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
- 外文名:Pilot Scheme of Building Rental Housing with 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
- 發布機構: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發布日期:2017年8月21日
- 實施日期:2017年8月21日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是按照中央有關精神,結合當前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管理工作實際制定。由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17年8月21日印發並實施。發布信息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
本辦法所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文昌市總體規劃劃定為建設用地且城鄉規劃或者村莊規劃劃定為工礦倉儲、商服、租賃性住房及自建住房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保留集體所有權性質的征地安置留用地。本辦法所稱...
住房租賃市場加快發展。率先在全國開展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將6個設區市列為試點城市,其中,南京市入選全國首批住房租賃試點、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和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城市,形成“房產+”部門和企業...
1.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利用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保障性租賃...
1.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在尊重農民集體意願的基礎上,經屬地政府(管委會)批准,支持利用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
1.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鼓勵支持各區政府協調、統籌村級留用地指標,統一開發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經項目所在地的區政府批准,建設保障性租賃...
嚴格村民建房審批,進一步完善村民建房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建設,嚴格落實批後監管“五到場一公示”制度。〔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3.完善村民理事會制度。按照代表性、公認性、穩定性原則,以村民...
合肥市先後成為全國首批住房租賃試點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全國首批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城市,累計新建、改建、盤活各類租賃住房13.1萬套(間),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台成功上線運行。全省供應主體多元、...
6.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模式。即按照控制規模、最佳化布局、只租不售、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不流轉的原則,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條件的地區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試點。公租房建成後可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對象出租,也可由政府或...
全面完成餘江全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國家試點任務,形成能複製、可推廣的“餘江經驗”。完成南昌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完善土地徵收管理制度,制定《江西省土地徵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和《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審批指南(...
福州、廈門、泉州和省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發展城市,鼓勵在捷運上蓋物業中建設一定比例的保租房。要提高住宅用地中保租房用地供應比例,在編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地計畫時,福州、廈門、泉州和省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發展城市應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畫...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本市總體規劃劃定為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村莊規劃確定為工礦倉儲、商服、租賃性住房及自建住房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保留集體所有權性質的征地安置留用地。
昌平區立足未來科學城、沙河大學城和服務新型研發機構,充分利用產業兼容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住房,推動低效園區產業用地和閒置物業改建租賃型職工宿舍,利用存量房源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加快推動回天地區閒置空間織補轉換為人才公租房...
三是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方案,因城施策、分類調控,加強金融土地政策聯動,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推進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和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四是加強建築市場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完...
福州、廈門、泉州和省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發展城市,鼓勵在捷運上蓋物業中建設一定比例的保租房。要提高住宅用地中保租房用地供應比例,在編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地計畫時,福州、廈門、泉州和省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發展城市應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畫...
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大類: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2018年3月,中國正式開展農村房屋不動產登記發證試點工作。簡介 主要包括:鄉(鎮)村公益事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農村居民住宅用地。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
對符合規劃、已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了房地產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可按照法定程式對地上建築物進行改造和開發經營,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並按照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應積極推廣套用先進、成熟、適用、安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推動節能、省地、節水、節材及環境保護工作,提高住宅建設的整體水平。第十一條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住房保障規劃年度實施...
集體建設用地經批准,可以出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使用。可以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開發,用於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建設農民住宅小區,但不得從事商品房開發建設。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有償退出機制,凡自願轉為城鎮居民,自願...
(三)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其繼受單位為解決原村民居住問題統一建設的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或者以住宅為主的多種用途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未經規劃國土部門批准或者超過批准建設的部分,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作為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當事人...
在尊重農民集體意願的基礎上,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對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民眾意願的前提下,允許用於建設保障性...
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模式,規範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交易市場建設,穩步推進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五)明確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權責。在本市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資產範圍內,研究建立分級行使所有權的...
第八條 農村宅基地選址必須符合文昌市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新建、改建、擴建住宅,應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未利用完以前,除依法批准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外,不得隨意擴大村莊規模...
可以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存量閒置房屋建設和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重點支持各鎮街、平台、公共企事業單位參與保租房建設,將其持有的人才租賃住房、藍領公寓、閒置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