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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是典型的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和生態環境脆弱區,是全國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為加快構建與我省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地質災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學防控體系、分級防治格局,大力提升地質災害綜合防範能力,全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範勝於救災”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強防災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防為主、主動防控、綜合施策,建立健全全覆蓋調查評價、監測預警、搬遷治理的地質災害全域整治模式;強化科技引領、專業支撐、裝備提升,落實完善人防技防並重的地質災害科學防控體系;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創新投入機制、完善政策支持,全面構建權責分明、保障有力的地質災害分級防治格局,整體提升全社會抵禦防範地質災害風險的綜合能力,為高質量發展和民眾安居樂業提供安全保障。
(二)總體目標。到2023年,完成全省176個地質災害易發縣(市、區)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及區劃,基本掌握地質災害隱患風險底數,有效提升隱患發現識別能力和風險防控水平。完成58個受地質災害威脅縣城綜合整治,初步形成以地質災害風險防控為基礎,以最佳化用地布局為導向,以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以搬為主,搬治結合”,分類有序實施搬遷治理,累計消除地質災害隱患點2萬處左右,受威脅人數減少45萬人左右,地質災害隱患風險顯著降低。
二、建立隱患風險識別與管控體系
(三)全覆蓋開展風險調查評價。充分運用高分遙感等“空天地”一體化手段,提升隱患發現識別能力,基本掌握隱患風險底數。全覆蓋開展176個地質災害易發縣(市、區)1:50000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對重點城鎮和區域部署開展1:10000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建立健全隱患風險資料庫,編制完成全省地質災害風險區劃圖,實現隱患風險精細化管理。〔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委軍民融合辦、省大數據中心、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等。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四)健全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充分調動基層防災力量,逐點落實群測群防措施。積極推廣普適型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成果分析運用,提升專業技術支撐能力。加快構建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風險預警平台,實現省級預警到縣、市級預警到鄉、縣級預警到村,形成“專業監測+預警平台+責任人+監測員”的立體監測預警格局。紮實推進省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技術服務中心和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建設“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技術服務中心”。探索建立災情預警和成功避險激勵機制。〔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廳、省氣象局等〕
(五)分級分區防控地質災害風險。以地質災害風險區為單元,建立“格線員”體系和“格線化”管理機制。按照不同預警等級和風險分區,制定統一規範的風險防控標準和預警回響流程。探索建立點面結合“雙控”機制,實現隱患點防控和風險區管控有機結合。建立風險管控專職調度員制度,實現汛期全天候、全區域、全過程地質災害風險管控。〔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廳、省氣象局等〕
三、開展受威脅縣城綜合整治
(六)開展縣城風險調查評估。綜合評定58個縣城地質災害風險等級,重點評估其中15個地質災害集中連片發育的重點縣城。建立完善縣城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估體系,指導縣城地質災害綜合整治和國土空間規劃布局。〔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相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等〕
(七)分類實施15個重點縣城綜合整治。按照布局最佳化、功能疏解、工程防控三種整治類型進行分類整治。其中,針對縣城周邊可利用空間充足的金陽縣、金川縣、峨邊縣、瀘定縣、廣元市朝天區、平武縣6個縣(區),以避讓為主,最佳化空間布局,加強改造更新;針對縣城周邊無可利用空間,但縣域內有可利用空間的德格縣、得榮縣、理縣、康定市、馬爾康市、寶興縣6個縣(市),採取搬治結合,加強功能疏解,限制城鎮規模;針對縣城周邊和縣域範圍內均無可利用空間的丹巴縣、木里縣、汶川縣3個縣,以治理為主,強化工程防控。〔責任單位:相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等〕
(八)分區實施其餘43個受威脅縣城綜合整治。對縣城建成區和縣城規劃區實施分類整治(名單見附表2)。其中,縣城建成區堅持“治理為主,避讓為輔”原則,根據輕重緩急開展工程治理,有效保障城鎮基本功能和安全。縣城規劃區堅持“避讓為主,治理為輔”原則,在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基礎上,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雙評價”和“雙評估”,劃定縣城用地布局“安全線”,實現地質災害風險源頭管控。〔責任單位:相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等〕
四、實施重大隱患搬遷治理
(九)積極推進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基礎上,加大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實施力度,鼓勵搬遷民眾向城鎮、中心村集聚。威脅50人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以搬為主,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及攀枝花、綿陽、廣元、樂山、達州、巴中等市所轄部分山區縣(市、區)能搬則搬,其餘市應搬盡搬。威脅50人以下且險情緊迫、危害突出的隱患點,綜合考慮經濟合理性,優先採取避險搬遷措施。〔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
(十)紮實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按照輕重緩急有序開展工程治理,重點治理威脅學校、醫院、場鎮、歷史文化村落、政府辦公場所、重大公用設施、聚居點等無法全面搬遷的隱患點。其中,威脅50人以上、擬申請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開展工程治理的,需由各市(州)報請自然資源廳審定同意。定期開展已竣工項目調查評估,及時進行清淤和維護加固,有效發揮和提升防災功效。〔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財政廳等〕
(十一)探索開展“工程治理+”模式。鼓勵因地制宜實施“地質災害工程治理+生態修復、文化旅遊項目開發、康養設施建設、綜合田園體及市政基礎設施打造”等綜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地質災害防治示範工程。〔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等〕
五、強化政策資金支持
(十二)用好用活相關政策。整合用好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等政策措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騰退的農村宅基地,可按規定納入增減掛鈎項目統籌實施,收益可用於避險搬遷農戶補助及農房建設。避險搬遷選址無法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可根據國家和省級相關政策規定調整最佳化永久基本農田布局,保障搬遷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等〕
(十三)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省財政統籌分配中央和省級資金,對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按照非民族地區3.5萬元/戶、民族地區4萬元/戶的標準予以補助;對積極推進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和風險管控體系建設、受地質災害威脅縣城綜合整治及威脅50人以上地質災害隱患治理等項目實施的市(州)、縣(市、區)予以重點支持;向地質災害高發易發且經濟較差地區適當傾斜。市(州)、縣(市、區)要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將地質災害全域綜合整治納入財政預算。省級加強績效評價,對任務完成較好、資金使用績效較好的市(州)、縣(市、區)給予適當獎補。〔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等〕
(十四)健全多元化投入機制。支持市(州)統籌安排地方政府債券,用於符合條件的地質災害整治項目實施。堅持“誰受益,誰出資”,落實受益單位、企業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和義務。加大力度整合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礦廢棄地復墾等惠農惠民項目和資金,發揮聚合效應。對地質災害避險搬遷集中安置點,可按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要求,加大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鼓勵各地將土石流治理工程清淤騰庫後的砂石資源由政府統一處置,取得的收益可用於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等〕
六、加大組織保障力度
(十五)強化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研究部署,制定年度實施方案並報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主要負責同志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落實。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督促指導本行業、本部門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加強協同配合和政策銜接,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地質災害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十六)提升保障能力。加強基層防災力量建設,支持市(州)、縣(市、區)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支撐機構,與專業地勘單位建立“平戰結合”的技術支撐體系,完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和評價機制。加強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裝備建設。〔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十七)完善制度標準。推動制定四川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完善地質災害全域綜合整治項目管理、資金管理、地質災害風險管控等制度。編制風險調查評價、專業技術支撐、設備運行維護、工程質量驗收等系列技術標準。〔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財政廳、司法廳等〕
(十八)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地質災害全域綜合整治的政策宣傳和解讀,廣泛凝聚共識,引導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以典型案例為引導,深入推廣地質災害防治成功經驗。〔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地質災害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解讀
四川是典型的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和生態環境脆弱區,是全國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2021年5月30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四川省地質災害全域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年)》(以下簡稱《計畫》),加快構建與我省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地質災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學防控體系、分級防治格局,大力提升地質災害綜合防範能力,全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計畫》,到2023年,完成全省176個地質災害易發縣(市、區)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及區劃,基本掌握地質災害隱患風險底數,有效提升隱患發現識別能力和風險防控水平。完成58個受地質災害威脅縣城綜合整治,初步形成以地質災害風險防控為基礎,以最佳化用地布局為導向,以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以搬為主,搬治結合”,分類有序實施搬遷治理,累計消除地質災害隱患點2萬處左右,受威脅人數減少45萬人左右,地質災害隱患風險顯著降低。
《計畫》提出,要建立隱患風險識別與管控體系。全覆蓋開展風險調查評價,充分運用高分遙感等“空天地”一體化手段,提升隱患發現識別能力,基本掌握隱患風險底數。健全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加快構建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風險預警平台,實現省級預警到縣、市級預警到鄉、縣級預警到村,形成“專業監測+預警平台+責任人+監測員”的立體監測預警格局。分級分區防控地質災害風險,按照不同預警等級和風險分區,制定統一規範的風險防控標準和預警回響流程。
同時,開展受威脅縣城綜合整治,綜合評定58個縣城地質災害風險等級,重點評估其中15個地質災害集中連片發育的重點縣城。針對15個重點縣城,要按照布局最佳化、功能疏解、工程防控三種整治類型進行分類整治。
還要實施重大隱患搬遷治理,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基礎上,加大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實施力度,鼓勵搬遷民眾向城鎮、中心村集聚。鼓勵因地制宜實施“地質災害工程治理+生態修復、文化旅遊項目開發、康養設施建設、綜合田園體及市政基礎設施打造”等綜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地質災害防治示範工程。
此外,還要強化政策資金支持,省級加強績效評價,對任務完成較好、資金使用績效較好的市(州)、縣(市、區)給予適當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