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是河源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的監督管理,規範村民住房建設行為,維護村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
第二條 對市區村民家庭戶在本村集體土地上建設住房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市區,是指源城區行政轄區範圍。本辦法所稱的村民家庭戶,是指戶主戶籍在本村,戶主或直系家屬在最近一輪農村集體土地調整時,在本村分有責任田的...
4號),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結合實際,就全市農村...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宅、附屬用房和生活庭院等用地。本辦法所稱農村村民是指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人員。第三條 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依法依規無償分配給本...
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宅基地審批和村民自建住房建設管理,對村民自建住房質量安全負屬地管理責任。第四條 農村宅基地審批和村民自建住房建設要適應村莊演變規律,堅持規劃先行、節約用地、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則,體現當地歷史文化、地域...
本辦法所稱用地管理,是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村民申請自建住房選址占用農村集體農用地、未利用地的,辦理新增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第四條 農村自建住房由鄉鎮政府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需辦理新增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由縣級政府...
《辦法》所指的農村房屋包括兩類:農村自建低層住房,指村民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的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內、不超過三層的住房;農村其他房屋。在建農村自建低層住房時,《辦法》指出,村民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一)政府主導。由政府整理土地,負責村民住宅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物業復建安置補償,整理的土地納入儲備後實施公開出讓或用於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參與土地出讓收益分成。(二)自主改造。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批覆的項目實施...
第二條 在湘橋區、楓溪區及潮安區行政區域範圍內,使用宅基地等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城鄉村(居)民住宅(以下簡稱城鄉村民住宅)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基層開展工作。區政府(...
《河源市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管理辦法》是河源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以下簡稱“棚改”)服務,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
《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是湖南省政府2019年發布的檔案。內容解讀 解讀一 (一)《辦法》適用的範圍是什麼?《辦法》第二條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農村住房的建設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二)農村...
(四)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辦法。各省(區、市)要適應農民住宅建設的特點,按照嚴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則,改革農村村民建住宅占用農用地的審批辦法。各縣(市)可根據省(區、市)下達的農村宅基地占用農用地的計畫指標和...
(六)向中心村、集鎮、小城鎮或者農村住宅小區集聚的;(七)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經批准回原村莊定居的港、澳、台胞和華僑需要建設住宅的,參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第十二條 村民建房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2月7日 辦法全文 福建省農村村民建房質量安全和建築風貌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住房(以下統稱”農村村民建房”)管理,...
二、控制農村建房規模 (三)堅持一戶一宅。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農村住宅。村民申請住宅建設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分戶條件,確需另立戶建設住宅的;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國家規定限額標準需擴建的;現有住宅屬舊房、危房需拆除新建或...
長沙市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條例,於2020年10月30日長沙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村民...
(一)涉及存量建設用地。農村居民建住房申請按照以下程式辦理審批:1.農戶申請。農村居民戶向所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提出建房書面申請;2.村級審查。所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應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規範農村住房建設活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美麗鄉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村莊...
河源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隸屬於河源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研究擬訂相關的政策、標準、發展戰略、規劃,制訂年度指導性計畫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第二條 在特區範圍內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建設農村村民住宅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城鄉規劃、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用地和建築管理工作。發展和改革、環境保護、公安...
經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將《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政府檔案 閩政[2004]21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常德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於2020年10月29日常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
2021年8月14日,貴州省人民政府發布《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該規定自2021年9月3日起執行。發布通知 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黔府發〔2021〕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縣...
第四條 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和耕地保護工作的領導,督促有關主管部門履行職責,將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統籌安排相關工作經費。州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辦法。州、縣(市)...
宅基地使用權的審批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並具有依法核發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不符合規劃或者未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不得審批。第二十五條 農村村民住宅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村民建房用地(也稱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經依法批准建造私有房屋的建設用地。第四條 縣國土資源管理局負責對全縣農村村民建房的用地管理和監督。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規劃區內農村村民建房規劃、建設的監督管理...
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村民住房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益陽市城市規劃區、沅江市城市規劃區、縣城和其他建制鎮規劃區以及沿城、沿路、沿水地段等重點控制區內的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另行...
郴州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條例,於2020年10月30日郴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村村民住房建設和管理,切實保護耕...
第一條 為了統籌城鄉發展,加強農村村民住宅規劃建設及用地管理,提高農村住宅建設水平,促進集約合理用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保障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