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是2018年洛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報告。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省人民政府: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及省政府法制辦的具體指導下,我市上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省、市黨代會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為統領,緊緊圍繞“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強一率先”奮鬥目標,積極謀劃,務實重乾,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不斷完善,行政權力運行進一步規範,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進程加快,行政執法更加嚴格規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進一步健全,全社會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氛圍更加濃厚。7月份,我市工作經驗在全省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論壇上進行交流。在中國政法大學開展的中國法治政府評估中,我市連續兩年在河南省8個參評城市中名列前茅。
一、總體情況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最佳化政務服務。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規範市級行政職權事項,印發《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門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9項,調整9項,新承接省級委託下放1項,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保留行政許可193項,保留中介服務事項88項;印發《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清理規範各類證明的通知》,取消各類證明事項196項,保留11項,取消94.7%。加快“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印發《2017年洛陽市電子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實施方案》,梳理編制依申請權力事項目錄實施清單716項。二是規範行政權力運行。結合上級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加強行政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並在市政府網站實時更新,確保市級行政權責清單與各部門行政權責運行情況對應統一。三是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加快企業信用信息監管平台建設,出台《洛陽市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和運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建立企業信息歸集與共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達到64家,歸集、共享企業信息45萬餘條,總量居全省第二。積極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建成全省首個全程電子化自助打照系統。在全省率先實行“35證合一”,探索推行簡易註銷改革,相關經驗做法被複製推廣。開發“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智慧型化抽查系統,建立抽查工作機制、執法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制定抽查事項清單、抽查計畫、抽查方案,突出抓好食品藥品、安全生產、非法集資等重點領域的隨機抽查。四是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成立市、縣兩級城市綜合執法局。市文化綜合執法體制改革也已經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健全依法決策機制。一是高度重視政府立法。研究擬定《洛陽市政府規章制定辦法(草案)》,健全政府規章全過程監管、動態調整及定期清理機制,完善立法立項論證、規章預案研究、審議表決、立法後評估、立法機關主導和社會各方普遍參與的立法機制,充分保障社會公眾參與立法。全年共審查辦理地方性法規草案2部、政府規章2件,通過規章清理程式廢止8件、列入規章修訂計畫13件。二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制度,做到市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化管理,嚴格按照公眾參與等五個程式實施決策,凡屬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內事項均由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在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取消“過暖費”等決策事項中充分聽取民意。建立並落實專家諮詢制度,在建設、規劃等重點領域建立專家庫,切實發揮專家作用。三是嚴格規章、規範性檔案管理。嚴格合法性審查,提交政府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政府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全年共審查辦理擬出台檔案259件,其中規範性檔案40件。落實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全年備案審查110件,向省政府報備39件,做到應備必備。按季度公布通過審查的規範性檔案目錄。全面清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保留繼續有效191件,宣布廢止、失效277件,修訂22件。積極推動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系統和規範性檔案資料庫建設。四是有效提升政府法律顧問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顧問制度,形成了“1+1+3”的法律顧問制度體系。目前,全市所有縣(市、區)政府、48個具有執法主體資格的部門和鄉級政府均建立了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市、縣、鄉三級政府法律顧問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市政府法律顧問團參與政府立法、規範性檔案審查、政府契約審查等重大行政決策的諮詢論證12起共50餘次,研究處理包括行政複議案件在內的重大疑難涉法事務11件共30餘人次,代理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77件,參與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審查20餘人次。
(三)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政務誠信體系建設。一是加強平台建設。強化政府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的法定載體和第一平台的支撐作用,發揮行政服務中心、檔案館、圖書館等公共查閱場所的作用。加快建設市行政服務網路平台,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部門系統的業務融合,實現全市各級400多個部門在統一的電子政務平台共享信息、互聯互通。二是深化政務公開。深化權責清單、扶貧攻堅、涉民價費、民生、環保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重大決策預公開。建立重要信息及熱點問題定期有序發布機制,主動做好重要政策法規解讀和新聞發布工作。拓寬民意表達渠道,實現網民訴求事項辦理系統市、縣、鄉三級聯網。加強輿情監控收集,建立輿情會商聯席制度。全年共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25.8萬條,市政府入口網站公開各類政府信息3.5萬條。三是加強政務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守信失信聯合獎懲和“紅黑名單”報送及發布制度。印發《洛陽市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實施方案》等檔案,集中發布一批誠信建設“紅黑榜”,表彰40家“誠信民營企業”和15名“誠信建設先進個人”,發布8家失信“黑名單”,組織市信用辦與工商、環保、財政等多部門共同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在政府採購及招投標領域大力推廣使用信用記錄核查、鼓勵使用信用報告,對招投標人具有信用等級證書或信用評估報告的進行加分。持續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全年共收集審核公示信息62.9萬條,包含行政許可62.3萬條,行政處罰5619條,數據採集工作覆蓋43個市直委局。
(四)加快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提升行政執法效果。一是加強工作部署。印發《洛陽市2017年度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方案》,確保全年工作有步驟、有計畫、有節點。二是強化行政指導。轉發《河南省行政指導工作規範》《河南省行政指導文書示範文本》《河南省行政指導文書使用說明》,統一規範全市行政指導工作。組織開展行政指導案卷評查,評選指導案卷15份。鼓勵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及行政執法人員通過提醒、建議、說明、規勸、示範、約談等非強制性方式,引導行政相對人自覺守法、及時糾錯,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三是注重行政調解。梳理行政調解工作依據,明確行政調解工作職責。轉發《河南省行政調解文書示範文本》《河南省行政調解文書使用說明》,規範行政調解文書。制定行政調解流程圖,規範行政調解程式。印發《關於公布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行政調解工作專(兼)職人員名單的通告》,明確市級執法部門行政調解專(兼)職人員49名,並在網上公布。
(五)加強執法監督,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一是健全執法規範。嚴格落實省直及以上部門制定的行政執法裁量標準,對我市制定的5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相應的裁量標準。梳理執法依據,製作執法流程圖,規範執法程式。統一規範全市執法文書,通過開展執法人員培訓、行政處罰文書製作規範專題講座等形式,在全市範圍內推廣使用全省新的行政執法文書格式範本。二是強化執法監督。嚴格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未經法制審核,不得作出決定。全年共審查報備重大處罰76件,經審查發現問題24件,均責令相關部門予以糾正。開展2017年度全市執法案卷評查,全市共評查各類案卷95份,評出優秀案卷6份,評查發現問題120餘個,下發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2份。開展年度行政執法情況統計,2017年全市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級執法部門共作出各類行政執法行為442680件,其中行政處罰15345件、行政許可72472件、行政強制90件、其他行政行為354773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投訴舉報發現的行政執法問題,下發《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3份,相關單位已按要求依法調查處理並書面報送處理結果。三是嚴格執法資格管理。2017年共組織4批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對市本級476名新辦、更換執法證人員進行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全年共辦理執法證1281個、監督證63個;因調離工作崗位、退休、違規執法等原因註銷執法證1461個,因調離工作崗位、接受組織調查、退休等原因註銷監督證51個。
(六)強化監督制約,加大問責力度。一是建立健全常態化監督機制。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積極支持政協參政議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293件、政協提案353件,見面率和答覆率均為100%,滿意率分別為99.3%和100%。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市110聯動平台及各行政執法部門通過公布舉報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渠道,方便民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市長電子信箱和連線政府欄目的民眾訴求辦結率達98%以上。加強政府內部流程控制,各級執法部門全面梳理、分析風險隱患,制定應對策略,建立了內部控制體系。二是發揮專門監督作用。重點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創新驅動、國企改革、脫貧攻堅、生態文明建設等加大審計監督和行政監察力度。審計查出違規問題金額14.8億元、管理不規範金額115.02億元;為國家增收節支8.47億元;移送處理事項47件、人員211人、金額21.7億元。行政監察共立案1994件,黨政紀處分2018人,其中縣處級幹部69人。
“9+2”工作布局監督檢查問責處理515人;脫貧攻堅作風紀律專項督查查處問題692個,黨政紀處分395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191起,黨政紀處分209人。三是加大重點領域糾錯問責力度。深入開展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問責追責836人。針對排查出的3566個懶政怠政問題,查找問題根源,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2017年全市因環保問題進行責任追究676人次,涉及32家單位,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155人次。
(七)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一是加強行政複議工作。2017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407起,受理391起。依法審結案件421起,其中,撤銷原行政行為38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法定職責31起,因申請人撤回終止複議14起。辦理市政府為被申請人或第三人被省政府立案的行政複議案件143起。每季度下發《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通報》。二是做好行政應訴工作。2017年,各級法院共受理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846起,經行政複議又訴訟的案件60起,一審審結690起,其中判決市政府繼續履行的7起,駁回訴訟請求511起,裁定結案172起。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2017年全市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57 起,組織庭審觀摩5次。建立健全溝通協作、備案登記、評查考核等制度,積極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切實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全市共有人民調解委員會3634個,人民調解員13419人。建立了各級各類人民調解工作專家庫,專家庫成員覆蓋法律、經濟、醫療、婚姻、勞動、消費、交通等各個領域。加強縣級社區矯正執法機構建設,縣(市、區)法務部門均建立了社區矯正管理機構,充實社區矯正專職隊伍,配備工作人員68名。全市司法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213人。加強法律援助機構建設,保障法律援助經費,多渠道充實法律援助專職人員力量。
二、主要措施
2017年以來,我市緊緊圍繞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這一目標,突出《綱要》和省、市《實施方案》這一主線,抓住“關鍵少數”,搞好頂層設計,夯實基層基礎,注重開拓創新,在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方面採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強化組織推動。一是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職責。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亞同志 多次在市委常委會和市委法律顧問聘任儀式上強調,要深刻認識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法治政府建設的任務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考核,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堅實保障。市長劉宛康同志多次在市政府常務會和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全體會議上,要求各級各部門主動擔當,切實增強建設法治政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聚焦問題、補齊短板,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分管副市長多次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親自過問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協調解決依法行政工作難題。二是充分發揮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的作用。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更名為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並調整了相關負責同志。印發《洛陽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及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規定了全體會議制度、工作匯報制度、信息報送、工作聯絡等制度,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加強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分工協作。
三是做好市《實施方案》的分解落實和政策解讀。市《實施方案》確立了洛陽市要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總體目標,提出了9大項任務、61條具體措施,規劃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路線圖和施工圖。在《洛陽日報》等新聞媒體發布《實施方案》專題政策解讀12篇。四是召開年度工作會議。印發《洛陽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對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進行統籌部署。召開全市法制工作會議和依法行政重點工作推進會,安排年度工作任務,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二)強化法治理念,壓實工作責任。一是落實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印發《洛陽市政府系統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將第一責任人6項職責細化為16項具體任務,並將履行第一責任人情況納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二是堅持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印發《洛陽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領導幹部學法計畫》,明確領導幹部學法內容和方式。2017年市政府常務會議集中學習新法5次。三是政府常務會議聽取依法行政工作匯報。2017年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10餘次,研究解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加強複議應訴工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清理、推行公職律師等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四是堅持向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介紹新法規、新政策。編髮法制簡訊50次,向全市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介紹新法規、新政策50部。五是舉辦領導幹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和專題講座。舉辦領導幹部法治專題培訓班1期,對各縣(市、區)政府、市直48家行政執法部門以及32家行政執法機構共177人進行培訓。舉辦法治專題講座2次。六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印發《關於建立“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責任清單制度的實施意見》,提高執法部門普法的質量。
(三)加強制度建設,築牢基層基礎。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修訂《洛陽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全面建立規範性檔案“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的“三統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加強對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和備案的規範管理。印發《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加強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完善行政應訴工作機制等做出規定,明確保障機制。印發《關於在政府系統推行公職律師制度的意見》,明確要求2017年年底前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部門建立公職律師制度,其他政府部門2018年年底前建立公職律師制度。二是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先後出台了《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洛陽市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洛陽市政府網站管理暫行規定》《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分工》等檔案,對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政府網站管理、政務公開責任分工等進行明確。三是完善政務誠信制度體系。印發《洛陽市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實施方案》《洛陽市政務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關於加快各縣(市、區)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和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為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推動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提供制度依據。四是完善法治宣傳教育制度體系。印發《關於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2017年洛陽市依法治市工作要點》《2017年洛陽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點》,為推進依法治市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供了具體明確的標準。
(四)突出重點難點,注重改革創新。一是試點先行、穩步推動,積極探索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2017年,我市正式啟動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試點工作,明確在城市管理、公安、質量監督、食品藥品安全、交通運輸、國稅等重點領域和嵩縣、洛龍區開展試點。組織8家試點單位赴河北石家莊、邯鄲等地學習考察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實施情況,形成了“一、三、五”的總體工作思路(“一”即一個領導小組,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為組長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領導小組;“三”即市級層面“三個一”的制度體系,包括一個實施方案《洛陽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一個音像記錄設備配備辦法《洛陽市行政執法音像記錄設備配備暫行辦法》,一個實施辦法《洛陽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暫行辦法》;“五”即“1+2+3+4+N”的工作推進計畫,包括1個執法手冊,2個指導文本,3類清單,4個管理規定,N項自選動作)。採取試點單位互相觀摩學習、法制辦檢查督導、召開專題工作推進會、考核加壓等方式開展督導,促進試點單位各項工作制度、硬體配備工作有效落實。截至目前,試點任務基本完成,市直6家試點執法部門共有執法人員2873名,配備執法記錄儀4582台,同步錄音錄像詢問室70間,投入資金4694萬元。二是完善機制、向外借力,認真辦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在辦理涉及全市重點項目、民生工程以及罰款數額較大的行政複議案件時,通過完善工作制度,嚴格工作紀律,充分聽取市政府法律顧問的論證意見,召開疑難案件專家論證會、聽證會、業務工作例會等方式,對案件進行集體研究,作出程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經得起檢驗的行政複議決定,全年共辦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8起。三是重點調研、加強督導,切實糾正不當行政行為。著重圍繞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開展情況、行政複議決定和法院判決履行情況等,對行政複議應訴案件較多的縣(市、區)進行重點督導調研,重點排查是否存在未履行法院判決和複議決定書的情形。同時,針對少數部門行政程式存在瑕疵、拒不答覆信息公開、未保障行政相對人救濟權利等問題下發《行政複議意見書》《行政複議建議書》,加大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力度,有效糾正不當行政行為。
(五)加強督導考核,完善體制機制。一是緊緊抓住“三個載體”。以依法行政示範單位、服務型行政執法示範點、行政執法責任制示範點創建為載體,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帶動作用,推動依法行政工作向縱深發展。印發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明確創建對象、創建標準、申報期限。經過規定程式,最終確定首批市級行政執法責任制示範點15家、第三批服務型行政執法示範點25家、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候選單位14家,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截至目前,服務型行政執法示範點建設實現了縣(市、區)和政府部門的全覆蓋,市國稅系統所有基層分局實現了示範點創建全覆蓋。二是重點抓好“兩個考核”。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組織10個考核組,由原市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與,對各縣(市、區)、市政府各執法部門的依法行政工作以及市直行政執法機構2016年的行政執法情況進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結果及存在的問題一對一反饋給被考核單位,發出整改清單87份。同時,將考核結果抄送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和市績效辦。三是切實強化“兩個督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半年督導,由市法制辦領導帶隊,組織2個督查組,採取聽取現場匯報、查閱相關資料、實地查看等方式,對各縣(市、區)、市政府各執法部門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情況進行實地督導,並以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名義下發督查通報,指出存在問題,要求限期整改。
重點開展《綱要》貫徹落實情況督導,以國辦、省辦督導《綱要》落實情況為契機,加強對全市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綱要》情況的督導檢查,有效推進了各級各部門在落實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法律顧問制度、規章規範性檔案管理、“放管服”改革等事項的落實。
三、存在問題及下步打算
雖然我市在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水平還不夠高,部分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還不夠強,法制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法治宣傳有待加強等。
下一步,我們將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統領,以落實《綱要》和省、市《實施方案》為主線,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合理的政府立法保障體系,依法依規、務實高效的重大決策制度體系,渠道暢通、多元銜接的矛盾糾紛化解體系,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法治政府推進體系,為加快建設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長極提供法制服務和法治保障。
一是圍繞“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在做好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等簡政放權政策措施銜接落實的基礎上,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切實最佳化政務服務,真正做到利民、便民。結合法律法規立改廢、機構改革和部門職能調整情況,抓好市級行政權責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的動態調整工作。同時,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和促進縣(市、區)和市直部門簡政放權工作的落實。
二是圍繞良法善治,認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政府立法,以法治保障改革,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讓改革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制定《洛陽市供熱條例》,廢止《洛陽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開展《洛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調研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法規或規章,依法明晰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的身份定位、職能範圍等。建立政府立法基層聯繫點制度和政府法律專家庫。
三是圍繞中心工作,進一步完善基礎性制度。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重點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部門的指導,提升部門決策程式意識,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推進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規範化建設,建成市級規範性檔案電子報備系統。在政府系統全面建立公職律師制度,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在全市範圍內推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根據省統一部署,適時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四是圍繞重點難點,注重改革創新。持續做好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抓好服務型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責任制,重點是示範點的經驗複製、推廣。制定《洛陽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洛陽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結果的運用。積極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創新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模式。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加強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的良性互動。強化對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的動態監管和日常考核。
五是圍繞求實求效,不斷完善推進機制。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和成員單位職責,加強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力度。以省“1211”依法行政推進機制為導向,緊扣服務型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兩個抓手,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的研究宣傳。依託依法行政網路督導平台,加強日常監督,強化半年督導,注重考核引領。
特此報告。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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