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已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2月5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5日
  • 發布單位: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前 言
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加快構建科學高效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394號)的規定,依據《雲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州(市)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編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結合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現狀,編制《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在鞏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礎上,從全局和長遠的角度,對未來5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對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工作措施進行有效最佳化調整,推進關口前移,加強災前防禦、綜合施策、有效減輕災害風險。《規劃》以2020年為基準年,以2021—2025年為規劃期,遠景展望期至2035年,《規劃》資料依據截止2020年底。
《規劃》適用範圍為西雙版納州所轄縣(市)。本《規劃》所稱的地質災害,是指主要由不可預見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發的或受目前技術水平所限難以查明和預見的地質災害隱患(風險),且危害、威脅對象主要為城鄉居民,災害類型包括滑坡、崩塌、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六種。對於有引發或可能遭受的地質災害責任主體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防治責任,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等規定,由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審查和報批,督促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執行。一、地質災害防治現狀與形勢
(一)地質災害現狀
西雙版納州位於雲南省西南部,地處雲貴高原橫斷山系、縱谷區的最南端,被稱為是印度板塊與歐亞板塊縫合線的瀾滄江深大斷裂穿越境內,地質環境複雜脆弱、氣候條件特殊多變,滑坡、土石流災害易發。2020年底,全州境內對人民生命財產、重要基礎設施等構成威脅的隱患點151處,共威脅2519戶、3所學校、1所衛生院、1座水廠及2座礦山,威脅人口10703人,資產約36452萬元。按地質災害類型劃分:滑坡134處,不穩定斜坡2處,崩塌7處,土石流溝8條;按縣(市)分,景洪市為58處,勐臘縣為49處,勐海縣為44處;按地質災害險情等級劃分:特大型1處,中型28處,小型122處;按責任主體劃分,有責任主體的3處,其餘均為縣級人民政府。
(二)“十三五”防治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州各級政府承擔起地質災害的防治主體責任,各部門按職能分工,本著地質災害防治為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極端負責的原則,攻堅克難,持續推進《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2020)》(以下簡稱“十年規劃”)與《雲南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3~2020年)》規劃的任務(以下簡稱“八年方案”),通過“十年規劃”謀劃布局,“八年方案”分類實施,加強推進了地質災害防治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避讓搬遷與治理工程、應急能力“四大工程”的體系建設,圓滿完成了上一輪規劃制定的主要目標及任務,並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取得了豐富的經驗。據統計,2011—2015年間全州地質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695.38萬元,因災死亡人數1人;2016—2020年間地質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降低至336.80萬元,實現零傷亡,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顯著下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 地質災害巨觀發育特徵基本查明
“十三五”期間,全州開展了三縣(市)地質災害詳細調查以及年度地質災害隱患點汛期排查、汛中巡查、汛後核查,加上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治理工程勘察設計、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成果,全州發育的地質災害主要類型、形成環境、分布規律及已造成損失和潛在危害等基本特徵基本查明。
2. 制度建設日趨完善
嚴格遵守上級部門、政府出台的相關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州、縣(市)級政府按年度印發實施了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及時修訂完善了地質災害防治的應急預案。轉發了《雲南省國土資源廳 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地質災害監測員和監測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雲國土資〔2014〕28號),使地質災害監測員和監測補助經費有制度保障。
3. 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體系
一是各級政府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體系,制定了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了各部門、各行業及相關救援力量的職責;二是全覆蓋制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單點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共組織應急演練365次,參加演練26327人;三是建立了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組,“十三五”期間共出具應急處置報告215份,為全州地質災害的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指導;四是形成了嚴格的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
4. 群測群防體系更加成熟
根據年度地質災害巡排查情況及時部署新增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工作。對經核查趨於穩定、工程治理驗收移交或實施避險搬遷的地質災害點及時核銷。同時,根據災害發育及防治情況,及時調整威脅對象,並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雲南省地質災害監測員和監測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規定,對監測員實行登記備案、動態管理。
5. 群專結合+氣象的監測預警體系逐步形成
一是對所有排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均明確防災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監測員,構建了嚴密的州、縣、鄉、村、點的防治責任體系,充分發揮群測群防在巡查與發現臨災徵兆的作用,及時預警,及時處置;二是與氣象部門共同建立了地質災害氣象風險會商研判機制和信息共享聯動機制,多途徑多方式發布氣象風險預報預警,氣象預報信息直接通過微信或簡訊發布到相關責任人及監測員;三是對隱患點威脅民眾全覆蓋發放地災防治明白卡、避險明白卡,提高群測群防效果;四是對安全隱患大且無法及時消除隱患的地質災害點安裝了專業監測設備,實現群專結合。
“十三五”期間,全州共發布氣象預報信息658期、氣象預警信息156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2期;建成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點14處,其中,普適型監測點8處,專業型監測點6處。
6. 實現省、州、縣地質災害信息互聯互通
配合雲南省自然資源廳完善了地質災害信息管理系統,按照省級部署和要求,已經完成全州全部(536處)地質災害點的信息錄入,實現省、州、縣地質災害信息的互聯互通以及地質災害動態管理,為各級部門為地質災害的綜合防治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7. 基層防災意識和能力得到穩步提升
每年汛前三縣(市)均組織地質災害監測員業務知識培訓。每年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災減災日”、“6.25全國土地日”等開展保護地質環境、防治地質災害的科普知識宣傳活動,在地質災害易發區放置警示牌、張貼和刷寫標語,發放告知函及各種宣傳材料,擴大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影響,提高了廣大民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十三五”期間,全州共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2286份,發放《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10022份,裂縫報警器80個,自動降雨監測儀器2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手冊》3626份,《地質災害群策群防漫畫冊》3535冊,宣傳單37693份、《地質防災避險宣傳折頁》9228份,《宣傳畫》9163份,《地質災害宣傳光碟》323張,製作了宣傳展板、宣傳條幅宣傳方式。民眾防災和主動避災的能力有了進一步的提高。
8. 地質災害防治取得一定成效
“十三五”期間,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共投入使用9443.74萬元。實施地質災害治理項目34個、搬遷避讓項目1個,消除了受地質災害威脅的736戶4329人和1.12億元生命財產安全隱患,並極大改善了民眾生產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同時,西雙版納州還依託群測群防、專家隊伍、調查評價或隱患核查排查等多種手段判別災害發展情況,核銷逐漸趨穩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全州地質災害隱患點已從“十三五”初的355處減少至151處。
9. 州縣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中心(站)成立
2020年9月開始,西雙版納州成立雲南省自然資源廳駐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中心,各縣(市)相繼成立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站,由省廳指定的技術支撐單位入駐,省廳同步印發了《雲南省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等配套檔案,對指導中心(站)的職責及主要任務作了具體部署,為全州地質災害巡查排查核查、氣象風險預警預報、群測群防、普適型監測、專業型監測、綜合防治、應急救援、宣傳培訓、信息匯總、數據管理交換套用等技術短板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全州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地質災害防治存在的問題
西雙版納州地域廣闊,地質環境相對脆弱,通過“十三五”期間的地質災害防治,全州地質災害防治成效顯著,但依然面臨地質災害點多面廣、預防預測困難,防治監管任務依然繁重,廣大山區居民仍然面臨地質災害威脅,地質災害防治仍需要繼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形勢依然嚴峻,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1. 民眾防災認識依然不足。全州地質災害中高易發區範圍大,近年來,通過監測員培訓、應急演練、防災減災日宣傳等多種手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有關知識的宣傳,民眾對地質災害的認識有了明顯的加強,災害發生後能夠緊急避讓,並及時上報至主管部門,大大減少了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不足之處體現在民眾對地質災害的預判不足、抵禦能力及綜合防治能力不足,存在認識不到位、防治方法不當等問題。全州每年均有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大部分災害點的發生與民眾防治不當有關,切坡建房、填土堆填尤甚。
2. 隱患識別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風險區劃分不夠精準。
地質災害受自然和人為因素影響形成機理複雜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動態性、複雜性、差異性和不確定性,降雨、地震等誘發因子的精準預測難度大。加上全州植被覆蓋率較高,單一的地面調查在隱患識別上難有較大突破。全州三縣(市)雖已開展了1:5萬地質災害詳查等大量工作,但風險區劃分準確度和精度仍不高,還不能滿足當前風險管控的需求。
3. 監測預警專業化和信息化水平亟待加強。自動化地質災害監測點網覆蓋程度仍顯不足,裝備技術水平仍需提高,缺乏針對全州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的有效預警預報模型。
4. 風險防控和防災能力建設依然不足。風險管控突出從源頭控制地質災害風險的能力,體現在災前預防、臨災防治、災後管控。全州前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注重有活動跡象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在風險識別、風險評價、風險區劃和風險管控技術等認識不到位,空間管控機制還未形成,與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的統籌不夠,尚不能滿足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要求。
(四)“十四五”時期地質災害防治面臨的形勢
1. 黨中央、國務院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新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了重要部署,強調要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堅持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提出新時期減災防災的“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理念,即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加強地質災害防治”。2018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指出,要建立高效科學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提高全社會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為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雲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實施自然災害風險普查與重點隱患排查、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等工程,提升洪澇乾旱、森林草原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防禦工程標準”“建立重大風險預警、識別、治理、分析研判等全方位聯合防控體系,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落實上述要求,需要系統掌握全州地質災害情況,總結上一輪規劃的成效與問題,採取合理有效的防範措施,切實提高人民生命安全保障能力。
2. 人類工程引發地質災害增多
進入“十四五”時期,全州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民眾建房依然處於活躍期,玉磨鐵路、景洪至勐龍(240#界碑)高速公路建設、勐打高速、勐醒至江城至綠春高速、曼燈河水庫擴建工程、曼么耐水庫擴建工程和曼點水庫供水配套工程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美麗城鎮和鄉村基礎設施建設,這些人類工程建設活動過程中的挖填,常形成不穩定高陡邊坡,若未得到有效處置或處置不到位,可能引發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對建設工程以及周邊區域構成嚴重的威脅。
3. 山區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
全州山區面積占比達95%,山區地質環境脆弱,地質災害易發。山區民眾居住較為分散,地質災害一旦發生,較難及時發現,民眾防災意識薄弱,缺乏緊急避災以及應急處置機制,發災容易引發群體性傷亡事故。
4. 地震、暴雨等加劇新的地質災害的發生
西雙版納州年降雨集中,暴雨頻發,分布多條活動性斷裂,地處普洱地震帶以南,瀾滄地震帶以東,受兩大地震帶的影響,大震稀少,小震頻繁,地震、暴雨等誘發地質災害的風險依然較大。
5. 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及因災搬遷要求越來越高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地質災害防治從注重安全、經濟向重安全、經濟、環境的方向轉變,特別是進入新時期以來,國家和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關工程治理和避災搬遷標準有了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及因災搬遷的投入加大。二、指導思想及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及中央財經委第三次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經濟安全為基礎,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充分依靠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加強統籌協調,全面提高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版納提供地質環境安全保障。
(二)規劃原則
遵循“以預防滑坡土石流為主,以預測預報為主,以災前避讓為主”的“三為主”方針;貫徹“防治結合、群專結合、單項治理與綜合防治相結合、建設發展規劃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結合”的“四結合”原則。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以減少和有效避免因地質災害發生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具體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 堅持依法防治和分級分類負責
加強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制度建設,嚴格遵守《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相關法規、規章、管理辦法及行業標準,做到依法防災。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市政府統籌、分級管理;堅持“誰引發、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落實相關責任主體的防治責任。
2. 堅持重心前移和統籌科學規劃
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從災後救助、災後治理轉移到災前預防。強化隱患調查排查和風險評價,不斷提升地質災害隱患識別能力,逐步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將地質災害風險管控理念融入國土空間與用途管控,從源頭減輕風險;對威脅縣城、學校、醫院、聚居點和安置區等人口聚居區及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按風險高低分期分批實施防治,適時處理好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遠期的關係。
3.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
充分發揮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建設中的主導地位,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在深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評價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加大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與避險搬遷力度,實現國民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4. 堅持群專結合,發揮省廳駐州(縣)指導單位作用
進一步完善“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形成制度全面、責任落實、任務到點、信息暢通、反應迅速、效果顯著的群專結合的群測群防網路。充分發揮省廳駐州、縣(市)地質災害指導中心(站)在地質災害防治中的指導作用,邀請省、州、市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家,採取集中講座培訓或其他形式科普宣傳的方式,使廣大民眾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知識普遍得到提高,同時,加強汛前、汛中和汛後地質災害巡查、調查、核查,提高應急演練質量,形成地質災害隱患常態化管控的全面防治機制。
5. 充分依靠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
大力加強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與避險搬遷以及防治技術裝備現代化,著力推進InSAR、無人機航空攝影、雷射雷達等綜合遙感技術和地理信息技術在地質災害隱患識別、監測預警、應急回響、動態巡查排查核查等方面的套用,加強高新技術的推廣與套用,做到科學防災減災。探索“隱患點+風險區”雙控管理的制度與措施。
6. 堅持與各類規劃的相互銜接和協調
為了提高規劃的綜合性、全面性和可實施性,規劃組織及編制單位積極與相關責任部門積極配合、共同做好規劃編制工作,實現與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礦產資源、水資源開發與保護、山洪災害防治、美麗鄉村建設、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校安工程等規劃的相協調。
(三)規劃目標
“十四五”期間,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具體部署,持續推進與鞏固全州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與西雙版納州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基本查明全州地質災害風險底數,完善監測預警體系,逐步形成以隱患點防控向隱患點+風險區雙控轉變,嚴格控制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提升全州地質災害風險防控能力;逐步形成積極、主動、有預見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新局面。最大限度防範和化解地質災害風險,推動地質災害防治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1. 調查精度和風險識別能力顯著提高。開展全州三縣(市)1:5萬地質災害風險評價和防治區劃,提出地質災害風險管控對策建議,彙編州級地質災害風險普查成果,開展人口聚集或風險較大的重點區域地質災害精細化調查評價,進一步提高全州地質災害資料庫精度。
2. 監測預警能力不斷提升。完善“人防+技防”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改善州、縣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模型,提升地質災害預警精準度。
3. 隱患威脅明顯降低。加快“十三五”期間未完成的地質災害的治理工程施工驗收與移交。根據實際情況,分輕重緩急逐步完成全州威脅和危害較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與搬遷工作,依靠民眾力量對威脅不大、規模較小、穩定性較差的地質災害點進行排危除險,使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妥善處理。
4. 防災能力顯著提升。充分發揮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單位的優勢,培養一批有技術、懂管理的綜合性人才,建立全州地質災害防治專家庫,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管理。充分發動基層組織和民眾,依靠全社會力量,利用一切可利用資源推動形成全民防災新格局。
5. 管理模式不斷創新。探索“隱患點+風險區”雙控管理的制度與措施,逐步推進防控方式由“隱患點防控”向“隱患點+風險區”雙控轉變。
6.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運轉更加高效。完善並建立與西雙版納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依據省廳相關要求並結合西雙版納州自身情況,完善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的法規和管理辦法,促進地質災害管理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的理論與方法研究。
7. 實現數據共享。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統數據錄入與校驗,與全國其他平台實現數據共享。加強多部門溝通與協調,促進多部門在自然災害風險管控取得的成果與發現的問題交流,更好地服務不同領域自然災害風險防控。
到2035年,形成法治建設、行政管理、技術經濟、技術標準及社會參與的地質災害風險防控體系,實現地質災害防治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三、地質災害易發區與重點防治區
(一)地質災害易發分區
地質災害易發區劃分是在結合轄區內三縣(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中的易發分區的基礎上,根據歷史地質災害分布特徵,並結合人類活動強弱進行綜合分區,分為高易發區、中等易發區、低易發區、非(不)易發區4個等級14個亞區(詳見附圖1)。其中,其中高易發區面積3008.62km,占總面積的15.7%;中易發區面積7578.99km,占總面積的39.6%;低易發區面積7975.08km,占總面積的41.7%;非易發區面積553.79km,占總面積的2.9%。
高、中易發區主要集中在勐海西部、東部和南部,景洪南部、景洪盆地周邊以及小磨高速沿線,勐臘西部、北部和西南部區域。
(二)地質災害防治分區
在地質災害易發性分區的基礎上,根據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地質災害危害對象、威脅人口狀況、威脅財產狀況及人類工程活動狀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地質災害防治程度等,進行綜合分區,並對威脅大、穩定性差、防治緊迫的地質災害點確定為防治重點,按照重點、次重點、一般三級劃分。西雙版納州共劃分為6個重點防治區、3個次重點防治區和6個一般防治區(詳見附圖1),重點防治區面積占比16.1%。
1. 勐海西定鄉政府-南弄滑坡土石流重點防治區
該區面積141.99km,海拔1300—2000m,降雨量相對較大,地形地貌複雜,岩體破碎,地質環境脆弱,斜坡天然穩定性差,容易形成滑坡土石流地質災害,位於地質災害高易發區。西定鄉政府駐地位於該區域。區內露天礦山集中,採礦活動強烈,公路建設、農村建房及陡坡墾植等均易引發滑坡、土石流災害。歷史上該區發育地質災害點達25處。規劃期重點為預防中小型滑坡和土石流的發生。
2. 勐海打洛勐板—布朗山吉良、章家滑坡崩塌土石流重點防治區
該區面積304.52km,海拔700—1800m,山高坡陡,水系發育,河流下切作用較為強烈,古滑坡及古滑坡群較為發育,位於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區內村莊多分布於陡坡地段,村民切坡建房、道路開挖、陡坡耕植現象突出,房前屋後時常引發滑坡災害,為歷年發災較為集中的區域。規劃期內以中小型滑坡、崩塌、土石流防治和預防為主。
3. 景洪城周邊山區—基諾山鄉西側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
該區面積652.00km,海拔550-1750m,瀾滄江及其支流下切較為強烈,地質環境較為脆弱,位於地質災害中易發區。該區人類工程活動強烈,村莊密集,區內主要道路、在建鐵路、重點城鎮規劃均位於該區域,建設形成的高挖填方邊坡集中,人為引發的地質災害較多。規劃期內以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大中型滑坡預防和防治為主。
4. 景洪勐龍鎮南側曼窩—勐龍鎮東側—景哈鄉東側—勐罕鎮五鄉高速路沿線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
該區面積766.37km,海拔500—1450m,瀾滄江及其支流下切較為強烈,地質環境較為脆弱,位於地質災害高易發區。該區農場橡膠種植集中,上世紀末及本世紀初農場集中建房引發的地質災害呈逐年增加之勢,農村村民多分布於斜坡地段,切坡建房突出、重要基礎設施分布相對集中。在建的重要工程有玉磨鐵路,擬建工程有延邊高速等。規劃期內以中小型滑坡、崩塌預防和防治為主。
5. 勐侖盆地周邊山區-勐醒北側-易武-象明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
該區面積450.51km,海拔800—1500m,山高坡陡,水系發育,河流下切作用較為強烈,地質環境較為脆弱,位於地質災害高易發區。象明鄉、易武鄉鎮政府駐地位於該區域。區內礦業採掘活動強烈,農村村民多分布於斜坡地段,人類切坡建房突出。在建的重要工程有勐綠高速。規劃期內以中小型滑坡、崩塌預防和防治為主。
6. 勐捧鎮東側—勐臘鎮南側—磨憨鎮公路沿線滑坡重點防治區
該區面積763.94km,海拔800—1400m,為區內紅層滑坡地質災害主要集中區,歷史災害較為發育,地質環境較為脆弱,位於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勐捧鎮、勐捧農場、磨憨口岸位於該區域。該區人類工程活動強烈,勐臘—磨憨高速、玉磨鐵路從該區通過,磨憨口岸正在有序建設,大面積的工程開挖勢必引發新的滑坡災害。規劃期內以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中小型滑坡預防為主。
7. 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
主要位於勐海偏西部勐遮西定山區、東部勐宋格朗和、北東部勐往山區,景洪大渡崗、普文山區、勐罕山區,勐臘中部勐伴、瑤區、勐綠高速沿線,面積6582.59km,占總面積的34.4%。區內零星分布地質災害,具備基礎孕災地質條件,人類工程活動多呈點狀,以房屋建設為主,不合理的人類活動易引發地質災害。
8. 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
主要位於勐海中部偏北、南西自然保護區、壩區,景洪北部小磨高速東西兩側自然保護區、壩區,勐臘自然保護區、人口低密度區,面積9454.42km,占總面積的49.5%。區內地質災害發育較少、孕災地質條件不充分、原生植被發育良好,多位於壩區或自然保護區。四、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一)加強風險識別評價,掌握隱患風險底數
1. 開展地質災害巡查核查
按照省自然資源廳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制度要求,充分依託省自然資源廳駐州地質災害技術指導中心、駐縣指導站以及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對年度台賬地質災害隱患點以及新發育的地質災害點開展巡查核查,及時掌握各災害隱患點的動態信息,科學評判地質災害隱患點風險。經費已經包含在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中。
2. 推進地質災害風險普查
2021年,按照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以及省自然資源廳有關技術和要求,開展全州各縣(市)、州地質災害風險普查,摸清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查清地質災害抗災能力和減災能力,客觀認識州縣(市)地質災害風險水平。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匡算經費171.70萬元。
3. 強化地質災害專項調查評價
逐步推進各縣(市)地質災害精細化調查與風險普查,重點針對全州地質災害中高易發區。通過精細化調查成果,全面系統掌握全州地質災害發育情況,並對1:5萬地質災害風險普查進行更新與完善,提高風險區劃精度,提升風險管控成效。全州地質災害專項調查評價匡算經費1320.00萬元。
4. 進行綜合遙感識別與驗證
按照部、省級下發的綜合遙感影像數據,開展現場驗證,完善全州地質災害調查深度,並向上級部門反饋驗證數據,提升全州綜合遙感識別的準確度。遙感識別與驗證工作為省級統籌,州縣級配合。
5. 其他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
對於有明確責任主體或危害對象為各企事業單位或各類基礎工程建設中的非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由相關主管部門督促責任主體進行調查和治理。根據地質災害輕重緩急情況,定期或臨時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開展對水利水電、公路、學校、廠礦等地質災害隱患點專業排查,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和實施計畫,及時將排查成果資料匯交主管縣(區)自然資源局備案。
(二)完善監測預警體系,提高風險預警能力
在現有群測群防監測網路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以群測群防為基礎、專業監測、氣象預警為提升的監測預警體系,實現群專結合的專業監測網路,與預警系統共同為防治地質災害服務。
1. 提升群測群防能力
對全州現存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群測群防,並根據年度地質災害發育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做到應納盡納,規划起始期全州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48處。持續提升群測群防管理和技術水平,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制度和機制,完善格線化管理模式,注重群測群防員遴選,強化監測設備配備和技術培訓,提高識災、觀測、辨災、處置、自救、互救等能力,健全完善群測群防資金保障機制和成功避險獎勵機制。群測群防建設匡算經費355.80萬元。
2. 加快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路建設
本方案編制過程中全州正在實施的2021年度34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設備安裝與調試,均為普適性監測點。規劃期內將持續加強群專體系建設,繼續對40個(見附表5)地質災害隱患點以及45個風險斜坡單元開展專業監測設備採購與安裝,並加強設備的維護與數據套用分析,更好地服務於地質災害防治。專業監測匡算經費1082.00萬元。
3. 提升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精度
每年汛期,由州人民政府統一協調,組建由州自然資源、水利、地震、氣象、廣播電視和通信部門抽調技術人員及相關領導參與的聯席會議,及時對地質災害監測信息、民眾反映的地質災害跡象和氣象、水文、地震預報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科學研判會商。雨季期間,州、縣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信息,預測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和災種,並通過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紙、手機、電子顯示屏等載體,多渠道、多形式地將預警預報信息儘快傳遞到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督促責任單位、責任人落實到具體監測人及受災威脅鄉鎮、村組,確保預測預報信息發布準確、及時和全面。規劃期投入經費60萬元。
(三)持續推進綜合治理,提升防禦工程標準
1. 穩步推進地質災害工程治理
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與環境重大損失、治理費用遠小於預期損失值的災害體,有計畫地分期、分批實施治理工程。通過工程治理措施、生態修復治理措施的單獨或聯合使用,達到抑制或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的目的。規劃期內共實施工程治理災害點29個,推進“十三五”期間未完成的12個工程治理點建設,規劃的實施可使3413人,12859萬資產免受現有地質災害的威脅。工程治理匡算經費7352.6萬元。
2. 積極推進地質災害避險搬遷
對威脅分散居民點及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有計畫地分期、分批避災搬遷工程。對有明顯跡象直接威脅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認定的潛在隱患點,優先安排避災搬遷。規劃期內共實施7個受地質災害威脅和危害較大村寨1009人的搬遷避讓工作,減少受威脅資產1951萬元。避險搬遷點地質災害防治匡算經費2188萬元。
3. 適當增加排危除險工程
對威脅不大、險情小、規模小以及民眾切坡建房等形成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適當給予一定的物資支持以及技術支持,充分發揮民眾主觀能動性,採取簡易的防治措施能夠達到減輕或消除災害的目的。排危除險匡算經費150.00萬元。
4. 加強已有治理工程的維護
對於前期已實施的治理工程,普遍存在維護管理不善等原因,遭遇特殊工況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損毀和失效,需要加強後期管理維護。工程維護匡算經費87.00萬元。
(四)提升風險防控能力,推動全民防災
1. 持續推進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完善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中心建設,建立全年制技術支撐服務體系,與省級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中心、縣級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指導站上下聯動,協助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地質災害汛期應急值班值守,開展年度地質災害三查,做好地質災害災(險)情速報、日報、月報等報告工作,做好“雲南省地質災害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的更新維護管理。支撐體系建設匡算經費1058.00萬元。
2. 探索“隱患點+風險區”雙控模式管理
建立地質災害風險源頭管控機制,發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作用,按照部、省有關要求,依託地質災害風險普查成果,不斷探索“隱患點+風險區”雙控模式管理,為下一步實施做好充分準備。
(五)強化數據信息建設,提升智慧防災水平
1.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管理與維護
充分發揮雲南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統以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管理系統作用,實時更新系統數據,掌握地質災害隱患點詳細資訊,實現省、州、縣(市)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動態監管,便於地質災害提前研判,為政府部門提供有針對性的地質災害治理建議,同時預警預報系統能為用戶組織搶險,疏散地質災害影響區域人群贏得時間,減少事故傷亡和財產損失。信息系統維護費用已包含在技術支撐中。
2. 建立地質災害風險資料庫
在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工作中,按照中央與省有關要求,建立州、縣級地質災害風險資料庫,實現國家、省、州、縣四級地質災害風險資料庫互聯互通和動態更新,推動跨行業、跨部門、跨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共享。結合海量地質災害風險數據和基礎地質信息,及時、科學監管地質災害隱患點,有效、精準管控地質災害風險區,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標準化、信息化、精準化和便捷化,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信息支撐。地質災害風險資料庫費用已包含在風險普查中。
(六)最佳化管理體系建設
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不斷創新體制機制,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推動防災減災工作從側重技術管理向側重社會管理、從側重微觀管理向側重巨觀管理轉變,全面提升災害防治水平。完善災害應急能力建設機制、完善防災減災工作機制、做好災情監測預報、完善社會動員機制。
在州委、州政府統一領導下,州級各有關單位、部門按照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求密切配合,縣(市)實行行政分管領導、鄉(鎮、街道辦)實行行政“一把手”負責制,逐級建立責任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每年汛前開展研判,州自然資源局組織開展年度巡查,督導下一級部門完善應急體系建設。針對各縣(市)災害風險提出相應防治措施及重點防治區域,縣(市)按照部署要求加強監測員培訓,與氣象部門加強溝通,充分發揮群專結合作用,監測員監測設備以及專業監測設備不斷更新。依託各部門優勢,組建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庫優勢,加強、加快全州地質災害勘查、可研、設計、施工、驗收等事項的推進與實施。
(七)加強地質災害宣傳培訓與演練
縣(市)級地質災害主管部門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基層領導幹部以及監測人員的培訓工作,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隊伍的業務素質,逐步實現培訓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態化。
1. 科普宣傳
科普宣傳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手段,是今後需要長期堅持的基本方略。在農閒、趕集、土地日充分利用電視、廣播、板報、標語等宣傳載體大力開展地質災害科普宣傳。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雲南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雲南省地質災害處置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力度,逐級組織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和災害點監測人員、受災民眾、地質災害中高易發區民眾開展地質災害及有關防治知識的宣傳與培訓,不斷增強人民民眾防災意識,讓人民民眾知災、識災、防災,提高避災、自救、互救能力,為發揮基層幹部民眾能動性,因地制宜,主動防災,及時避災,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奠定良好的思想、輿論和民眾基礎。積極主動聯繫地勘專家深入實際,制定適合全州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資料。
2. 防災減災知識培訓
州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監督指導為主,申請及組織省、州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領導及專家參與縣(市)防災減災知識培訓。縣(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抓好應急隊伍建設和人員落實,定期對相關機構和人員進行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開展應急處理演練,提高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能力。
3. 應急演練
加強受威脅民眾重點參與的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在不同地質災害隱患點每年開展應急演練一次,由各縣(市)人民政府組織,州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組織人員指導,檢驗各縣(市)級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提高應急救災水平。要根據地質災害隱患威脅對象確定應急演練規模,不走形式,務求實效,以普遍提高公眾減災防災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八)推進地質災害防治法制化建設
1. 依規履職,嚴格落實防災主體責任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地質災害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國土空間規劃、鄉村規劃與用途管制中,落實地質災害的管控措施與要求,並做好監督巡視工作。按“誰建設、誰負責,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督促相關部門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全力防,配合救。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本行業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業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依法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義務,落實配套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三同時”制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將地質災害防治要求貫穿工程建設和運營全過程。
2. 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
針對“十四五”期間,需加強現狀地質災害及新發地質災害的管理,依託省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制定符合全州實際情況的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辦法,依託州級專家庫開展中小型地質災害勘察設計評審以及施工驗收等工作;根據各縣(市)地質災害發育情況以及各級財政情況,制定全州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管理辦法,使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更加科學、合理和有效使用;同時,制定地質災害隱患點增加與核銷管理辦法,研究地質災害隱患點影響區工程建設控制管理與地質災害中高易發區建設項目管理等,不斷落實地質災害的管控措施與要求,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五、資金籌措
經匡算,西雙版納州投入地質災害的防治專項經費15627.00萬元。其中,爭取省級配套資金8669.90萬元,州級自籌資金3290.85萬元,縣(市)級自籌資金3666.25萬元。省級與地方承擔經費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2月8日)、《雲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州(市)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編制指南的通知》(雲自然資地勘〔2021〕150號)、《雲南省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雲自然資〔2020〕145號)、《雲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雲自然資〔2020〕441號)、《雲南省資源廳關於開展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工作的通知》(雲自然資〔2021〕437號)以及參照《雲南省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2022年5月16日)按省級及以上、州級、縣級分別計算,其中事權責任屬省級以下的地質災害防治配套經費按照州級、縣(市)級各50%分擔。
具體資金籌措情況如下:
1. 基礎性調查評價、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及避災搬遷、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等費用,以國家、省專項經費財政支持為主要資金保障,州、縣(市)級財政配套支出為輔。本次規劃涉及的縣(市)1:5萬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地質災害精細化調查、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經費全部來源於省級及以上資金,州級地質災害風險普查編制費用由州一級自籌。
2. 中小型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包括工程治理、搬遷等)、監測員設備相關經費為省與省以下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省以下共同承擔支出。規劃按照省級50%,州級25%,縣級25%匡算。
3. 技術支撐經費在《雲南省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雲自然資〔2020〕145號)已經明確,州地質災害技術支撐費用由省級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解決,縣(市)地質災害技術支撐費用由省級承擔50%,縣(市)級承擔50%。
4. 氣象風險預警、宣傳培訓與演練、管理體系建設(包括地質災害隱患“三查”、單點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相關經費為省以下財政事權,由省級以下自籌的專項資金支持,結合西雙版納州以往資金撥付情況,州級氣象風險預警、管理體系建設費由州級財政承擔,縣(市)級氣象風險預警、管理體系建設、宣傳培訓與演練費由州、縣(市)級財政各承擔50%。
5. 監測員補助按照《雲南省國土資源廳 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地質災害監測員和監測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雲國土資〔2014〕28號)執行,2021—2022年每人每年0.15萬元計算,省級補貼0.1萬元,州、縣各承擔0.025萬元;2022—2025年按照每人每年0.3萬元計算,省級補貼0.1萬元,州級承擔0.1萬元,縣(市)級承擔0.1萬元。
6. 根據《雲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州(市)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編制指南的通知》(雲自然資地勘〔2021〕150號)規定,規劃編制費用全部由州、縣級自行承擔。
7. 本次規劃的地質災害指主要由不可預見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發的或受目前技術水平所限難以查明和預見的地質災害,且危害、威脅對象主要為城鄉居民。因工程建設、採礦等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
8. 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等工程項目,按出資比例享受治理成果。六、防治效益
通過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後,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危害將得到有效控制,規劃期結束基本實現災害威脅30人以上的災害點達到群專結合或得以搬遷或治理,地質災害威脅人數和資產較規劃初減少30%,地質環境安全將有明顯改善,可為西雙版納州建設和經濟發展創造良好條件,使廣大人民民眾能擺脫地質災害帶來的困擾,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穩定,改善或保護全州地質生態環境。
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所產生的效益不具有排他性,受益者是整個西雙版納州人民。防治工程效益主要體現的是社會的公眾利益,分別體現在社會生產、生活環境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及生態效益。
(一)社會效益
規劃期間,建立專業化監測網路和群測群防網路的監測預警體系,使全社會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可大大減少災害損失。尤其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以及群專結合防治方案可使預警目標區的民眾及時做好災前應急的臨災防範,有助於避免群死群傷,維護社會穩定,為建立和諧社會提供保障。
到本輪規劃期末(至2025年),全州直接受益人約5342人(指搬遷及工程治理點威脅民眾),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數得到可靠的防禦措施保護,可有效減少或避免群死群傷事件的發生,為建立和諧社會提供保障。
(二)經濟效益
通過《規劃》的全面貫徹實施,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因素或避免人為因素引發地質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同時也將會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對西雙版納州經濟可持續發展意義深遠。
1. 首先是生存條件的改善,使人民不再為生命安全擔心,全身心地投入到建設自身美好家園的生產中去,也有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發展副業上來增加經濟收入。
2. 把災區人民安置到一個新的居民點,水、電、交通均會得到妥善解決,民眾生產之餘,也可發展其他產業來增加一定的收入。
3. 原地質災害點搬遷後,進行土地整理,實行退耕還林,植樹種草,栽種經濟林,在保持災害體穩定性的基礎上也可增加一定的經濟收入。
4. 農村地質災害的防治,每年都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進行監測、預警,工程實施後可以一定程度上減輕政府和民眾對地質災害後期的投入,節約了開支,間接地增加了收入。
(三)生態環境效益
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治理的生態效益主要體現在美化環境及水土保持兩方面。通過《規劃》的全面貫徹實施,將有效地遏制人為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危害,防止水土流失,涵養了水源,保住土肥,可有效增加保土、保肥、涵養水源的能力,降低了水體的渾濁度,提高水體質量,有效地控制西雙版納州地質環境惡化的趨勢,對自然環境起到保護的作用。將進一步提高西雙版納州地質環境保護與管理水平,自然生態環境與景觀將得到有效保護與改善,自然資源得到可持續利用,從而增強西雙版納州經濟社會發展的活力和後勁,對全州生態文明建設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七、保障措施
地質災害的防治是一項系統性強、涉及面廣,組織、協調、管理難度大的工作,單由政府或主管部門投入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必須通過制度制約,統一領導、加強協調,整合資源、部門聯動,明確責任、嚴肅懲處,保證投入,追蹤問責等方面加以保障,才能保證全州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順利實施。
(一)完善法規制度建設
結合全州地質災害孕育、形成和發展規律,進一步健全完善與《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配套的相關地方性法規體系,儘快出台適合西雙版納州的地方專項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完善地質災害調查、危險性評估、預警預報、防災預案、災情速報、應急處置、險情巡查、汛期值班、項目管理、專項資金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並嚴格監督執行,實現地質災害防治法制化、規範化。
(二)統一領導,加強協調
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協調工作,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
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加強地質災害管理相關科室、股室以及鄉(鎮)管理所的機構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確保人員配置,確保隊伍穩定,做到定人、定崗、定職責,鼓勵在崗人員開拓創新,認真落實各項方針、政策,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負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接受省級部門的指導、跟蹤和督查。
(三)整合資源,部門聯動
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要與地質災害防治專業隊伍、科研機構、專家及相關專業院校建立良好穩定的合作關係,依靠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大力提升西雙版納州地質災害防治科技水平。
加強與各相關部門溝通與聯繫,整合相關資金、資料和設備資源,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做到統籌兼顧、科學合理。
州發展改革、水利、交通運輸、住建、林草、教育體育、電力等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指導本行業內單位和項目業主,切實做好地質災害調查評估、監測預警、工程治理、搬遷避讓等防災減災工作,不斷加強行業內工程施工、生產經營的組織管理,有效減輕人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和破壞。
易地搬遷扶貧、美麗鄉村建設、土地開發整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項目,要儘可能地向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作傾斜,優先安排實施,加大推進力度。
(四)分級負責,嚴肅獎懲
州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監督,縣(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鄉(鎮)級政府負責具體做好有關工作。各級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嚴格考核,根據相關規定嚴肅獎懲。
(五)保證投入,追蹤問效
州、縣(市)人民政府把管轄區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和財政預算,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需要爭取國家財政援助的項目,要及時如實上報,保證防治資金的主要來源。大型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項目,及時組織上報,爭取上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賬戶,確保防治資金專款專用。
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的“誰引發、誰治理”的地質災害防治原則,對人為引發的地質災害,由引發者出資治理;對於自然產生的或引發責任主體難以明確的地質災害,堅持國家財政、地方財政和受益者共同出資,合理分擔的原則,籌集治理資金。
全社會參與監督管理,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條不紊進行,對鬆懈怠慢行為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多渠道籌集資金
各工作任務承擔部門在現有相關規劃和相應已部署開展任務的基礎上,科學測算工作任務和資金需求,充分徵求各級政府及部門意見,研究確定各項工作任務經費需求規模。要統籌多層次、多領域資金投入,建立市場化、多元化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避險移民搬遷資金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堅持共享發展理念,探索“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模式。
(七)加強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和教育的力度,積極做好本部門和基層領導幹部、監測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人員素質,逐步實現培訓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態化。
充分利用農閒、趕集、土地宣傳日等時間,採取電視、廣播、板報、標語大力宣傳防災避災知識,增強民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強全民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的意識和信心。

解讀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印發了《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為了便於各級各部門更好地理解和貫徹執行,現就《規劃》作如下解讀:
一、編制背景及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對防災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全州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未來5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統籌規劃,推進關口前移,加強災前防禦、綜合施策、有效減輕災害風險。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雲南省州(市)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編制指南》(以下簡稱《編制指南》)《雲南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全州地質災害防治現狀編制規劃。
二、編制過程
《規劃》依據全州地質環境條件、社會經濟狀況、發展規劃和地質災害實地調查結果等資料,結合《編制指南》以及有關會議精神,逐一梳理匯總各縣(市)規劃數據,綜合分析研究確定了各類地質災害防治表單和圖表,形成初稿。2021年9月10日,以函件形式徵求了州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並按照反饋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12月1日,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邀請了省自然資源廳專家及州級有關單位專家和行業部門共同對《規劃》進行初審,編制單位按照意見進行了系統修改。2021年12月15日,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省級專家對《規劃》進行終審。2022年8月26日,《雲南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印發後,再次組織編制單位結合上位規劃和專家意見進行系統修改,形成最終稿。
《規劃》已與《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雲南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等上位規划進行了有效銜接,已按相關程式完成了徵求意見、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等程式。2022年10月27日,通過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會審議。2022年12月6日,通過第十四屆州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
三、編制的總遵循
《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精神。大原則上遵循“以預防滑坡土石流為主,以預測預報為主,以災前避讓為主”的“三為主”方針;貫徹“防治結合、群專結合、單項治理與綜合防治相結合、建設發展規劃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結合”的“四結合”原則。
四、主要構成及內容
《規劃》分為8個部分,具體為前言、地質災害防治現狀與形勢、指導思想及規劃目標、地質災害易發區與重點防治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資金籌措、防治效益、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為前言,主要闡述《規劃》由來、並明確適用範圍;
第二部分為地質災害防治現狀與形勢,對“十三五”期間的防治成效、存在問題對進行分析總結、並分析“十四五”時期地質災害防治面臨的形勢;
第三部分為指導思想及規劃目標,主要明確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規劃目標;
第四部分為地質災害易發區與重點防治區,主要明確地質災害易發分區、重點防治區;
第五部分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主要明確風險識別評價、監測預警體系、綜合治理、風險防控能力、數據信息建設、管理體系建設、地質災害宣傳培訓與演練、地質災害防治法制化建設等8個方面的工作任務,並進行經費匡算。
第六部分為資金籌措,主要明確省和省級以上、州級、縣級等各級財政承擔明細。
第七部分為防治效益,主要明確《規劃》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環境效益。
第八部分為保障措施,主要明確制度建設、組織領導、部門聯動、嚴肅獎懲、追蹤問效、籌集資金、宣傳教育等7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關鍵字詮釋
地質災害:《規劃》所稱的地質災害是指主要由不可預見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發的或受目前技術水平所限難以查明和預見的地質災害隱患(風險),且危害、威脅對象主要為城鄉居民,災害類型包括滑坡、崩塌、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六種。
地質災害易發區:是反映地質災害發育現狀下的不同地段的地質災害易發程度,是根據區域地質環境條件、人類工程活動情況和地質災害發育現狀等因子疊加形成的分區,等級分為高易發區、中等易發區、低易發區、非(不)易發區四級。
地質災害防治分區:在地質災害易發性分區的基礎上,根據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地質災害危害對象、威脅人口狀況、威脅財產狀況及人類工程活動狀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地質災害防治程度等,進行綜合分區,等級分為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三級。
重點防治對象:地質災害風險等級高,擬採取以工程治理或避險搬遷為主要防控措施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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