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評析了當代中國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的理論進展,總結歸納了內蒙古、浙江、貴州等地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試點地區的經驗啟示,並按照資源類型對土地、森林、水、礦產、能源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進行了專題研究。在此基礎上,該書探索提出了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的理論框架、核心內容和報表形式,並依託北京市現有自然資源基礎數據,試編完成了北京市2005年、2010年和2015年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除此之外,該書還分析了北京市的水資源資產、國土資源資產、林業資源資產和礦產資源資產的綜合管理情況,分析了北京市自然資源管理的組織機構、規章制度、主要內容和現存問題,並提出了北京市加強自然資源管理的對策建議。
作品目錄
第一章 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研究進展及評析 第二章 試點地區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分析 第三章 土地資源問題研究 第四章 水資源問題研究 第五章 森林資源問題研究 | 第六章 礦產資源問題研究 第七章 環境污染損失評估 第八章 資源與環境區域關係問題研究 第九章 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管理 第十章 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及分析 |
創作背景
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是黨中央、國務院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它首次提出就被寫入了黨的重要檔案之中。2015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
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試點方案》,提出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南省婁底市、貴州省赤水市、陝西省延安市、北京市懷柔區等8個地區開展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試點工作。作為首都的北京市是典型的資源稟賦稀缺的國際性大城市,積極探索編制北京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加強北京自然資源資產負債管理,具有不同尋常的號召引領和改革示範意義。基於此,《北京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及管理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研究發現:(1)從北京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來看,礦產、能源、土地、林業(林木)和水五大自然資源資產種類中,北京市價值量占比最高的是土地資源,且2015年土地資源價值占北京市自然資源價值的比重與2005年相比呈上升趨勢;北京市發揮社會生態價值的林業資源重要性相對較高,是占比第二高的自然資源種類,但林業資源占北京市自然資源的價值比重從2005年到2015年呈下降態勢;由於北京市的地理區域相對較小,北京市礦產資源和能源資源資產價值相對較少;北京市自有的水資源總量相對較少,水資源量稀缺,加上水資源價格作為基本的民生用品受政府管制,北京市水資源價值占自然資源總價值的比重一直不高。
(2)從北京市自然資源負債的構成來看,土地管理、水資源管理兩類資源管理負債和廢氣排放、廢水排放兩類環境保護負債歷史欠賬較多,占自然資源管理負債和應付環境保護負債的比重相對較大。其中:土地資源管理負債占自然資源管理負債的比重,2005年、2010年和2015年分別為36.29%、34.33%和36.55%,均超過1/3;廢氣排放負債占應付環境保護負債的比重,2005年、2010年和2015年分別為91.38%、90.92%和90.88%,幾乎占據北京市應付環境保護負債的九成。因此,土地資源管理負債和廢氣排放負債對北京市自然資源總負債的影響較大,北京市在土地資源管理領域和大氣污染防治領域欠賬較多。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史丹,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入選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萬人計畫、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領軍人才,中共中央宣傳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