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普洱市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29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2022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29日
  • 發布單位: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切實做好2022年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等規定,結合普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地質災害現狀與特徵
(一)全市地質災害基本情況。截至2022年2月底,全市共發現地質災害隱患點1116處,災害類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威脅16238戶10萬餘人,威脅財產31.4億元。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各縣(區)均有分布,其中,鎮沅縣、景東縣、景谷縣、墨江縣、寧洱縣、瀾滄縣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較多。全市共安排群測群防監測人員1870名,落實專業監測點位20處、普適型監測點位260處。
(二)地質災害的主要特徵。普洱市屬典型的暴雨型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區,災害主要發生在主汛期,以群發性、突發性的小型滑坡、崩塌、土石流和地面塌陷為主,集中強降雨是主要誘發因素,其次是建房、修路、採礦等工程活動開挖、堆填載入、蓄水排水等人為因素。
二、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一)誘發因素預測
1.地質環境脆弱。全市山區面積占98.3%,溝壑縱橫、群山起伏、地形複雜;地質構造複雜,地質環境脆弱,地質災害易發多發的基本地質條件沒有改變。
2.極端天氣時有發生。近年來,全市區域性和局部地區強降雨極端氣候突出,誘發大量的地質災害。據統計,降雨誘發地質災害占年度地質災害的90%以上。
3.地震活動的影響。全市地震活動頻繁,地震形勢嚴峻,近年來發生過不同級別的地震,有地震誘發產生滑坡、土石流、崩塌等地質災害的因素存在。
4.工程建設增多對地質環境的擾動更加強烈。目前,全市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化步伐加快,特別是公路、鐵路、水庫等基礎設施建設,礦山開發等經濟生產活動仍處於較高水平。工程活動區域地形改造強烈、植被破壞較嚴重,地質災害活動趨勢增高的可能性大。山區、半山區村民建房存在選址不當、排水設施不完善、邊坡開挖及載入不合理等問題,可能誘發地質災害。
總體上看,2022年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形勢較嚴峻,具有艱巨性、複雜性和不確定性,應特別警惕汛期強降雨、地震、工程建設誘發地質災害。
(二)降雨趨勢預測
根據氣象部門預測,2022年全市降水總量正常,1—4月大部地區降水略偏少,春季乾旱較常年偏重;5月降水正常略偏少,大部地區雨季開始期屬正常到偏晚年份,初夏乾旱程度較常年相當;主汛期(6—8月)降水略偏多,但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單點性強降水突出,局部地區有洪澇發生;秋季(9—11月)降水略偏少至偏少,有5—7天的秋季連陰雨天氣,雨季結束期正常,預計於10月中旬前後結束。重點加強防範入汛後單點性強降水和極端天氣可能引發的滑坡、土石流、崩塌等地質災害。
(三)重點防範區預測
溝邊、溝口處的集鎮、學校、醫院、村莊、集市、廠礦、旅遊區、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抵邊聯防所、邊境疫情防控卡點(哨點)、在建工程臨時營地等人口聚集區;公路鐵路沿線、河流兩岸邊坡、各種礦山、堵河等形成區域性重大負面影響的區域;其他重要建設項目、重要地質災害體等。
(四)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預測
2022年汛期,全市地質災害仍將呈頻發、多發、易發、高發態勢,主要以滑坡、崩塌、土石流為主,發生數量較常年偏多的可能性較大。非汛期(1—4月和10—12月)發生滑坡、崩塌地質災害較常年可能偏多,時間上具有不確定性,應密切關注礦區、在建工程等人類工程活動影響區可能引發的地裂、地面塌陷、邊坡失穩等地質災害。
三、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一)重點防範時段
1.主汛期。2022年全市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確定為5月1日至11月15日。每年汛期,降雨時間較長並伴隨多次連續大暴雨,各類地質災害明顯增多,尤其是滑坡、崩塌和土石流等災害,並表現出較強的同發性和滯後性。
2.非主汛期。在無雨期也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以地震及工程活動誘發的崩塌和滑坡最為典型。
(二)重點防範區域
1.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全市8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域(面積9269.65平方千米,占全市國土總面積的20.42%)為景東縣漫灣鎮—林街鄉—景福鎮重點防治區、景東縣文龍鎮—龍街鄉—鎮沅縣恩樂鎮—三章田村重點防治區、鎮沅縣振太鎮—景谷縣景谷鎮—威遠鎮重點防治區、景谷縣邊江鄉—半坡鄉重點防治區、墨江縣新撫鎮—寧洱縣梅子鎮—磨黑鎮—勐先鎮重點防治區、墨江縣龍壩鎮—雅邑鎮—泗南江鎮重點防治區、西盟縣新廠鎮—勐卡鎮一帶和江城縣勐烈鎮重點防治區,上述區域地質環境條件差,地質環境比較脆弱,地質災害分布密度大,加之人類工程活動強烈,發生滑坡、土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
2.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地區。思小高速公路、磨思高速公路、思瀾高速公路、墨臨高速公路、玉磨鐵路(普洱段),以及各類新建和在建公路、水庫、電站、抵邊聯防所、邊境疫情防控卡點(哨點)、礦山及尾礦壩等工程建設區域。以上區域人為活動較頻繁,地形改造強烈,植被破壞較嚴重,發生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大。
3.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部分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項目位於地質災害易發、高發區,地質環境條件複雜,雨季易發生滑坡、土石流災害,加之搬遷民眾集中,屬於地質災害重點防範區。
4.人類工程活動影響區。主要包括城市建築工程不合理開挖邊緣、公路及鐵路建設沿線形成的高陡邊坡、礦山廢矸廢渣堆積區及採空區和水庫、電站、河流岸坡等區域,地質災害主要表現為邊坡失穩、崩塌、地裂、地面塌陷等。
(三)重點防範災害類型
土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具有突發性強、成災快、防範難度大的特點,是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主要地質災害類型,應作為重點防範類型。
四、重點區域防範措施
(一)人口聚集區。加強對學校、農村居民點、小城鎮及城市中心等人口密集區的監測,有關縣(區)和鄉鎮(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規範,成立相應防災領導機構,制定防災預案,落實群測群防措施,選定有責任心、有監測知識的人員負責監測工作,加強人口聚集區地質安全隱患的汛前排查和汛期巡查,確保監測預警預報工作落到實處。
(二)重點採礦區。各縣(區)要注意防範主要採礦區的地面塌陷、崩裂,加強排水、充填裂縫等應急措施,加強監測和汛期巡查,完善防災預案。
(三)重要交通幹線及風景名勝區。對主要交通沿線、風景名勝區安全構成威脅的,要在群測群防的基礎上,對滑坡採取排水、減載和護坡為主的防治手段;對崩塌危岩採取清除、襯砌和封閉為主的防治手段。制定相應防災預案,定期檢查防災預案落實情況。
(四)其他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地質災害體等。對於在建的高速公路、機場、水庫等重點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應做好防災預案,落實專人觀測,搞好群測群防工作。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地質災害防範、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的各項規定,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各項汛期防災制度,按照職能職責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縣(區)要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實行目標管理,細化工作職責,落實落細工作措施。
(二)強化動態巡查,排查地災隱患。強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核查”工作,加強對重點鄉鎮、中國小校、醫院、在建工程等人員聚集區和旅遊景區點、工礦企業、水利設施、公路沿線等重點部位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建立完善隱患點責任清單台賬,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範圍,明確預警方式、撤離路線、臨時安置場所和防災任務、責任人、監測人等,編制發放“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加強對施工工棚、工地及其周邊地質災害隱患巡查,切實保障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員安全。
(三)完善專業監測預警網路,堅持主動防災避險。建立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聯動機制,及時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著力打造“人防+技防”的群專結合監測模式,加快推進地質災害自動化實時監測體系建設工作;健全完善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預警體系,加強監測數據的分析處理,進一步提升專業監測水平,切實解決信息傳輸“最後一公里”問題。嚴格執行“三避讓”機制和“兩個緊急撤離”剛性要求,細化工作制度,量化預警指標,強化主動避讓措施。
(四)強化技術支撐,開展宣傳培訓演練。加強防災技術支撐,與專業地勘隊伍建立合作,引進專業技術力量駐守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巡查排查、監測預警、搶險救援技術支持、宣傳培訓等工作。切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培訓力度,強化《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防治基礎知識及防治管理基本技能的宣傳培訓,不斷提高各級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履職盡責能力和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技能,切實降低災害風險。
(五)嚴格值班值守,提升反應能力。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和領導帶班、專人值守制度,強化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實現防災信息與部門工作充分銜接。及時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應急回響工作方案,逐點編制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提前科學設定避災轉移路線和安置場所,做好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準備。嚴格執行災(險)情報告制度,規範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和避讓轉移信息等的收集、統計、上報工作,確保信息報送及時、客觀、準確、全面。
(六)加強監管項目建設。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認真做好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三同時”規定,落實好工程建設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各項防災措施,及時開展有效防治。嚴把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審批和工程驗收關,確保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落實。針對工程建設切坡產生的地質災害安全隱患,要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止切坡行為,及時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落實好各項防災措施。
(七)努力做好地質災害分類治理工作。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科學論證、分批實施的原則,篩選、排序、分類建立項目庫,認真編制年度實施計畫;認真執行《雲南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嚴格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切實抓好地質災害搬遷避讓項目的實施,確保下達的地質災害搬遷避讓項目落到實處;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保證工程治理和搬遷避讓項目的配套資金和整合資金足額到位、地質災害點監測人員誤工補助能夠及時足額發放。
(八)加快推進防治體系建設。要繼續高效推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作,按照“責權統一、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原則,合理規劃地質災害防治項目任務,精心謀劃搬遷與治理等民生項目的實施,全力推進項目實施進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及地質環境保護類項目的監管,認真盤點檢查項目進展情況,找出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抓住重點難點,以點帶面全面推動項目的實施,確保各項惠民工程順利完成。 
(九)開展風險調查,提高防災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市、縣(區)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工作,查明地質災害災險情、隱患點空間分布、穩定性現狀、孕災地質條件、承災體情況等信息,按照“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能推廣、易使用”的原則,根據不同評價需求和評價區數據基礎,評估、界定、排序可能發生的風險,為地質災害風險管控和國土空間規劃提供科學依據,提高防災服務能力。
(十)加大監督檢查。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採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實地暗訪等方式,加大督查、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有效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高效落實。對督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敢督、細查、真辦,對工作不實、措施不力、玩忽職守造成地質災害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