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202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張掖市202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27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202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 發布單位: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全面做好我市202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或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1〕116號)》《甘肅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甘肅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甘肅省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甘資發電〔2021〕10號)》及省上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防治結合、以防為主和分級負責的原則,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不斷增強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始終樹牢地質災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憂患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地質災害防治這場“主動仗”,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儘可能減少財產損失,既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又做到防災有方、治災有法。堅持把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謀劃、一項民生工程來推動。健全完善以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防治、防治能力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全面落實防治責任、值班值守、預警預報、專業監測、群測群防等重點任務,持續加強地質災害隱患排查,不斷提高監測預警水平,持續提升防治避險能力,確保隱患早排查、早預防、早整治,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趨勢重點
我市位於河西走廊中段,地處青藏高原向內蒙古高原過渡的分界地帶,地質構造複雜,新構造運動強烈。境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多、分布範圍廣,南部祁連山區一帶,地形條件複雜,地質環境脆弱,是我市地質災害的中高易發區;中部平原及北部低山區為地質災害低易發區。強降水及冰雪融水是引發山區土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全市分布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61處,其中甘州區14處,高台縣25處,臨澤縣17處,肅南縣59處,民樂縣30處,山丹縣16處;按災害類型分滑坡30處,崩塌34處、不穩定斜坡8處,土石流89處;按照地質災害險情等級劃分,屬特大型1處、大型12處、中型40處、小型108處,分別占地質災害隱患點總數的0.82%、7.4%、24.8%、67%。威脅人口16761人,威脅財產74804.1萬元。(詳見附屬檔案2)
2022年1月8日,青海省門源縣發生6.9級地震,國務院督查組和應急部專家勘察現場後,得出“此次地震震中在青海門源,災害在甘肅張掖,張掖災情最嚴重”的客觀結論。地震造成我市高台縣、臨澤縣、山丹縣、民樂縣、肅南縣51個鄉鎮(含3個街道、中農發山丹馬場、山丹農場)394個村27541戶95177人受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20112.75萬元。因地震發生時處在冬季,天氣轉暖後部分區域山體解凍或遇有強降雨後,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任務艱巨。 
(一)重點防範時期
根據我市氣候變化情況,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可大致分為汛期和冰雪融化期兩個防治時段。3~4月冰雪融化期:以冰雪融化、凍土解凍為特徵,預防重點為崩塌、滑坡等災害。5~9月份進入汛期:以大雨、暴雨和大暴雨為特徵,多可形成山洪,預防重點為土石流、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陷等災害。我市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高發期和重點防範期主要集中在6~8月份。
氣象部門預計2022年春季(3~5月)降水偏多,有春旱;春末夏初(5~6月)降水略偏少,今年全市五縣一區1~9月份降水量接近常年,溫度偏高。夏季(6~8月)降水接近常年,初秋(9月)降水偏多。由於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勻,伏期有乾旱,但局地暴雨時有發生。
綜合考慮降雨趨勢、歷史災害分布、地質災害易發分區和人類工程活動等影響因素,預測2022年,全市地質災害頻度及危害程度總體上屬正常年份,趨於平均水平。
(二)重點防範區域
我市地質災害具有一定的空間地域性。土石流主要分布在肅南縣、山丹縣南部、民樂縣南部、高台縣南部和北部、臨澤縣北部、甘州區南北兩側;滑坡主要分布於肅南縣中部和東部地區、民樂縣南部、甘州區東北部;崩塌主要分布於肅南縣東西部、民樂縣中部、山丹縣南部、甘州區西北部;不穩定斜坡集中分布於民樂縣南部地區。地質災害重點防範區具體如下:
1.肅南縣北部大河鄉-馬蹄鄉中低山區及皇城鎮東部一帶重點防範區。主要分布於縣域中部祁連山北部大河鄉-馬蹄鄉中低山區及皇城鎮東部一帶,面積約3737.75km2,占全縣總面積的18.48%。區域內主要災種有崩塌(包括潛在崩塌)、滑坡(潛在滑坡)和土石流,主要集中分布於梨園河、大野口河、西營河河谷兩側。嚴重威脅著城鎮、村莊、工礦企業和工程設施、公路以及農田等,經調查,威脅人數約1890人,威脅財產約28775萬元。
2.民樂縣重點防範區。分布於縣域西南部祁連山山前、東部童子壩河下游東山區,分布面積160.94km2,占全縣總面積的4.36%。該區內主要發育崩塌、滑坡、土石流等災害,以穩定性差、高易發(少數土石流為中易發)為主,主要威脅水庫、渠系、公路、通訊設施、村莊等。現狀條件下,發育崩塌8處、滑坡14處、土石流8處,威脅人數約8667人,威脅財產約17866.1萬元。
3.高台縣祁連山北坡和北部合黎山南坡重點防範區。該區分布於高台縣南部祁連山北坡和北部合黎山南坡,面積754.58km2,占全縣總面積的16.92%。地質災害以中易發和低易發土石流為主,主要危害居民點、鐵路、高速公路、國道及輸電線路,現狀條件下,區內發育土石流23條,崩塌2處,威脅人數約3070人,威脅財產約15990萬元。
4.山丹縣重點防範區。分布於大馬營河和霍城河附近以及大黃山北部山前地帶,本區地質環境複雜,地質災害相對發育,總面積1020.12km2,占全縣總面積的18.88%。區內共存在地質災害點13處,其中土石流8條,崩塌5處。總計威脅人數約2064人,威脅財產約8070萬元。主要威脅和危害村莊、農田及公路設施。
5.臨澤縣重點防範區。該區主要包括黑河北岸的板橋鎮公路沿線和平川鎮賈家墩—單家莊—一工城一帶,南部的臨澤農場—新華鎮一帶及倪家營鄉和城區大沙河兩岸。行政區劃屬於板橋鎮、平川鎮、新華鎮、倪家營鄉和沙河鎮,面積約278.83km2,占全縣總面積的10.22%。主要危害鐵路、高速公路、國道、輸電線路及下游居民點,威脅人數約881人,威脅財產約2968萬元。
6.甘州區重點防範區。甘州區重點防範區主要位於平山湖地質公園、靖安~紅沙窩~平易河、龍渠~安陽~花寨一帶,面積總計406.8km2,占全區總面積的11.12%,共發育地質災害14處(其中土石流溝10條,崩塌1處,不穩定斜坡3處)。主要威脅遊客及棧道公共基礎設施、村莊及耕地,威脅人數約189人,威脅財產約1135萬元,
三、主要任務
(一)調查評價
1.年度地質災害巡查排查。市級重點開展各縣區地質災害防治督導指導,巡查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部署情況。縣區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和易發區段動態巡查和排查。
2.年度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及動態調查。各縣區政府對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形成條件、發育特徵、危險性及危害性等進行核查、調查,建立核查調查表,錄入地質災害隱患點資料庫。
3.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與技術支撐。按照《甘肅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張掖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求,按職責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與技術支撐等工作任務。
(二)監測預警
1.專群結合監測預警。完成19處專群結合監測預警實驗點建設和併網運行,提升專群結合監測預警覆蓋面和預警能力。
2.群測群防。細化群測群防格線管理,推廣群測群防APP套用,建成群測群防員+格線管理員+鄉(鎮)+縣(區)的四級新型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健全群測群防資金保障機制和成功避險獎勵機制。強化監測設備配備和技術培訓,提高基層民眾識災、觀測、辨災、處置、自救、互救等能力。
(三)綜合治理
1.工程治理
(1)治理項目。加快進度,對已完工並通過市級初驗的臨澤縣大山溝大壩口土石流和高台縣羅城侯莊土石流治理工程項目申請省級竣工驗收;督促建設單位加快對臨澤縣板橋鎮炭山口土石流治理項目的整改進度,完成市級初驗後申請開展省級竣工驗收。並積極爭取震後次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
(2)排危除險工程。對由地震或極端降雨誘發的新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縣區要組織相關部門採取排危除險減緩或消除隱患。
(3)已有治理工程維護和修復。各縣區要組織相關部門及時採取清淤、加固、維修等措施,對受損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進行維護,確保發揮效益。
2.避險搬遷。對列入2022年度張掖市生態和地質災害避險搬遷項目中受地震災害威脅的民眾開展避險搬遷,按照年度搬遷實施計畫完成搬遷任務。
(四)能力建設
1.地質災害防治技術裝備現代化。市縣區兩級根據需求,配置有關防治技術裝備,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技術裝備現代化。
2.提升社會防災避險能力。面向全社會開展多形式防災減災知識科普宣傳,市縣區兩級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群測群防員培訓,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演練等。
四、保障措施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人民生命安全和重大基礎設施安全,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各自工作的重要內容,靠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紮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防災責任。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本縣區地質災害防治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要做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親自安排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市、縣區相關部門要全面履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能職責。自然資源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職能部門,要強化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健全完善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群測群防體系,對掌握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全面落實防範責任人;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財政部門要合理統籌安排防治資金,按照規定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建設項目的審批監管;交通運輸、鐵路部門要加強工程建設中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治,負責重要交通幹線、鐵路沿線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監測、應急處置和防治工作;水務部門要加強小流域和土石流河道、溝道的治理,負責山洪災害和水庫(壩、渠)等水利設施地質災害的排查、監測和防治工作;教育、衛生健康、工信、文廣旅遊、國資、文物、軍事部門分別配合做好學校、醫療場所、工礦企業、旅遊景點、文物保護單位、軍事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評價和防治工作;教育部門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科普教育列入中小學生日常安全常識教育內容;生態環境、林草部門要強化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負責開展災害易發多發地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礦山安全生產、尾礦庫(壩)的安全檢查;氣象部門要做好氣象信息的收集,會同自然資源部門及時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其他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能職責,分工協作抓好各領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詳見附屬檔案1)。
(二)加強動態巡查,夯實防災基礎。各縣區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要繼續堅持預測、會商、規劃、部署、督導、檢查等工作機制,按照職責繼續全面開展“三查”,重點加強對校區、醫院、居民點、重要工程設施等人員聚集區、房屋建設切坡點、水利設施、公路、鐵路沿線、旅遊區(點)以及礦山地質災害隱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複查和動態巡查工作。對排查確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動態監管和“兩卡”發放工作;對新發現的隱患點,要全部納入群測群防和預警體系,落實防治責任。同時,要創新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技術支撐單位的技術、裝備優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構建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促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夯實地質災害防治基礎。要定期組織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演練和宣傳工作,對威脅村莊、醫院、學校、集市等人員密集區的重大隱患點,6月底前至少組織一次避險應急演練,一旦出現臨災前兆,提高主動避險意識,確保能迅速組織民眾轉移避讓。
(三)加強資金投入,推進隱患治理。各縣區政府要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資金投入力度,為地質災害調查、評估、監測、搬遷、治理、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信息平台體系建設等提供必需的工作經費,確保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有序開展。要多方籌集資金,持續推進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與治理工作,加快完成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任務。同時,要探索長效投入保障機制,不斷拓寬地質災害防治融資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資金投入保障制度,充分調動基層幹部職工及廣大人民民眾廣泛參與防治地質災害的積極性,全面提升地質災害防禦能力。
(四)堅持汛期值守,做好應急回響。各縣區政府、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嚴格落實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和災情速報制度,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並向民眾公開聯繫方式,明確值班人員工作職責。遇緊急險情災情要按照速報制度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對發生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的,市、縣區政府將按照相關規定啟動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迅速採取避讓、應急處置措施,及時開展應急調查,組織幹部民眾開展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災民,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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