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

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

《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是為加快健全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進一步推動首都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由北京市委辦公廳聯合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結合實際,制定的方案。

2020年8月17日,“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網公布,要求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17日 
  • 發布單位: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成文時間:2020-08-05 
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方案全文

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
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是加強生態保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制度。為加快健全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進一步推動首都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為統領,以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為重點,以落實產權主體為關鍵,以調查監測和確權登記為基礎,積極改革創新,加強監督管理,著力促進自然資源集約利用、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加快構建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體系,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基礎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保護優先、集約利用。正確處理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係,嚴守保護底線,嚴格用途管制,最佳化資源配置,提高利用效率,推動高質量發展。
——履行所有者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堅持主體明確、權能明晰、權責對等,處理好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的關係,平等保護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合法權益。
——堅持市場配置、政府監管。以擴權賦能、激發活力為重心,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強政府監督管理,促進自然資源權利人合理利用資源。
——堅持首善標準、區域協作。圍繞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提高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水平,發揮示範作用;堅持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強區域聯動。
(三)總體目標。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到2022年底,形成完善的法規政策體系、監督管理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全面運行,自然資源保護成效和開發利用效率顯著提升,為維護首都生態安全和資源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主要任務
(四)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加快構建分類科學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落實承包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加強對流轉過程的規範化管理。積極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盤活閒置宅基地。積極探索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創新國有林場產權實現形式,理順林地和林木資源產權關係。推進建設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別設立使用權,促進空間合理開發利用。理順取水權與地熱水、礦泉水採礦權,水域灘涂養殖的權利與土地承包經營權之間的關係。完善採礦權退出與土地使用權收回的銜接機制。創新自然資源資產全民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的實現形式,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等相關政策細化完善本市工作措施並抓好落實。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模式,規範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交易市場建設,穩步推進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五)明確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權責。在本市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資產範圍內,研究建立分級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和監督管理制度,將部分自然資源保護利用權責歸屬區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收益管理制度,根據市、區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事權,合理調整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結構,並加大對生態保護修復支持力度。推進農村集體所有的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確權,依法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法人地位,增強其對集體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保護意識,提高管理和經營能力。保證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資源資產、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六)開展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評價。建立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依據國家統一的自然資源分類標準和技術體系,制定本市自然資源調查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統一組織實施自然資源調查,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為基礎適時開展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並結合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掌握重要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分布、權屬、保護和開發利用狀況。開展自然資源全覆蓋動態遙感監測,提高監測頻率和精度,對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永久基本農田、自然災害易發區等區域進行重點監測。研究建立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評價體系和核算規則,在實物量統計基礎上,探索價值量核算,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統計調查制度,建立本市統計調查工作體系。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建立統一權威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信息發布機制,實現數據共享。
(七)加快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堅持確權登記法治化,制定本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重點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森林、山嶺、濕地、河流等重要生態空間確權登記,逐步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劃清所有權、使用權邊界。開展宅基地使用權確權工作,落實代征道路、綠化用地產權主體。健全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構建信息共享機制,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八)強化自然資源整體保護。完善本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健全規劃實施管理機制,加強規劃實施與產權制度、管理政策之間的銜接。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嚴格執行用途管制規則、產業準入政策和負面清單。加快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建立統一的分級分類管理體系,健全自然保護地內自然資源資產特許經營權等制度。完善監控手段,積極預防、及時制止破壞自然資源資產行為。依法依規解決部分現有使用權、經營權合理退出問題。探索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完善生態林、濕地、耕地等自然資源以及生態保護紅線、生態涵養區等重點區域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保護成效評價考核機制。積極探索生態價值的實現途徑,構建以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為主體的生態經濟體系。
(九)促進自然資源資產集約開發利用。既要通過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擴大競爭性出讓,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又要通過總量和強度控制,更好發揮政府管控作用。深入推進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範圍,落實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用地政策。分區域、差別化引導礦業權設定,嚴控並逐步減少固體礦產開發利用總量,加快固體礦山退出,倡導礦山企業就地轉型。完善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管理體系,實施地熱資源差別化供應,制定地熱採礦權到期差別化處理政策。健全水資源開發利用制度,建立水資源統一配置、總量管控、分級監管制度。逐步退養以河湖水庫為水源的養殖業。建立健全京津冀水生態環境聯合防治綜合協調機制。完善自然資源資產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制度和價格審核制度,統籌建立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實現基準地價全覆蓋。創新各類自然資源資產定價機制,完善土地開發項目成本審核機制。完善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標準體系,將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和生態保護要求納入自然資源出讓契約。落實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市場規則,明確受讓人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資產要求。推進自然資源資產交易平台和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統籌銜接工作機制,健全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機制,建立自然資源資產市場信用體系,探索增加生態產品交易種類。
(十)推動自然生態空間系統修復。堅持政府管控與產權激勵並舉,增強生態修複合力。編制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實施自然生態系統修復治理。統籌推進綠色廊道建設、百萬畝造林、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土地資源整理、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等工程。推進京津冀生態環境協同治理。做好留白增綠,完善城鄉建設用地減量實施機制,統籌推進城市有機更新、環境綜合整治、違法建設拆除等各項工作,探索老城有機更新模式,推動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鼓勵各類主體通過租賃、置換等方式擴大自然生態空間。建立健全依法建設占用耕地、林地和壓覆礦產的占用補償制度,嚴格占用條件,以生態產品產出能力和生態服務價值為基礎完善測算方法,提高補償標準。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範、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機制,由責任人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責任人滅失的,遵循屬地管理原則,按照事權由屬地政府組織開展修復工作。從保護所有者權益角度,完善自然資源資產損害賠償制度。按照誰修復、誰受益原則,通過賦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等政策措施,激勵社會投資主體從事生態保護修復。
(十一)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監管體系。發揮人大、行政、監察、司法、審計和社會監督作用,形成監管合力。市、區政府定期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交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依法接受監督。根據法律授權和代理行使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制度,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考核評價制度,持續推進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落實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充分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統一的自然資源三維時空資料庫,提升監督管理效能。依託本市行政執法信息服務平台,完善自然資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機制,實現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加強自然資源督察,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督察執法體制,加強督察執法隊伍建設,嚴肅查處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領域重大違法案件。
(十二)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法規體系。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檔案和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進程,適時制定、修訂、廢止本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建立健全協商、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和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多元化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糾紛解決機制,建立各級政府牽頭、多部門配合的權屬糾紛調處機制。全面落實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等法律制度,構建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協同審判機制。
三、保障措施
(十三)強化組織領導。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涉及重大利益調整,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全局,必須在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推行。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增強“四個意識”,加強對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本方案和任務分工抓好工作落實。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要牽頭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市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農村、園林綠化等部門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十四)積極改革創新。針對重要專項工作,爭取承擔國家試點任務。鼓勵各區各部門各單位積極參與,主動探索實踐,創新改革路徑,及時總結提升,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成果。
(十五)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策解讀,系統闡述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基本思路和重點任務。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等重要紀念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良好氛圍。

內容解讀

一圖讀懂《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政策檔案: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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