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辦法(試行)》,以切實提高農村房屋質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辦法(試行)》,以切實提高農村房屋質量。
2021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辦法(試行)》,以切實提高農村房屋質量。內容解讀《辦法》所指的農村房屋包括兩類:農村自建低層住房,指村民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新建、改建、擴建、...
《河南省農村自建住房規劃和用地管理辦法(試行)》《河南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築管理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21年11月3日 河南省農村自建住房規劃和用地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收到村級申請後,鄉鎮政府明確的機構組織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房屋建設管理等相關機構進行審查。農業農村機構負責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積標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是否經過村級審核公示等。自然資源機構負責...
(一)鄉(鎮)村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等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持有關證件和相應的建築設計圖,向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開工申請,經審查批准,領取建築許可證,並經驗線後方可開工。(二)住宅建設,建設單位或個人...
第六條 農村居民建造住宅,應嚴格按照鄉(鎮)村建設規划進行。嚴禁擅自占用自留地、自留山建造住宅。第七條 農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戶為單位,每戶宅基地的用地標準,應嚴格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執行。禁止...
潢川縣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節約使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國務院...
本辦法所稱居民自建房,是指城鎮居民在城鎮規劃區內建設的自住房屋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不包括自建的非住宅類房屋和規劃用途為經營性質的房屋。居民自建房用地面積...
第一條 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凡在河南省境內進行經濟、文化、國防和其他國家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需要徵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時,必須按照本實施辦法辦理。禁止任何單位直接向農...
對有倒塌危險的建築,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可根據情況,令其停止使用,進行修復或拆除。第二十一條 凡工程建設涉及環境保護、消防、人防、抗震、文物古蹟、園林綠化、電訊、電力、衛生、房產、市政、公用、交通等有關問題,城市建設管理部門...
第十八條 下列資產納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範圍:(一)依法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水面、荒地等資源性資產;(二)集體所有的用於生產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庫存物品、各種貨幣資產以及債權、...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宅、附屬用房和生活庭院等用地。本辦法所稱農村村民是指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人員。第三條 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依法依規無償分配給本...
● 各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在省級下達的農村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宅基地指標,保障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用地 。● 凡未使用建築材料硬化地面或雖使用建築材料但未破壞土地並易於復墾的畜禽舍、溫室大棚和附屬綠化隔離等用地,以及農村道路、...
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低保貧困農民住房矛盾,有助於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有助於拓展集體土地用途,拓寬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渠道;有助於豐富農村土地管理實踐,...
集中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經省轄市政府批准可以配建一定比例的商業用房,商業用房租、售收入用於彌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支出。有條件的省轄市可按國家有關部委要求,爭取成為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試點。(三)創新融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