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寶山區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寶山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寶山區政府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為指導,按照市政府《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2017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與責任分工》中明確的目標任務要求,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和主要成效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設領導體制機制
1、成立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工作會議的要求,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成立寶山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寶山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由區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區長擔任常務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擔任副組長,區府辦、區政府法制辦、區編辦、區發展改革委、區農委、區建設交通委、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文廣影視局、區綠化市容局、區教育局、區城管執法局、區環保局、區規劃土地局、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20個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區政府法制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政府法制辦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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