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實施細則

《新蔡縣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是新蔡縣制定的地方性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蔡縣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實施細則
  • 屬性:地方性法規
具體內容
一、出台背景
為切實加強我縣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檔案規定,新蔡縣制定了《新蔡縣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並以新政〔2021〕75號檔案印發。
二、框架和主要內容
《新蔡縣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主要包括九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則。主要內容是檔案制定依據、實施範圍、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的界定範圍、縣政府職能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職責、農村宅基地審批和村民自建住房建設原則。
第二部分規劃編制。主要內容是明確各鄉鎮對本轄區內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責任,明確規劃管理要求及宅基地管理規定。
第三部分宅基地申請審批。主要內容是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以及成員確認、備案程式,農村宅基地審批原則、符合宅基地申請的條件、符合原則翻建、改擴建、異址新建條件,以及申請、審批、監管流程。
第四部分一戶多宅和宅基地面積超標治理,主要內容是解決宅基地使用中的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原則、處置依據、處置辦法。
第五部分風貌管控。主要內容是對村莊規劃原則、村民自建住房設計圖冊的編制、使用等內容。
第六部分建房管理。主要內容是對村民申請自建住房獲得審批通過後,建房動工前、動工後、完工後所需要辦理的手續及其審批、監管流程。
第七部分閒置宅基地利用。主要內容是對閒置宅基地和住宅整理、盤活利用有關規定。
第八部分監督管理。主要內容是對縣、鄉、村三級對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責任進行明確。
第九部分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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