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通知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陝政發〔2011〕27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陝西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1—201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規劃
陝西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1—2015年)
《陝西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2006—2010年)》實施以來,全省各級
行政機關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較好地完成了推進
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務,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重要進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顯著增強,制度建設質量明顯提高,行政決策水平不斷提高,行政行為進一步規範,行政監督制度不斷創新完善,政府自身建設日益加強。為進一步推進我省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
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規劃。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目標
1指導思想。以
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
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在鞏固成效的基礎上,抓住重點難點問題,以創新體制機制為突破口,以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範行政權力運行、保障法律法規執行為著力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為實現科學發展、富民強省和全省經濟綜合實力、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生態環境保護上台階提供法治保障。
2基本目標。經過五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建立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全面正確實施,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社會的能力明顯增強,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得到妥善解決,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平等享受的權利得到有效保障,人民民眾的合法利益得到切實維護,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二、突出重點,改進方式,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3突出制度建設重點。圍繞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科學發展,維護公平正義,突出地方特色,加強重點領域的立法和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根據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重點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公共服務、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加快西部大開發和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西安國際化大都市建設等方面的立法和規範性檔案制定。堅持立法項目公開徵集和調研論證制度,集中民智、民意。探索建立規範性檔案制定立項制度,增強制度建設的目的性和針對性。
4提高制度建設質量。改進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起草方式,繼續推進法制機構組織起草、委託起草和社會招標起草等方式,加快建立法制工作者、行政管理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相結合的法案起草模式。擴大公眾參與政府立法、制定規範性檔案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公開徵求意見、聽證、專家諮詢論證、意見採納情況說明等制度,保證人民民眾的意見得到充分的表達和尊重,合理訴求、合法利益得到充分體現,使制度建設符合客觀規律、解決實際問題。推進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後評估,法制機構及主要負責執行的部門應當根據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適時對實施效果、經濟社會效益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評估並加強評估成果的運用,為提高制度建設質量提供科學依據。探索開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
5落實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規章清理機制,每隔5年組織一次全面清理,對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與上位法相牴觸或者不一致、相互之間明顯不協調的政府規章,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嚴格執行規範性檔案有效期制度,制發規範性檔案要明確有效期,到期自動失效。需要繼續執行的,經組織評估後重新發布實施。堅持“逢文必審”,所有涉法涉權檔案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查,未經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發布實施。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依法及時備案、嚴格審查,未經備案審查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逐步推行規範性檔案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制度。
三、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6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制度。2012年前,各級行政機關要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式。要科學合理界定重大行政決策範圍,明確各級行政機關的決策許可權,細化決策流程、規則。增強行政決策公開透明度,探索政府常務會議公眾旁聽制度。
7完善公眾參與行政決策機制。作出與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決策,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特別是要聽取和尊重相關人群的意見。進一步健全機制,擴大公眾在重大行政決策的設計、選擇、完善、執行等各個環節的參與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做到制度化、規範化,防止流於形式、走過場。明確應當聽證的決策事項範圍,建立科學公正的聽證代表遴選制度,提高聽證參加人的廣泛性。聽證前要全面準確真實公開聽證事項的信息,對聽證意見的採納情況要說明理由並予公開和反饋,聽證結果作為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探索建立政府購買專業服務制度,提高行政決策科學性。
8加快建立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凡是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決策事項,都要進行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建立部門論證、專家諮詢、公眾參與、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的風險評估機制,通過輿情跟蹤、抽樣調查、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對決策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風險評估結果要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作出決策的同時,應制定風險化解處置預案。
9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的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重大決策實施後,決策機關和具體執行機關要及時跟蹤決策實施情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了解各方面對決策實施的反映及意見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情況和經濟、社會效果,根據評估結果,按程式及時對決策進行調整、修正和完善。嚴格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對超越法定許可權、違反法定程式進行行政決策的行為以及決策失誤的,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四、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進文明公正執法
10嚴格依法履行行政職能。依法規範政府機構設定、部門職責確定,實現機構編制管理法制化。各級政府所屬部門的“三定”規定應當經過法律審核,做到部門職責與其執行的法律法規相一致。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在本行政區域的正確有效實施,著力提高行政執行力,切實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各級行政機關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職權,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依據,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要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全面正確履行職責,既不能越權亂作為,也不能失職不作為。
11健全社會管理體系。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強化社會管理及創新,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責,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規範和管理。加快發展獨立公正、規範運行的社會組織,鼓勵、引導社會組織依法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各級政府要充分保障基層民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權利,嚴禁干預基層民眾自治組織自治範圍內的事情,不得要求民眾自治組織承擔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履行的職責,形成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民眾自治有效結合的良性互動機制。
12繼續探索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立法進程,進一步規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2013年前,在所有設區市實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到2015年,每個設區市至少有一半縣城實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推進行政執法部門的綜合執法工作,深化文化、農業、水利、商務等部門的綜合執法改革試點。進一步明確上下級之間行政執法許可權、範圍,下移行政執法重心,提高基層執法能力,直接面對民眾的具體執法任務主要由縣級行政執法機關承擔,努力解決多層執法問題。繼續深化擴大縣級政府經濟管理許可權工作。
1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11年,全省各級政府完成第五批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項目。落實行政許可目錄管理制度,實現動態管理,確保行政許可項目合法。加強行政服務中心(政務大廳)建設,到2013年,省、市、縣政府建立行政服務中心(政務大廳),符合條件的行政審批事項都要實行集中辦理和“一站式”服務。各級政府要理順行政服務中心(政務大廳)的管理體制,行政審批事項的主管部門要充分授權,提高現場辦結率。改革行政審批方式,推廣網上審批、並聯審批、聯合審批等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對行政審批行為的監督,2013年前建立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
14繼續深化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實行行政執法依據動態管理,各級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頒布、修改、廢止情況,及時調整行政執法依據,明確執法職權、機構、崗位及人員,報本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並向社會公開。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及時查處無資格主體進行行政執法的行為。堅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把案卷評查作為常規化工作,認真組織評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要根據立法目的和合法合理原則,對法律、法規、規章授予的行政裁量權,逐條進行梳理,細化適用條件和執法幅度,制定規範的裁量標準。2012年在全省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實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
15加強行政執法程式建設。各級行政機關要強化程式意識,嚴格依程式辦事。行政執法部門要對所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適用規則,細化執法流程,保障程式公正。2013年前,制定《陝西省行政執法程式規定》。
16改進行政執法方式。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處置與疏導結合,積極運用行政指導、行政契約、行政獎勵等執法方式,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堅持文明執法、人性化執法,不得粗暴對待當事人,不得侵害執法對象的人格尊嚴。
17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落實行政執法持證上崗制度,嚴格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核和法律考試,審核或者考試不合格的不予頒發行政執法證件。規範全省行政執法證件,嚴禁持無效證件執法。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制度,每人每年培訓時間不少於40小時。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管理,狠抓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法律素質、文明素養、執法技能。在全省開展行政執法先進單位和優秀行政執法人員評選活動。
18完善行政執法財政保障體系。嚴格財政預算管理,保證經費的足額撥付,特別要落實和保障基層行政執法部門的經費,為依法行政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和罰繳分離制度,各級政府要確定罰款代收機構,實行罰繳分離,除規定可以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一律由當事人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返還或者變相返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財政部門要建立和完善行政賠償費用管理制度,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或者補償。
五、推進政務公開,提升服務水平
19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不斷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及時、準確、全面、具體地公開政府信息。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實現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的政府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健全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相關制度,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環節的工作程式,對人民民眾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在法定時限內予以答覆,對不予公開的要說明理由。
20推進辦事公開。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依法在辦公場所公開辦事依據、條件、流程、辦理機構和人員、收費標準等信息,並將辦事結果通過適當方式進行公開。有關行政機關要依法規範和監督醫院、學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辦事公開,重點公開崗位職責、服務承諾、收費項目、工作規範、辦事紀律、監督渠道,為人民民眾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
21拓寬政務公開方式。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進一步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到2013年,建成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平台,實現省市縣政府及部門網路互聯,實現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各級行政機關要擴大網上辦公範圍,建立便民服務、交流互動平台,方便人民民眾通過網際網路查詢、辦事、提出意見建議。
六、加強銜接協調,依法防範和化解社會矛盾
22完善行政調解和仲裁制度。明確行政調解的範圍,進一步完善工作程式,創新工作方式,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作用。健全行政調解機制,建立起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推動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聯動,到2015年基本形成三位一體的大調解格局。大力推行仲裁制度,加強對仲裁的指導,充分發揮仲裁在解決民間糾紛中的作用。
23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工作。擴大行政複議制度的影響力,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化解行政糾紛中的主渠道作用,引導相對人通過行政複議維護合法權益。各級行政機關要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機構建設,配備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提供必需的辦案條件和經費,保證行政複議工作依法開展。建立行政複議責令受理及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行政複議受理活動的監督,堅決糾正無正當理由不受理行政複議行為,保障行政複議渠道暢通。改進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提高辦案質量,切實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推進行政複議人員職業化建設,實行行政複議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探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複議權工作,進行行政複議委員會試點。
24繼續加強信訪工作。健全信訪案件受理、複查、覆核制度,抓好重大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切實落實信訪工作評議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推動信訪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相銜接,依法分流信訪訴求,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25加快應急體系建設。完善公共衛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安全生產、公共安全等重大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建成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結合,加快綜合性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大應急管理投入,完善應急保障體系建設。重視輿情特別是網路輿情的應對和處置,要落實責任部門和人員,加強對輿情的監測、分析、研判和引導,及時回應民聲民意,把矛盾解決在萌芽和初始狀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七、健全監督體系,嚴格責任追究
26自覺接受監督。各級行政機關要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主動報告工作,依法報備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自覺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聽取其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自覺接受
人民法院依據《
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對行政訴訟案件要積極出庭應訴,對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決和裁定要依法履行,對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要認真研究落實,採取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逐步推行重大行政案件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2012年前,各級行政機關都要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對人民民眾檢舉、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並將結果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人民民眾和輿論監督。
27加強專門監督。審計、監察等部門要依法全面履行監督職責。審計部門要著力加強財政預算執行審計、重大投資項目審計、金融審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加強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等公共資金的專項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執法監察,積極推進行政問責和績效管理監察,提高行政效能,嚴肅查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損害民眾利益等行為,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責任,保障政令暢通。
28強化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加大《
陝西省依法行政監督辦法》執行力度,制定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完善監督程式,提高監督效能。各級行政機關要切實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政府法制機構要嚴格履行職責,組織好依法行政的監督,要在開展依法行政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靈活運用各種監督方式,依法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工作的監督。對影響重大的問題,要及時組織調查,依法進行處理。繼續加強依法行政監督隊伍、特邀監督員隊伍建設。
29嚴格行政問責。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嚴格責任追究,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制定《陝西省行政問責辦法》,確定問責主體,明確問責範圍,規範問責程式,使行政問責制度化、常態化。
八、加強組織領導,保障任務落實
30加強推進依法行政的組織領導。強化行政首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建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依法行政領導協調機制。各級政府要把依法行政任務與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縣級以上政府要依據本規劃制訂本級政府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每年確定重點工作任務,對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作出具體安排部署。要及時研究解決推進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年至少聽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匯報。落實依法行政年度報告制度,縣級以上政府每年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政府部門每年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部門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上級行政機關要認真審查下級行政機關的推進依法行政情況報告,提出改進工作的指導意見。
31著力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落實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制度,縣級以上政府每年組織3次以上的領導幹部集體學法,省政府每年舉辦依法行政培訓班或者研討班,用4年左右時間完成對市縣政府領導幹部的依法行政輪訓,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要把依法行政納入行政學院、幹部培訓基地的教學內容。建立領導幹部任職前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對擬任行政機關領導職務的幹部,任職前要考察其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情況,並進行法律知識考試,考察和測試情況應當作為任職依據。要重視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識強,善於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優秀幹部。
32嚴格依法行政考核。各級政府要把依法行政考核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根據本規劃和年度依法行政重點任務,設定操作性強的考核指標,嚴格進行考核。對推進依法行政成效明顯的地區和部門要進行表彰獎勵,對推進工作不力、存在問題較多的要通報批評、責令改正。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著力抓好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聽取社會各界特別是行政相對人對行政執法的評價和意見,評議考核結果要作為行政執法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33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要善於發揮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堅持政府法制機構主要負責人列席常務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法制機構建設,以適應法治政府建設的艱巨任務。要加大對法制幹部的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視提拔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能力強的法制幹部。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新形勢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忠實履行職責,當好政府或者部門領導的參謀、助手和顧問。
34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精心組織普法活動,採取有效方式方法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切實增強公民依法理性維護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