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區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雨花台區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雨花台區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 索 引 號:000014348/2018-00001
  • 發布機構:雨花台區法制辦
  • 生效日期:2018-01-18
全文
市人民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區政協的監督支持下,全區上下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為主線,緊緊圍繞區委攻堅“抓產業發展、促城市建設、補民生短板”三個主戰場,開拓創新、務實奮進,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面加強領導,法治政府建設組織保障切實提高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切實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定期聽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匯報,積極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年初,區政府制定《雨花台區2017年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計畫》,部署了24項重點任務。各部門、各街道(園區)結合實際,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畫,並在年中、年末向區政府提交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二)精心統籌謀劃。緊貼雨花實際,編制《雨花台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規劃(2016-2020年)》,對國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要求進行細化,分解147項工作任務,逐一明確工作責任分工和成果形式,為我區法治政府建設繪就路線圖、施工圖和時間表,為推進我區法治政府建設提供了行動指南。
(三)強化考核及監督。將法治政府建設成效納入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考評,實行全程動態考核,要求各部門、各街道(園區)月月報報表,半年報總結,並進行統計分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在年度區管幹部述職工作中,特別增加述法內容,及時了解領導幹部尊法學法用法守法以及開展法治工作情況,進一步提升幹部隊伍建設的法治化、科學化水平。
二、縱深推進改革任務,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深化
(一)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3550”改革要求,出台《雨花台區最佳化開辦企業、施工許可流程實現“3550”目標實施細則》,編制開辦企業、施工許可審批最佳化全鏈條流程圖,最佳化審批環節。實施“不見面審批”改革,按照“不見面審批是原則、見面審批是特例”的目標,打造“網上政府”,讓數據多走路、民眾少跑腿,目前實行“不見面”的事項為482項,占事項總數的94.14%。
(二)探索實施特色改革任務。出台《雨花台區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在全市率先推行“明示告知、書面承諾、審批在先、監管跟進”的“告知承諾制”,將11個部門中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不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24個事項納入試點範圍,大大提升審批效率。實施投資建設項目“預審代辦制”,將預審制和代辦制相結合,發揮疊加效應,促進投資建設領域各審批環節提速增效。
(三)大力提升服務市場經濟水平。深入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落實“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工作,實現登記數據互聯共享,全面推開EMS執照免費寄遞工作。積極推行企業電子證照和網上更名系統改革,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全區企業名稱網上自主申請率達80%。積極開展住所登記制度改革,採取工位註冊制形式辦理初創企業登記,為轄區創業創新提供便利服務。
(四)健全政務服務體系。深入推進“智慧雨花”建設,完善“一網一平台”智慧政務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線上”。推廣“多評合一”平台套用,減少建設單位在中介服務中的等待時間。實施“全科政務”改革,整合區人社、安監等15個部門的102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在“全科視窗”辦理,提高審批效率。推廣“民意110”,建立全區重點民生部門民意跟蹤監測管理機制,促進各單位提升服務效能。
(五)積極創新社會治理。制定《雨花台區社會組織發展(2017-2020年)四年行動規劃》,推動全區社會組織朝著品牌化、專業化、規範化、信息化的方向發展。開展省市區公益創投和公益招投標等近60個項目,為居民提供專業化服務,促進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指導社區積極開展民主法治社區和民主法治單位創建工作,大方社區的法治文化街區、古雄社區的家風家訓教育館已被評為南京市法治文化宣傳教育基地。
三、加強制度建設,依法決策水平穩步提升
(一)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將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社會涉及面廣、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作為重大決策事項,納入重大決策程式。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的公眾影響範圍和程度,採用書面徵求意見、座談會、協商會、聽證會、民意調查、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組織相關領域專家或者委託專業研究機構,對重大行政決策方案進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論證,積極開展重大行政決策方案風險評估工作。
(二)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嚴格落實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重點清理與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職業資格改革、投資體制改革和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等改革決定不一致的有關規定。經清理,確認《雨花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及考核辦法》等5份規範性檔案繼續有效。
(三)強化決策合法性審查。實行合法性審查法律意見書制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合法性審查率達100%。加強行政機關契約管理,實行重大契約合法性審查,全年共審查各類契約110份、提出建議400餘條。
四、完善執法機制,執法水平顯著提升
(一)實施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出台《雨花台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下放9個部門共1199項檢查事項。按照“全面覆蓋,不留空白”的原則,組建雨花、板橋等6個綜合行政檢查執法大隊,合理劃分執法格線,形成一張蓋邊沉底、精簡高效的綜合治理格線。制定《街道綜合行檢查政執法大隊管理規定》、《雨花台區綜合執法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等7項配套制度,明確職責範圍、執法程式、責任追究等內容。開展綜合執法檢查人員、執法輔助人員法律培訓3場次,共800餘人參加培訓。組織9個部門深入街道開展組團式培訓,將每個事項的執法流程向一線檢查人員講解,保障執法規範及成效良好。完成執法平台基礎軟體和手機APP軟體開發,載入錄入綜合執法事項庫、企業名錄庫,實現與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系統的對接。
(二)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大力開展“263”專項行動,成立環保聯合執法指揮中心,實施環境監管格線化管理。從嚴開展環保執法檢查,查處污染企業145家。強化揚塵污染等突出問題治理,獲得省環保督察組充分肯定。強力推進梅鋼片區環境綜合整治,梅山9號路全線出新,建通大院整治、市土儲中心地塊綠化有序推進,片區整體環境明顯改善。59條河道全面落實 “河長制”,完成農花河等24條黑臭河道整治,高效推進186個雨污分流項目,高標準實施西善橋、板橋老街等防汛消險工程,秦淮新河節制閘國考斷面、鐵心橋省考斷面水質均達到考核標準,實現了環境治理和生態涵養的有機統一。
(三)加強城市治理力度。積極踐行“城管進社區、服務零距離”的理念,實現城管宣傳進社區、城管服務進社區、城管執法進社區。在推動背街小巷治理上,創新性地設定南京市首批城市管理街巷“路長牌”機制,擴大城管工作的影響面和知曉度。在景區周邊、重點路段和視窗單位共設立50個非機動車停放示範點,有效解決共享腳踏車違規停放問題。不定期開展占道經營整治、違規廣告整治、校園周邊環境聯合整治等專項執法活動,實現市容環境全面提升。
(四)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將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公共安全體系的重要內容,並依託“區屬街用共管”模式,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在全市首家啟用“協管員監管系統”,進行量化考核。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重點對楚翹城、紫金廣場等商戶開展執法檢查活動,指導虹悅城順利通過省級“正版正貨”示範街區驗收,成功舉辦紫金智慧財產權國際峰會雨花分會、國家安全與智慧財產權保護研討會等活動。完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出台《雨花台區處置非法集資防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工作制度》。嚴格審查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和員工持股平台資質,加強對資管類、網路借貸類民間投融資企業監管。
(五)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出台《雨花台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方案》,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單庫和檢查人員名單庫以及隨機抽查工作細則。開展監管信息平台建設,組織專項業務培訓,開展專項督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增強。
(六)健全“兩法銜接”機制。啟用“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實現信息共享。將“兩法銜接”與“263”專項行動相結合,設立雨花台區環境保護“檢察官工作站”,出台《關於共同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意見》,加大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力度。邀請專家就新《環保法》配套辦法運用、行政拘留、刑事立案、公益訴訟等方面進行專題培訓,提升查辦案件能力。
五、強化制約和監督,政府公信力進一步增強
(一)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高度重視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堅持把辦理建議提案作為政府接受代表委員監督、推動政府改進工作的重要舉措。2017年,辦理人大代表建議149件、政協提案188件,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100%。加強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使用監管,完成406個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深入推進同級財政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各部門、各街道(園區)認真對待新聞媒體監督,主動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民眾監督渠道進一步暢通。
(二)不斷強化行政執法監督。2017年,開展2次執法案卷評查,採取自查和交叉互查的方式,對各部門報送的行政處罰75卷,行政許可案卷116卷,其他類案卷20卷進行評查,評查出優秀案卷20卷,對存在嚴重問題的,發出監督意見書4份。落實重大執法行為備案制度,對證據、程式、法律適用等要素作重點審查,共審查備案46件。開展執法人員證件換髮工作,組織新領證人員培訓和考試,進一步強化執法人員管理。雨花街道花神廟社區成功掛牌市行政執法監督基層聯繫點。
(三)大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著力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2017年,依法公開政務信息2846條,辦理依申請公開67件。
六、完善糾紛化解機制,化解矛盾能力不斷提高
(一)加強行政複議、應訴工作。2017年,辦理行政複議案件31件,其中當事人撤回申請2件,不予受理3件,維持21件,確認違法3件,未審結2件,發出行政複議建議書1份,召開複議聽證會率達到100%,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2017年,辦理以區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16 件、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共132件。區領導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要求,積極出庭應訴。區法制辦建立行政訴訟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分析成因,提出改進措施。
(二)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機制。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依法治理、綜治協調,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共開展糾紛排查382次,預防糾紛198起,處理社會矛盾糾紛3120件,成功調處3098件,成功率達99.29%,辦理行政調解4667件,有效保障民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三)打造和諧仲裁機制。充分發揮街道巡迴仲裁庭效能,不定期地深入社區、企業就地立案、就地審理、就地裁決。針對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主動將調解環節前置,促進矛盾及時、有效化解。
七、不斷提升法治能力,政府依法行政基礎有效夯實
(一)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全面落實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堅持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在研究重大項目、重點立法、重要決策的同時一併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度,法律知識培訓時間不少於15天。
(二)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調整區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成員名單,增聘1名資深律師,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2017年,組織召開專題論證會20次,為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疑難行政複議訴訟案件、重大契約等提供法律意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建立公職律師制度。在全市各區中率先開展公職律師工作,制定《雨花台區開展公職律師工作的方案》、《雨花台區公職律師管理辦法》,設立公職律師管理辦公室,充分發揮其依法決策“智囊團”、行政風險“防範者”、涉法案件“代理人”的作用。
(四)實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要求,推動各部門履行普法屬地管理與部門管理責任。建立普法任務清單制度、定期工作報告制度。拓展公眾服務視窗單位的法治宣傳教育功能,開展“德法同行 法潤江蘇”、“農民工學法周”、“大手拉小手,法治伴我走”、“預防通訊網路詐欺”等為主題的法治宣傳活動300餘場。
2017年,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區委的中心工作,緊緊圍繞經濟社會改革發展大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政府行政決策更加科學,“放管服”改革更加深化,行政執法行為更加規範,矛盾糾紛化解更加有力,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進一步增強,為推進雨花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2018年,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將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為主線,堅持問題導向,開拓創新,紮實工作,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堅實基礎,努力譜寫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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