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意見

2011年10月2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1〕62號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行政強制法施行的重要意義,認真組織行政強制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紮實做好行政強制法實施前準備工作,保障行政強制法順利執行;以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為契機,加快建設法治政府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1〕62號
  • 印發時間:2011年10月25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1年10月2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意見
陝政發〔2011〕6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以下簡稱行政強制法)已於2011年6月30日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強制法是繼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許可法等之後又一部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重要法律,與行政機關關係重大。為做好行政強制法的實施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通知》(國發〔2011〕25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行政強制法施行的重要意義,認真組織行政強制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
行政強制法作為一部保證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權益的重要法律,對於解決目前行政執法實踐中行政強制“亂”、“濫”、“軟”等突出問題,對於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樹立政府良好形象,增強政府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實施行政強制法,有利於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環境。各地、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行政強制法實施的重要意義,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部署,紮實做好貫徹實施各項工作。
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認真學習行政強制法,深刻領會行政強制法的精神。省政府擬對行政強制法的培訓工作作出統一部署,編印培訓教材,分級、分類對全省公務員進行輪訓。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對學習、宣傳、貫徹行政強制法作出具體安排,要根據不同情況,針對不同對象,結合本單位實際,採取生動靈活的形式和方法,做好學習培訓工作。各地、各部門的法制機構要在本級政府或者本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本地或本部門的學習培訓工作。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宣傳輿論工具,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為行政強制法的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環境。
二、紮實做好行政強制法實施前準備工作,保障行政強制法順利執行
行政強制法將於2012年1月1日施行,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專業性強,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把貫徹實施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集中力量做好貫徹實施的各項基礎工作。
(一)全面清理行政強制規定。各地、各部門要抓緊組織力量,對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開展一次專項清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存在設定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的對象、條件、種類作擴大規定,與行政強制法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式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程式不一致等情形的,要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
1規章清理。規章清理的範圍是省政府、西安市政府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全部政府規章,重點是去年(2010年)規章清理中保留的項目,對於去年(2010年)清理結果中確定修訂的項目,結合這次清理的要求一併進行修訂。省政府規章的清理由省政府法制辦具體組織實施,按照“誰起草、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由具體執行該規章的部門負責清理,提出清理意見經省政府法制辦審核後,報省政府審定。西安市政府規章的清理工作由其按照本通知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自行組織清理。各部門對本部門負責起草、實施的規章提出清理意見並形成清理工作報告,於2011年12月1日前報省政府法制辦。這次清理工作將於2011年年底結束,同時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凡與行政強制法不一致的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自行政強制法實施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
2規範性檔案清理。規範性檔案清理的範圍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發布的存在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的現行規範性檔案。政府檔案按照“誰起草、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進行,部門檔案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進行。以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由起草部門負責清理。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負責本次清理結果的匯總和上報工作,省政府各部門將清理結果報省政府法制辦,由省政府法制辦匯總上報國務院法制辦。全省的清理工作要在2011年12月1日前完成。對需要修改的規範性檔案,要在2011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修改程式,經法制機構審核後重新發布。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布,凡宣布廢止的規範性檔案,2012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今後制定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並嚴格按照程式報送備案,切實加強監督管理。
(二)依法規範行政強制實施主體。各地、各部門要對照行政強制法的規定,抓緊開展行政強制實施主體清理的自查自糾工作。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的設區市要儘快完善行政強制措施的相關制度。省政府法制辦要嚴格按照《陝西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和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保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順利實施。
(三)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門要準確把握行政強制法基本原則,嚴格執行行政強制法有關禁止性規定,強化程式意識,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正確運用行政強制法賦予的行政強制執行權,既要有效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又要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強化對實施行政強制的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重大行政強制決定的備案制度,切實加強對實施行政強制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實施行政強制的,堅決予以糾正。各級行政複議機構要主動研究、積極應對,做好行政強制法實施後行政強制複議案件的受理準備工作,加強對實施行政強制的監督。
三、以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為契機,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行政強制法的貫徹實施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明確職責分工,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要把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規範行政強制行為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個重要抓手,把嚴格執行行政強制法與貫徹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陝西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1-2015年)》結合起來,統籌考慮,統一安排。要以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工作,規範行政執法,加強執法監督,切實提高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扎紮實實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作用,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切實做好行政強制法在本地區、本部門貫徹實施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對相關部門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和幫助,建立行政強制法實施情況的跟蹤問效機制,及時匯總、梳理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並積極研究解決措施,確保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工作順利進行。
各地、各部門在行政強制法貫徹實施中遇到的有關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省政府。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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