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辦法於2020年10月30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臨汾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辦法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 有效
- 公布日期: 2020/12/12
臨汾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辦法於2020年10月30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
臨汾市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辦法於2020年10月30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村自建房屋質量管理,提高農村自建房屋質量,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的農村自建房屋的質量...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自建房管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提高房屋質量,保障農村村民合法權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施工單位或者個人對承攬的農村自建房屋施工質量負責。農村自建房屋通過驗收後,建房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第十九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自建房屋用作經營場所的管理,將其納入社會綜合治理範疇,建立多...
臨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臨汾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局長是劉玉平。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二)指導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住房...
縣級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統籌城鄉的原則,制定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村鎮建築工程管理和服務指導辦法,切實做好對村鎮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指導。推廣農村住宅通用圖集、建設技術標準,制定村鎮住宅及小型建築工程施工契約和服務契約文本等。加強...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居民自建房,是指居民以戶為單位,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含宅基地),依法依規申請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國家相關政策支持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農房抗震改造、地質災害避險搬遷等自建房建設,按有關...
、《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9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住房質量安全監管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78號)、《永州市鄉村房屋建設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管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適用本辦法。
(七)村鎮建設管理科:負責管理全市村鎮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小城鎮發展戰略和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的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村鎮規劃建築設計、施工等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村鎮房屋產權產籍工作;組織試點鎮的規劃評審...
對於委託設計單位(人員)專業設計的農村村民自建住宅項目,實行設計質量自審承諾制,辦理開工申請時,應提交建房村民、設計單位(人員)共同簽署的《常德市農村住房施工圖設計自審承諾書》(附屬檔案1)。第十條 縣級住建部門應當根據...
年6月15日印發.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規範城鎮居民自建房和農村宅基地建住宅(以下簡稱居民自建房)行為,確保自建房質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農村危房改造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築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承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農村建築工匠或者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並按契約約定對所改造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鄉鎮建設管理員要加強對農房設計的指導和審查,在農村危房改造...
鄉鎮政府接到申請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建房人、施工方、技術人員等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驗收意見表》。《辦法》明確,農村房屋所有權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確需改變的,應當對房屋質量安全是否...
第十八條 相關主管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村(居)民住宅小區規劃、建房技術標準、質量安全、減災防災、生態環境保護和配套設施建設等宣傳工作。第十九條 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其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
第八條 村民申請新建房屋,按照《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村民申請建房時,應當提交《村民建房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鄉鎮政府或村委會應當將村民建房政策規定、基本建設程式、質量安全要求等相關事項告知建房村民。第九...
村民委員會可以選派代表參與農村住房建設監督。第八條 農牧民作為農村牧區自建房的安全責任主體,在房屋開工建設、竣工驗收、使用及維護中應提高安全意識,及時發現並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對自建房屋的質量負責。第九條 國家和省級...
第十九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場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制定村民建房契約示範文本並推廣使用,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引導建房村民參照契約示範文本與施工單位或者鄉村建設工匠簽訂書面契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明確施工安全和房屋質量責任。第二十...
(三)發現有影響房屋質量安全的問題時,責令改正。有關個人和單位應當支持、配合監督檢查,不得拒絕或阻礙。施工中發生事故時,鄉鎮政府要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及應急管理、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報告。第二十三條 鄉鎮...
限額以上工程應依法依規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和開工許可後,方可組織建設,並接受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第十條 市農業農村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組織開展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需求統計調查,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