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在依法治縣、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上著力,在法治羅田、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上用勁,深化實化法治政府建設,著力解決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發揮法治政府建設的示範引領作用,為羅田加快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學習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法律學習列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列為黨校重要教學內容,定期舉辦理論研討會、學習交流會等深入研究交流。健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全年至少舉辦1期領導幹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年度集中學法不少於4次。持續推動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常態化、制度化,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堅持黨的領導。將黨的領導貫穿到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納入本地區法治建設總體規劃和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主要負責人年度召開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專題會議不少於1次。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嚴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堅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推動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好法治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切實抓好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問題整改。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每年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不少於2次,及時研究解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清單制度並實行動態管理,結合自身實際及時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全流程、全覆蓋改革,總結可複製、可推廣經驗。(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司法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全面推行“不見面”辦事,提供“24小時不打烊”線上政務服務,在更大範圍實現“一網通辦”。加快推進政務服務重點領域和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向服務對象提供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實現政府服務視窗“好差評”系統全覆蓋。(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及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打造“無證明”城市升級版。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紮實穩妥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清理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加強信息資源共享,充分發揮疊加效應。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工作推進情況作為年終法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督察重點內容。(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加強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貫徹實施。健全相關法規規章貫徹實施聯席會議、綜合協調、部門協作工作機制,對標對表《黃岡市進一步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任務清單》,增強制度執行,細化工作舉措,把“紙面上的法”落實為“行動中的法”。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相關部門,在2021年底前配合完成實施情況評估。(責任單位:地方性法規相關執行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八)完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機制。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機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均應經過合法性審查。強化規範性檔案備案監督,行政規範性檔案發布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報送備案。建立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嚴格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考核與責任追究。(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九)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堅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製度,分級制定並公布事項目錄。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按照《黃岡市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和立卷歸檔工作指引》要求,對重大行政決策年度目錄事項,嚴格遵循法定程式,實現全部立卷歸檔,重大行政決策情況納入年度法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五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在整合隊伍、力量下沉、統籌管理、執法協同、執法規範等方面持續創新,不斷提升綜合執法效能。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確保行政執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一)推進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開展執法單位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抽查,適時組織全縣案卷評查活動,強化案卷評查結果運用。探索推進柔性執法,建立行政處罰“兩輕一免清單”,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責任單位:縣政府各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二)織密事中事後監管網路。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網際網路+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探索開展包容審慎監管,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切實做到寬嚴相濟、過罰相當,使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責任單位: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重點領域監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三)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歸併,建設統一的“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一步暢通政府與企業和民眾互動渠道。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落實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根據案件倒查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落實移送執法監督問題線索機制,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和行政執法監督機關的協作配合。(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縣司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四)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找關係”向“講法治”轉變,從加強市場公平競爭制度體系建設、加強市場主體平等保護、強化企業經營司法保護、最佳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監督保障公權力服務發展等方面,持續加強最佳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重點整治招商引資等領域政府失信行為。(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發改局、縣招商和投資促進中心、縣經濟開發區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五)推進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方案》,完善行政複議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複議監督功能,加強行政複議規範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積極探索複議便民為民新機制,發揮行政複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責任單位:縣司法局,各行政執法部門)
(十六)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落實落地,加快整合律師、公證、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鑑定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加快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標準化建設,做優做強縣級公共法律援助實體、熱線平台。(責任單位:縣司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七)建立“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完善調解、信訪、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整合基層矛盾糾紛化解資源和力量,充分發揮非訴糾紛解決機製作用。加強行政裁決調解工作,在行政裁決糾紛多發領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平台,切實減輕人民民眾在依法維權中的負擔。(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信訪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羅田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八)全面開啟“八五”普法工作。認真落實“誰立法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各鄉鎮各部門制定年度普法責任清單。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推進鄉村普法依法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九)紮實開展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示範指標體系責任分工,積極參與第一批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大力培樹挖掘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典型,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各鄉鎮各部門組織申報、創建情況及工作亮點呈報情況作為年終法治工作考核重要內容,計入加分事項。(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十)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宣傳質效。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宣傳常態化、制度化,積極宣傳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動態、舉措、目標,集中展示一批法治政府建設經驗成果,廣泛凝聚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細化舉措,抓好落實。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八個方面主要任務(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行政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科學有效、社會矛盾糾紛有效化解、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落實到位),對照本行動方案,結合實際,科學制定本年度工作計畫,並於4月30日前報縣司法局。
(二)協調配合,全面推進。各鄉鎮各部門在法治政府建設推進過程中,要緊盯法治政府示範創建目標任務,相互配合、通力協作、形成合力。要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統籌推進,建立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大事記錄製度,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整體工作質量。
(三)示範引領,確保實效。各鄉鎮各部門要在示範引領上下功夫、求突破、見實效,及時發現和解決新情況、新問題,聚焦重點,精準施策,全力打好法治政府建設的攻堅戰,確保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