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關於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若干措施

2023年12月,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陝西省關於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若干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關於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措施全文,內容解讀,

措施全文

陝西省關於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陝西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強依法行政制度建設
1. 2024年2月底前,建成我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統一公開查詢平台。〔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務大數據服務中心配合,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 2024年4月底前,制定陝西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縣級以上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均制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並向社會公開。省市縣鄉四級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全覆蓋。〔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率、報備率、報備及時率和規範率達到100%,各級政府審查機構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級政府報送上年度合法性審查工作報告。〔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行政執法質量
4.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制度,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於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完善鄉鎮、街道賦權事項評估和動態調整制度,2024年底前要對已經下放鄉鎮、街道的行政執法事項至少進行1次評估,對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及時調整。〔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 聚焦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運動式執法、“一刀切”執法、簡單粗暴執法、野蠻執法、過度執法、機械執法、逐利執法等問題,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整治。各行政執法部門於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部門行政執法領域的突出問題清單,並對照清單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專項整治情況由本級司法行政部門匯總報本級政府。2024年6月底前,省司法廳牽頭對專項整治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 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加強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動態管理和備案審查,強化對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 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畫管理制度,嚴格規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行為,著力解決涉企現場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檢查等問題。〔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 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件省級統一管理,實現全省統考,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可免於執法資格考試。每年清理1次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對不符合執法要求的依法暫扣、收回或者註銷其行政執法證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標準化制度化培訓機制,加強執法行為規範和職業道德教育,行政執法人員每人每年接受不少於6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 加強違法執法投訴舉報監督,提升執法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監督渠道作用,司法行政部門對問題多發領域開展專項監督。〔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強化行政執法質量考評,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以執法公示制度、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情況為主要內容的執法質量考評,並對考評結果予以通報。推進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市縣級政府每年至少開展2次本地區案卷評查,省級部門每年至少開展1次本領域案卷評查,各級執法部門和鄉鎮、街道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本部門本單位案卷評查。〔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行政複議工作
1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新規定新要求,全面落實行政複議聽證、專家論證、重大疑難案件集體審議等制度,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加強行政複議案件分析研判,常態化制發行政複議意見書,建立健全行政複議約談提醒通報制度,每半年發布1次行政複議指導案例,強化行政複議監督依法行政的功能作用。〔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加強行政複議隊伍及場所規範化建設,依法配足行政複議專職人員,辦案場所實現接待、聽證、調解、審理、閱卷、檔案室功能齊備,不斷提高行政複議質量。〔省司法廳牽頭,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行政應訴工作
14.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杜絕被訴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年度“零出庭”現象。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公共衛生安全等社會公共利益以及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原則上由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開展行政機關領導幹部旁聽庭審活動,縣級以上政府及部門每年至少組織1次,省司法廳每半年通報1次。〔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政府與法院、檢察院工作聯動
16. 建立府院、府檢聯動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司法建議、檢察建議按期辦復率達到100%。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將調解貫穿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工作全過程,推進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有效銜接,從源頭上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每季度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訴訟敗訴、行政複議糾錯情況及敗訴糾錯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每半年對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反饋情況及行政機關履行生效行政判決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排名靠後的政府或部門,採取發函提醒、約談警示、通報批評等方式責令整改,確保行政訴訟案件發案量和敗訴率“雙下降”。〔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政府治理體系
18. 全面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加強合法性審查和違法行政行為排查整治,堅決杜絕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徵求意見等任何方式變相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聚焦與企業和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逐步實現服務名稱、服務內容等基本要素統一,推動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全省同要素管理、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推動數據共享、證照互認,拓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深度和全環節覆蓋度,推動更多事項“全程網辦”、好辦易辦。〔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 進一步完善《陝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覆示範文本》,建立健全各級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覆、歸檔工作制度。建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名單庫和動態管理機制,工作人員發生變動,要在10日內向同級政府報備。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針對性培訓,提高政務公開從業人員業務水平。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設定,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做好法定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21. 落實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政府領導班子每年舉辦2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各部門領導班子堅持會前學法、重大決策前專題學法,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負責人任期內至少接受1次法治專題脫產培訓,每年組織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考試至少1次,將依法行政內容納入全省各級領導幹部任前廉政法規考試。〔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2. 充分發揮省市縣鄉四級法律顧問的作用,為服務中心大局工作積極提供建設性法律意見,依法妥善處理自貿區、秦創原、創新驅動、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矛盾糾紛。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實質性參與決策制度,通過邀請法律顧問參與涉法事務論證、合法性審查、列席政府有關會議等方式,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牽頭,省政府各部門及各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將以上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年度法治建設考核評價內容、列入法治創建考核和行政執法考評指標,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司法廳要加強督促檢查,強化法治督察,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重要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

內容解讀

《若干措施》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對標《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黨中央、國務院對法治政府建設的新要求,旨在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保障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推動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若干措施》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設的短板弱項,深入總結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舉措,同時根據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新要求,從加強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強化行政應訴工作、加強政府與法院檢察院工作聯動、完善政府治理體系和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等7個方面,提出了22項具體措施,著力解決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突出問題。
《若干措施》緊扣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目標,堅持突出重點和守正創新思路,對全省在新發展階段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更好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在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推動法治領域改革、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在法治陝西、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示範帶動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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