家工作人員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全年累計開展普法活動265場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4個行政機關被評為“全國‘七五’普法先進集體”,我市“法治西安”新浪微博、“一點資訊”等多個法治宣傳教育平台居於全國、全省領先地位。
(八)加強法治人才隊伍培養
堅持法治化用人導向,將推進法治工作開展情況作為重要的述職內容,並納入領導幹部評價體系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考量因素。嚴密組織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合併銅川、商洛考區的基礎上,全市累計11830名考生參加考試,占全省考試人數的70%,參考人數創歷年新高。2816人順利通過考試,通過率為22.3%。積極發展壯大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兩公律師”隊伍,全年考核批准公職律師93人、公司律師11人執業,全市累計培養公職律師242名、公司律師28名。開展公職律師崗前培訓和線上教育7次,累計培訓600人次。
二、存在不足
一是單位之間發展還不夠平衡。各區縣、西鹹新區、各開發區和市級部門之間還存在差異,主要體現在幹部的能力水平、工作標準以及成績實效等多個方面,既有領導重視程度、歷史欠賬、機構和人員編制的原因,也有工作方法的原因。部分區縣、開發區和部門好的經驗和做法,還未得到有效推廣,形成全市共有品牌。
二是部分單位工作缺乏合理謀劃。對《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中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設定、指標體系、推進措施等認識模糊,被動承接多,主動創新少,安排部署工作不全面、不系統。2019年5月,中央依法治國辦公布的首個國家級市區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驗收標準《法治政府創建示範指標體系》,部分區縣未能及時抓好落實。
三是部分人員活力不足、壓力不夠。雖然建立了獎懲制度,但落實還不到位,導致部分人員動力不足和壓力不夠。例如,雖然建立了行政敗訴過錯責任制度,但被司法判決撤銷或確認違法的行為仍然存在。
四是開發區管理和執法體制尚需進一步理順。全市7個開發區,因立法滯後、授權未盡等原因,社會事項管理體制還未理順,部分工作存在“行政區想管卻管不了,開發區想管無職權”的問題,如宗教事務管理、行政複議職責劃分等。
三、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是提高突發事件應對的法治化水平。加強在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確保各項措施有法可依,依法高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二是全面貫徹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制定《西安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督促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應訴,主動履職,解決行政決策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影響帶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提升行政決策和執法水平。
三是深入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五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實省委組織部和省委編辦等五部門《關於市縣兩級綜合執法機構整合和人員劃轉以及鄉鎮(街道)執法機構設定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深入推進五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確保按時完成改革任務。
四是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關於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要求,督促各區縣、西鹹新區、各開發區和市級行政執法部門紮實推進“三項制度”,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五是開展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依據中央和我省關於法治政府示範創建活動的意見,制定我市示範創建實施方案,成立領導機構,明確創建方法。以示範創建活動為重要抓手,爭創全國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指導和帶動各區縣、西鹹新區、各開發區開展創建活動,全面推進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六是全面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制定我市的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與督察工作機制,完善責任約談、掛牌督辦、案例通報等工作制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七是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培養。以“七五”普法規劃收官年為契機,推動“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嚴格落實,堅持和完善法治化用人導向,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強化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機制,最佳化法治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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