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醫療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今年以來,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市委依法治市辦具體指導下,全局法治建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要求,現將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我局有行政執法主體1個,屬於市級行政執法主體,不存在單位被追責的情況。具有執法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總計12名,不存在執法人員被追究責任情況。2022年,我局對6家定點醫療機構開展醫保基金監管行政檢查,出動執法人員57人次,作出行政處罰2家,共處罰款20萬元。目前暫無行政許可、行政管制、行政徵收、行政徵用等事項。
  (一)完善制度建設,織密制度籠子。一是貫徹落實粵醫保發〔2021〕10號文和粵醫保函〔2022〕14號文要求,會同公安部門,制定了行刑銜接制度,明確了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移送範圍、移送程式等工作要點;制定了行紀銜接制度,明確了問題線索移送範圍和移送要求,建立移送工作機制。二是印發《雲浮市醫療保障局 雲浮市財政局關於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鼓勵民眾和社會各方舉報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印發《雲浮市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制度》,經過發布選聘公告、書面申請、公開選聘、掛網公示等流程,在全市範圍內選定了19名社會監督員,並於7月13日舉行聘任儀式,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作用,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四是印發了《雲浮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實行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使用管理責任制的意見》,要求全市各定點醫療機構強化自身制度建設,明確醫療機構責任,構建“醫療機構守法防線”。通過逐級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定點醫療機構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內部管理,促進醫療機構良性發展,確保醫保基金使用安全。
  (二)加強部門聯動,形成監管合力。一是全力落實市委書記、市長對醫保工作和基金監管指示批示精神,制定並印發《雲浮市醫保基金監管工作方案》《雲浮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落實醫保基金監管監察建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健全各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機制和醫保基金監管長效機制。二是發揮聯席會議和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制度作用,加強部門間協同聯動。召開了一次基金綜合監管部門間聯席會議,專題討論研究舉報投訴案件,並聯合市衛健局、市中醫藥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檢查醫院。在案件處理的過程中,也多次發函與市衛健局、市市場監管局就有關專業問題進行溝通,部門聯動明顯有所加強。三是多次與市公安局聯合開展欺詐欺保線索核查的工作會議,討論商議線索核查方向,並建立跨部門工作群,方便及時溝通交流以及共享核查信息。我市在國家醫保局與公安部聯合開展欺詐欺保行動中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並獲得國家醫保局表揚。
  (三)加強普法宣傳,提高守法意識。一是拍攝普法視頻。以本市醫保基金監管工作中經常發現的問題以及民眾身邊發生的事例作為藍本,製作8期《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普法小視頻,通過雲浮廣播電視台、雲浮日報、雲浮廣電網路等進行廣泛宣傳,視頻轉載量2萬多次,並受到省局的好評,在省醫保局微信公眾號作轉載。二是“線上+線下”多維度宣傳。“線上”通過有獎知識問答、媒體報導、案例曝光等方式進行宣傳,“線下”通過進村入戶派發宣傳折頁、問答手冊和宣傳品。引導廣大民眾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加強培訓力度。舉辦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培訓班,邀請佛山、廣州等地醫保監管專家深入解讀《條例》、分享飛行檢查經驗,提高全市基金監管執法水平,促進醫保基金監管工作沿著法治化正規化的方向邁進。
(四)大力推進落實三項制度。我局行政編制內人員均通過市司法局組織的行政執法證考試,由司法局統一頒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並且每年通過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系統學習相關法律知識,確保執法人員能力素質。
  1.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一是落實事前公開,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對行政權力、隨機抽查事項、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服務指南、行政執法流程圖等清單進行了公示。二是嚴格規範事中公示,行政執法人員佩戴相關行政執法證件,向被檢定點醫藥機構及參保人員出示執法身份,並依法告知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行政執法程式行為。三是落實事後公開,貫徹落實套用行政執法“兩平台”,我局積極貫徹落實套用“兩平台”的行政執法事項,確保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三類行政執法事項的立案受理、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卷宗管理、統計分析等執法全過程要全面套用行政執法“兩平台”網上辦案。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局對羅定新世紀醫院、雲浮精忠中醫骨傷醫院作出的行政檢查及相關處理結果,皆通過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台的“三項制度”進行事後公示。
  2.健全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一是推行音像記錄,採用監督執法記錄儀與文字記錄相結合方式,有效銜接音像記錄與文字記錄。二是嚴格記錄歸檔,由專人負責行政執法案卷歸檔工作,規範執法台賬的使用、存儲、管理,統一行政執法文書格式,全面系統歸檔保存。三是嚴格規範醫保執法巡查日誌,每次執法行動都有記錄時間、地點、人員、內容、情況、處理結果、影像記錄等要素。
  3.加強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我局嚴格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本年度作出的2宗行政處罰均進行法制審核,重點圍繞執法主體許可權、違法主體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適用依據是否準確,行政裁量權行使是否適當,程式是否合法,法律文書製作是否規範等方面,依法開展審核工作。
  (五)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促進中醫藥醫保支付改革。印發了《雲浮市醫療保障局轉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醫保支付改革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全面開展中醫藥按病種分值付費工作,對中醫優勢住院病種、中醫日間治療以及中醫基層病種實施按病種分值付費。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繼承和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精髓,促進中醫藥高質量發展,推動高質量建設廣東中醫藥強省,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二是紮實推進按病種分值付費(DIP)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國家DIP工作規範的各項制度,於2022年12月27日印發了《雲浮市按病種分值付費(DIP)結算辦法(試行)》,從2023年1月1日起,統一按國家DIP技術規範開展付費。
  (六)建立健全“雙通道”管理機制,推進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協定期內國家談判藥品及其同通用名藥品、已納入《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版)》、原國家談判藥品等297個藥品,均列入我市“雙通道”管理藥品範圍,限定支付範圍與現行醫保目錄保持一致。印發了《雲浮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國家新增的67個談判藥品實行單獨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雲醫保函〔2021〕289號),對2021年新增進入醫保目錄的67個國家談判藥品實行單獨支付,如我市統籌區內定點醫藥機構不能及時保障供應的,允許參保患者到省定的定點醫療機構購藥。將符合條件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納入我市“雙通道”管理,通過評估,全市已有5家“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保障了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在我市落地,進一步方便了參保人就醫購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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