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十四五”城鎮住房發展規劃
住房是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基本需求。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關係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係人民安居樂業,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係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十四五”國家城鎮住房發展規劃》《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本規劃,闡明“十四五”時期江蘇城鎮住房發展的主要目標、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是指導今後五年全省城鎮住房發展的行動指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十四五”城鎮住房發展規劃
- 發布單位:江蘇省
發展基礎,面臨形勢,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重大工程,實施保障,
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全省上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城鎮住房工作的決策部署,不斷健全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支持上千萬戶城鎮居民改善居住條件,全社會總體居住水平持續提升。2020年,全省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已達到48.3平方米,住房的規劃建設、配套服務等軟硬體品質明顯提高,在實現住有所居的基礎上逐步邁向住有宜居。
住房保障水平穩步提升。江蘇住房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十三五”時期,全省累計實施棚戶區改造134萬套,完成投資5460億元,近400萬民眾“出棚進樓”,棚戶區改造工作連續三年受到國務院辦公廳表彰。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計發放租賃補貼超過40萬戶,每年公租房實物配租在保超過50萬戶。全省城鎮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蓋率由2016年的22.58%提高到2020年的26.06%,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率達到90%以上,住房保障制度基本確立。
房地產市場保持平穩運行。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分類指導、因城施策,熱點城市實現了階段性房價調控目標,其他城市房地產市場也保持了總體穩定,三四線城市和縣城的商品住宅庫存明顯下降。“十三五”時期,全省商品住宅累計銷售逾6億平方米,占全國總量的8.6%。全省商品住宅庫存去化周期維持在相對合理區間,較好地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去庫存和穩市場目標任務。
住房租賃市場加快發展。率先在全國開展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將6個設區市列為試點城市,其中,南京市入選全國首批住房租賃試點、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和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城市,形成“房產+”部門和企業聯動機制,實現“人、房、企”信息互通互享。截至2020年底,全省租賃住房房源逾300萬套(間)。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台全面建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初步建立。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成效顯著。2018年至2020年,省政府連續三年將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列入民生實事工程加以推進,同時開展省級宜居示範居住區建設。出台《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通過整治環境、完善功能、提升品質、規範服務等措施,城鎮老舊小區生活環境明顯改善,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改造老舊小區9757個,惠及居民336萬戶。
住房建設品質有效提升。發布新版《綠色建築設計標準》《住宅設計標準》,大力推行“精益建造、數字建造、綠色建造、裝配式建造”四種新型建造方式,持續提高住宅設計、建造水平。“十三五”時期,全省新增成品住房面積逾1億平方米,新增綠色建築面積4.9億平方米,新增節能居住建築面積6.42億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居住建築3.12億平方米,節能居住建築占城鎮居住建築總量近七成。綠色建築規模、高星級綠色建築比例和節能建築規模持續保持全國領先。
物業管理服務水平逐步提高。2018年、2020年兩次修訂《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物業糾紛化解、物業服務收費、服務質量評價等配套政策,物業管理法規制度體系持續完善。積極培育和拓展物業服務市場,全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面積突破23億平方米,特別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物業服務企業築牢小區防疫底線,為奪取全省抗疫勝利作出積極貢獻。健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十三五”時期,全省年均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6.5億元。
公積金惠民生作用增強。努力探索新型住房公積金制度,不斷拓寬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渠道,支持繳存職工解決住房問題。“十三五”時期,全省累計向129萬戶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5114億元,貸款總額保持全國第一。支持214萬人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租賃住房。在4個城市開展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惠及1.25萬戶中低收入職工家庭。全面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水平,基本建成包含8個線上服務渠道的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簡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手續,實現本地提取業務即時支付。
房屋安全管理有力推進。嚴格落實城市危房和老舊房屋安全排查治理責任,重點對建築年代較長、建設標準偏低、失修失養嚴重及其他因素產生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集中拉網式排查。“十三五”時期,全省累計排查房屋55.6萬幢,建築面積7.49億平方米,涉及住戶349.8萬戶。其中,發現疑似存在安全隱患房屋11965幢,經鑑定確認危房9335幢,已整改危房7158幢。
“十三五”以來,我省城鎮住房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相對於全社會總體居住水平的較快提升,不同群體的住房獲得感、大中小城市的宜居水平仍不平衡。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還不健全,新市民特別是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住房公積金制度公平性和普惠性有待提升;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基礎尚不牢固,資金過度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風險需要關注,住房供應結構性矛盾仍然存在,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尚處於探索階段;居住品質提升速度相對滯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面廣量大,住房建設品質與“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築方針之間還有一定差距,物業服務矛盾糾紛突出、服務體系還不夠成熟等。
面臨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江蘇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奮力譜寫“強富美高”新篇章的關鍵階段,面對國內外發展環境的深刻複雜變化,全省城鎮住房工作要善於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抓住機遇,應對挑戰,趨利避害,奮勇前進,更好肩負起“為全國發展探路”的使命。
新型城鎮化發展明確新任務。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必須要系統抓好城鎮住房發展。圍繞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要持續完善住房公共服務,推進租購同權;圍繞轉變城市發展方式,要著力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快建設美麗宜居城市;圍繞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同發展,要最佳化住房空間布局,加強城市間的互聯互通,打造住房聯動發展新格局;圍繞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要推動住宅物業管理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住房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明確了住房的民生屬性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面對新形勢、新要求,要進一步強化城市主體責任,落實“一城一策”,積極推動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等試點工作,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和住房市場體系,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住房消費升級帶來新空間。城鎮住房發展已從總量短缺轉變為結構性供給不足,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必須要積極適應人口結構和居住生活方式的變化,適應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綠色低碳發展的要求,積極發展住房新供給,滿足居民多樣化的居住需求。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需要大力發展租賃住房;應對人口老齡化,需要加快新建或改造適老化住宅;改善民眾居住條件、推動實現碳達峰,需要發展綠色建築、成品住房,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滿足居家生活服務要求,需要提升物業服務水平。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和住房市場體系建設,讓人民民眾享受“更舒適的居住條件”,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為“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提供堅實基礎。
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民生優先。長期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始終把解決人民民眾住房問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讓廣大人民民眾有更多獲得感。
——改革引領,創新發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的體制機制障礙,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持續增強城鎮住房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統籌推進,綜合決策。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統籌處理好住房供應總量、結構、分布之間的關係,住房與人口、土地、經濟之間的關係,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的關係,促進城鎮住房長期平穩發展。
——轉型升級,綠色發展。以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為動力,把新發展理念貫穿住房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提升住房及相關服務品質,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發展。
——堅守底線,安全發展。在城鎮住房發展過程中,把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關注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建設宜居城市、韌性城市、智慧型城市;防範化解房地產金融和市場風險,保障經濟社會運行安全。
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省情特點的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體系,推動住房發展由增量建設為主轉向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並重,由粗放型外延式發展轉向集約型內涵式發展,人民民眾居住條件和宜居水平得到改善提升。展望2035年,全省城鎮住房發展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住房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實現基本住房保障均等化,人民民眾有更舒適的居住條件,在住房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達到新的高度,房地產市場更加平穩健康,與實體經濟均衡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
“十四五”時期全省城鎮住房發展要實現以下主要目標:
——住房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基本完成城鎮棚戶區(危舊房)改造,有效增加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以新市民為重點進一步提高城鎮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蓋率,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效能。
——房地產市場運行保持穩定。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實現住房市場供求基本平衡、產品結構基本合理,有效防範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
——住房租賃市場規範發展。加快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有效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完善長租房政策,多層次、多品種、多渠道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百姓居住水平持續提升。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建成一批美麗宜居住區,住房綠色化、智慧型化水平和物業管理服務水平顯著提高。
主要任務
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持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處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關係,堅持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科學設定、穩步降低保障準入標準,確保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現應保盡保,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行業人員住房困難群體的支持力度,促進住房保障對象從以戶籍家庭為主逐步轉向覆蓋城鎮常住人口。抓好南京、蘇州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試點工作,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在規範標準、支持政策和運行機制等方面進行大膽探索。繼續執行和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現有土地、財政、信貸、稅費減免等支持政策。
規範發展公租房。通過集中建設、配建、收購、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公租房房源,加大公租房供給。堅持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可以實物配租為主、租賃補貼為輔;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完善部門聯動審核機制和保障對象失信懲戒制度,嚴格準入退出,持續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專業化、規範化水平。
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淨流入多、房價高的大城市為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主要利用存量閒置土地和閒置房屋建設和改造,包括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建設用地和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用地建設,以及閒置房屋改造,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產權清晰、收益共享、風險共擔、進退有序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和管理,通過多元方式擴大房源籌集渠道。共有產權住房以中小戶型為主,各地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困難群體住房消費能力,統籌研究確定共有產權住房的實施計畫、範圍和供應規模。
持續推進棚戶區改造。嚴格把握棚戶區改造範圍和標準,原則上應控制在市、縣中心城區和全國重點鎮鎮區範圍內,優先安排城市危舊房,重點改造老城區“髒亂差”棚戶區。科學安排棚改任務,因地制宜調整棚改貨幣化安置政策,“十四五”時期基本完成城鎮棚戶區改造。加強棚戶區改造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大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社區便利度,讓民眾住得放心、舒心、暖心。加大對棚戶區改造資金投入,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充分發展省級保障性住房專項引導資金的作用。支持各地在省下達的新增專項債券額度內,將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納入專項債券支持範圍,並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和方式。將棚戶區改造整體納入全省重大項目計畫,予以重點推進和調度。
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通過“多證合一”等措施推進住房公積金數據共享,加快實現住房公積金“應建盡建、應繳盡繳”,讓更多職工享受應有權利。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和使用面。優先滿足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租房,重點支持繳存人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加大對中低收入繳存人的貸款支持力度。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以“智慧公積金”品牌建設為平台,全面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能力建設,推進住房公積金服務跨省通辦,推動長三角住房公積金、淮海經濟區住房公積金一體化發展。
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夯實城市主體責任制。城市人民政府對本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負主體責任,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規模和結構變化、住房供求關係等因素,穩妥制定並實施“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多策並舉,穩定地價、房價和預期。堅持以居住為主,促進住房健康消費,完善住房市場體系,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堅決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成長的工具和手段。健全城市群、都市圈住房供應體系,加強城市之間住房政策聯動和統籌協調。科學編制“十四五”時期城鎮住房年度建設計畫,合理安排住房建設規模和結構。
構建“房地”聯動發展機制。建立以住房需求為導向的住宅用地供應機制,促進住房市場供需長期平衡。完善人地掛鈎政策,將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向人口流入多的城市傾斜,允許都市圈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跨地區調劑。按照“十四五”城鎮住房發展目標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布局,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適時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規模,去庫存任務重的城市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建立房價和地價聯動機制,靈活確定住宅用地競買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加強土地出讓後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已供住宅用地的開發進度。
推動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建立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對房地產市場過熱的城市,強化房地產貸款規模管控,防範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落實重點房地產企業資金監測和融資管理規則,增強房企融資的市場化、規則化和透明度,合理約束高槓桿企業負債行為,引導企業加快開發,減少企業囤房囤地、非理性拿地,推動企業穩妥有序逐步降低槓桿水平。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債務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嚴防消費貸款、經營性用途貸款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商品房開發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房地產領域風險防控機制,防範化解住房領域矛盾糾紛。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規範房地產開發、交易、租賃、物業服務等行為,淨化市場環境。推進房地產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開展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根據信用評價情況對房地產企業實施差別化管理。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完善房地產監測預警機制,常態化開展月度監測、季度評價、年度考核工作。及時發布房地產市場形勢和政策信息,積極釋放正面信號,引導市場理性發展。
培育規範住房租賃市場
培育扶持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充分發揮市場作用,調動企業積極性,提高住房租賃企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重點發展自持物業的住房租賃企業。支持國有企業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參與租賃住房建設運營。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實降低或減輕住房租賃企業稅費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推動住房租賃企業發行租賃住房建設債券,穩步發展租賃住房投資基金;推動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後享受民用水電氣價格政策。
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應。支持人口淨流入、住房租賃需求大的城市建立和完善租賃住房供應體系,通過新建、改建、購買、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滿足不斷增長的住房租賃需求,促進職住平衡。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明確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為租賃住房的審批流程。支持租賃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專門建設租賃住房,加大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配建租賃住房力度,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單列用地計畫,持續深化推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鼓勵有條件的用工單位,探索利用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或通過統租形式籌集長租房,解決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問題。
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堅持規範與培育發展相結合,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出台相關法規規章,完善長租房政策,保障租賃雙方特別是承租人合法權益,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制度。規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管理,嚴禁“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違規建立資金池等經營行為。嚴格落實從事住房租賃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網路信息平台登記備案制度,保障房源信息真實性,推動住房租賃契約即時網簽備案。完善政府主導的住房租賃服務與監管平台,加快實現全省數據聯網,部門數據共享套用,擴大平台的市場覆蓋面,對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從業人員、租賃房源和租金進行數位化監管。
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科學謀劃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十四五”時期,全省重點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對2000年後、2005年底前建成且居民改造意願強、參與積極性高的城鎮老舊小區,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實施改善提升。合理確定改造內容,分類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進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齊幼托、養老、家政等公共服務短板,鼓勵支持綠色化改造和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無障礙設施等適老化改造。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的基礎上,區分輕重緩急,按照實施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原則,建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儲備庫,編制年度改造計畫和五年改造規劃,並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住房發展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推動建成一批美麗宜居住區。
鼓勵多方投入老舊小區改造。加大政府資金支持,在爭取中央資金補助的同時,省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重點支持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籌措改造資金。加大金融機構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信貸支持力度,為改造項目及居民戶內改造和消費提供支持。鼓勵原產權單位對已移交地方的原職工住宅小區改造給予資金等支持。通過新增設施有償使用、落實資產權益等方式,吸引各類專業機構等社會力量投資參與改造。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和“個性項目業主負責”的原則,積極鼓勵居民通過直接出資、使用(補繳、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空間和公共收益等方式,參與老舊小區改造。
建立健全組織實施機制。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與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居民自治機制建設、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有機結合,發動居民積極參與,統籌協調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產權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共同推進改造,組織引導社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參與改造,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改造格局。建立健全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注重最佳化審批流程、完善改造技術標準、探索創新改造模式、支持存量資源整合利用以及落實土地支持政策,推動改造工作取得實效。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專業化物業管理服務,建立健全城鎮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續籌制度,促進小區改造後維護更新步入良性軌道。
推進完整居住社區建設。合理確定居住社區規模,落實完整居住社區標準。結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合理拓展改造實施單元,推進相鄰小區及周邊地區聯動改造,有序開展綠色社區創建和完整居住社區建設,依據詳細規劃完善公共服務功能,加強格線化、智慧型化管理,構建“15分鐘社區服務圈”“5分鐘便民生活圈”,健全商業、教育、養老服務、衛生健康、文化、體育、公共活動等居住配套功能。“十四五”時期,基本補齊既有居住社區設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區同步配建各類設施,城市居住社區環境明顯改善,推進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顯著提升。
促進住房品質提升和可持續發展
提升住宅規劃設計水平。居住區規劃與城市發展規劃相結合,逐步實現“宜居宜業”。合理安排居住區建築空間、道路交通、配套設施、公共活動空間,控制居住區容積率上限和綠地率下限,保障居住生活環境舒適性。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新時期建築方針,打造安全健康、全齡友好、智慧型智慧、應急防控的住宅設計標準體系,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進建築設計創新創優,提升住宅建築設計水平,推動住宅建築與城市整體特色風貌相協調。推進住宅建築設計和裝修設計一體化,提高集成化和精細化水平。推廣設備、管線與主體結構相分離技術,減少運營維護成本。倡導選用可劃分空間的結構體系,為住宅空間的靈活可變創造條件,適應不同家庭結構的多樣需求。住宅小區同步規劃設計移動通信配套基礎設施,加強移動通信網路信號覆蓋。
大力發展綠色節能住宅。圍繞碳達峰目標,推動住宅建設向綠色、集約、生態方向轉型。全面落實《綠色建築設計標準》《住宅設計標準》《居住建築熱環境和節能設計標準》,提升新建居住建築節能水平,提高建築室內空氣、水質、隔聲等健康性能指標。構建完善綠色住宅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的全過程監管體系。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逐步開展既有住宅節能改造。加大太陽能光熱系統在住宅建築中的普及套用,因地制宜推廣地源、水源和空氣源等可再生能源熱泵技術套用。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認證和推廣套用,建立綠色建材採信機制,逐步提高新建居住建築中綠色建材套用比例。
轉變住宅建造方式。推廣裝配式建造方式,穩步發展裝配式住宅,大力推廣裝配化裝修。加大智慧型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套用,加快推動建築信息模型(BIM)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集成與創新套用,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慧型建造產業體系,提升住宅工程質量安全、效益和品質。指導常州市做好綠色建造試點工作,加速新型建造技術、工藝和環保新材料的普及和綜合套用,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積極發展成品住房,倡導選單式全裝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
加快發展物業服務業。構建“黨建引領、行業指導、基層主抓”的物業管理服務新模式,促進物業管理融入社會基層治理體系。健全業主委員會治理結構,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積極探索創新老舊小區、保障房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新模式,實現公益屬性、市場化運作。推動物業服務標準化,逐步健全質價相符服務機制,擴大專業化、市場化、規模化物業管理覆蓋範圍。構建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台,促進線上線下服務融合發展。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養老、托幼、家政等延伸服務,探索“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進一步規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
加強房屋安全管理。加強既有建築從建成交付、使用維護到報廢拆除“全壽命”周期安全管理。按照“屬地管理、規範使用、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確保全全”的原則,加快完善既有建築安全管理地方法規體系,嚴格落實既有建築所有權人為既有建築使用安全責任人制度,明晰既有建築安全監管職責,加快構建既有建築安全格線化管理體系。進一步明確既有建築改擴建、裝飾裝修工程基本建設程式管理要求,積極推進室內裝修改造工程安全鑑定,並推動納入相關部門重點監督、聯合監管範圍。加快構建完善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常態化機制,加強特定條件下的建築安全檢查,加強危險建築分類監管和應急處置,積極創新危險建築解危方法,確保既有建築使用安全。
重大工程
城鎮棚戶區改造工程
棚戶區改造是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是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促和諧的重要途徑。全省各地要結合財力情況,摸清剩餘棚戶區數量,做好項目儲備和年度任務安排,堅決防止以棚戶區改造的名義搞房地產開發。“十四五”時期,全省計畫改造棚戶區60萬套(戶),完成投資3000億元,幫助180餘萬居民實現“出棚進樓”。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不僅是民生工程,也是發展工程,更是培育國內市場拓展內需的重要抓手,是一舉多得之舉。“十四五”時期,全省將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1年,完成1000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到2022年,基本形成老舊小區改造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市場化、專業化、智慧化物業管理服務覆蓋面不斷擴大;五年計畫改造5000個老舊小區,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新建住宅品質提升工程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提高住宅建設標準,推廣套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加快建築工業化升級和數位化轉型,不斷提升住房品質和宜居性能。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提高施工精細化水平;大力推動綠色住區、綠色住宅建設,新建居住建築全面按照75%節能標準設計建造,綠色建材套用比例達到60%以上;推廣成品住房和裝配化裝修,裝配化裝修建築面積占同期全裝修建築面積比達30%。推動充電設施所需管線敷設至每一停車位,並實施有序充電,解決社區充電難問題。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發展數字家庭。落實住宅項目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實施住宅工程質量保險制度,鼓勵推行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持續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大力推進智慧工地建設,推動在建工程項目統一納入信息化監管,提高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規範化水平。將住宅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相關指標納入商品房買賣契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推行住宅數位化交付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電子化。以住宅性能評價為基礎,研究建立住宅品質評價體系,開展高品質住宅評價,引導住宅品質提升和高質量發展。
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發展工程
補齊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推進無障礙設施改造,提升無障礙環境建設水平,合理增補各類適應老年人居家養老生活需求的家政、助餐、醫療和文化體育服務。推動和支持物業服務企業積極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豐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內容,積極推進智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切實增加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有效供給。積極引導市場化運作的老年公寓和養老社區的發展。鼓勵新建住區中配建老年住宅單元,形成一定比例的適老化住宅或租賃型養老公寓。引導在城郊優質環境地區發展專業化養老社區,並與醫療機構、文旅度假資源相結合,發展特色康養項目。
智慧技防小區建設工程
依據國家、省智慧技防小區建設標準,以視頻監控設施建設改造、小區出入口人車智慧型識別裝置、弱勢群體緊急報警求助、垃圾分類等物聯智慧設施建設為重點,積極集成套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將城市治理的交通、教育、醫療、居家、養老、生態環保、食品安全、社會保障等與人民民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社會治理智慧“因子”深度嵌入智慧小區各領域各環節,推動群租房管理、高空拋物、瓶裝液化氣、電動車上樓等小區安全管理難題得到解決,讓人民民眾有更強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住房信息化平台建設工程
建設“智慧住房”信息平台,整合住房保障、房地產開發、交易、租賃、物業管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房屋安全、住房公積金等業務領域信息,綜合土地、金融、財稅、統計等相關信息,實現實時共享、統計分析、監測預警、多維展示,為住房發展提供完備支撐。建設完善江蘇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一體化平台,運用GIS、BIM、網際網路技術,實現各類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分配使用和各類保障對象準入、退出的智慧監管,全面提升住房保障科學化管理水平。提高住房交易網簽備案數據質量,加強住房交易網簽備案數據的共享利用,做好橫向部門相關住房業務數據共享,提升社會服務能力。整合房地產業務系統,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房屋租賃、房屋中介服務、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智慧物業服務等業務進行全面整合,實現從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物業服務到房屋徵收的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建立房地產企業信用信息監管系統,加強對房地產市場主體的監管。運用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加強住房公積金行業監管,持續最佳化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功能。
實施保障
強化綜合決策
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市、縣三級城鎮住房發展規劃體系,將城鎮住房發展規劃的目標任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發揮規劃引領作用。以專業諮詢支撐科學決策,充分發揮專業委員會、高校、科研院所等智庫的作用。加強政策制定和規劃編制的前期調研,落實重大事項的公示和聽證制度,加強可行性論證和風險評估,探索政府與第三方相結合的政策評估模式。把專家論證、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加強組織領導
積極發揮省城市住房與房地產工作領導小組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省有關部門負責規劃落實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城鎮住房發展負總責,圍繞規劃確定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加強組織、認真謀劃、明確目標、落實措施、紮實推進。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熟悉行業、貼近企業的優勢,協助政府加強和改善規劃實施。
落實政策支持
積極構建有利於城鎮住房發展的制度體系,細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統籌推進的政策合力和疊加效應。圍繞城鎮棚戶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住房租賃發展、綠色建築發展等重要工作,強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資源利用,推動財稅引導支持政策落地,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質效。各市、縣(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資金的統籌調度,與省級財政資金形成合力,推動城鎮住房發展,促進規劃目標實現。
完善監督評估
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全面掌握實施進展,及時化解重大共性問題。建立健全年度評估、中期評估與總結評估相銜接、定量評估與定性評估相配套、部門自我評估與第三方評估相結合的規劃評估體系,提高規劃評估的客觀公正性。評估提出的調整或修訂方案,經專家論證或徵求意見,報省政府批准實施。
注重宣傳引導
推行規劃政務信息公開,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積極支持、主動參與、形成合力。創新和豐富宣傳形式,及時總結和宣傳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營造規劃實施的良好氛圍。準確傳遞規劃目標和政策導向,提高人民民眾對城鎮住房發展的認識,合理引導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