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

《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是2012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夯實統計工作基礎,提升統計工作水平,更好地發揮統計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中的作用,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11〕167號)檔案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統計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對新時期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統計是實施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各級政府和部門制定政策規劃、指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依據。全面、準確、及時的統計信息,對於正確認識和判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態勢,反映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成果至關重要。近年來,各級政府和部門對統計工作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在加強統計基礎建設、能力建設、隊伍建設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紮實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顯的成果,統計工作的內涵更加豐富,服務的範圍進一步拓展,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穩步提高。但統計工作中基層統計機構不夠健全、統計隊伍不夠穩定、統計基礎工作薄弱、統計信息化水平不高、統計產品生產與需求不相適應、統計法制環境亟待改善等許多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基層統計部門人員力量與工作任務的矛盾尤為突出,影響了統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阻礙了統計事業的發展。
當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推進,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征程已經開啟,最佳化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實施科技和人才興市戰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等一系列事關全市經濟社會長遠發展重大戰略決策的實施,對新時期統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國家統計局也在大力實施以“三個提高”(提高統計能力、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公信力)為中心,以推行“四大工程”建設(基本單位名錄庫、企業一套表、數據採集處理軟體系統和聯網直報系統)為抓手,以改革GDP核算制度方法為重點的一系列統計重大改革,對基層統計工作和統計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必須緊密結合我市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結構調整任務繁重以及經濟成份、經濟活動和經濟主體日趨複雜的實際,充分認識統計工作所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高度重視並認真研究解決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定不移地推進我市統計事業的改革和發展。
二、加強統計組織建設,進一步充實和穩定基層統計隊伍
各級政府和有關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要求,進一步強化統計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配強統計機構領導班子,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統計力量,提高統計部門組織領導、協調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統計工作的能力。市(區)要依法保持本級統計機構的獨立設定。
各級統計部門負責人的調動,須事先徵求上級統計部門的意見。其中,主要負責人的調動,須徵得上級統計部門的同意。市(區)統計機構要根據統計工作任務日益增加、“四大工程”建設快速推進的實際情況,增設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等職能部門,為統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創造必要條件。鎮(街道)應適應一套表改革後統計工作重心下移、統計管理要求提高的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統計機構職能、人員編制和中層職級,足額配備統計人員並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切實承擔和履行綜合統計職能。鎮(街道)統計機構負責人應當由行政或事業編制人員擔任並享受中層正職待遇。省級以上開發區、重點產業園區、服務業集聚區以及年成交額10億元以上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必須設立統計機構,建立統計工作網路和統計調查制度,安排必要的統計力量,認真組織、協調和管理園區內統計工作。社區(村委會)應至少明確一名人員負責統計工作,承擔並完成相應的統計工作任務,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社區統計協管員制度,逐步實行統計人員專職化,並確保人員經費和相應的辦公條件。
督促企業加強統計基礎建設。承擔經常性統計調查任務的企事業單位必須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定統計機構,指定統計負責人,落實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承擔經常性統計調查任務的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必須具備統計從業資格,實行持證上崗。大中型企業原則上應配備專職統計人員,有條件的企業應設定綜合統計崗位,統一組織、協調和管理企業內部各專業統計工作。要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和統計工作的需要,設定統計原始記錄和統計台帳。上報各類法定統計報表必須以有關原始記錄或統計台帳為依據,與會計等有關報表及相關業務資料相銜接,做到表種不缺、指標不漏、時間不遲、數字不錯。法人代表要對本單位統計工作和數據質量負總責。
加強部門統計工作。各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統計機構的統一指導和協調下做好統計工作,及時向統計機構報送統計資料、提供統計所需的行政記錄,切實承擔全行業統計工作任務;各部門要對本部門主要業務數據,尤其是涉及考核、評估、審核全市發展水平的指標,採用科學的方法和有效的方式進行數據質量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各部門組織實施統計調查項目,必須按法定程式審批或備案,調查制度中使用的統計標準和分類,必須與統計系統規定使用的標準和分類一致,凡已有符合要求的統計資料的,不得向基層重複布置統計調查任務。各部門上報給上級部門的統計報表,應同時抄送給統計部門。承擔服務業統計調查任務的重點部門和單位,必須切實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協調,設定統計機構或統計崗位,明確專人負責統計工作並保持相對穩定,認真做好全行業統計調查工作,主動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統計部門報送統計資料。
探索發展市場化統計方式。積極穩妥發展第三方統計力量,培育發展民間統計調查機構,發展專業化統計調查機構。鼓勵企事業單位委託民間統計機構代理統計事務、填報統計資料。穩步探索政府統計調查委託民間統計機構組織實施的工作模式。各級統計部門對民間統計調查機構要加強監督管理。
三、推進“四大工程”建設,建立完善統計長效管理機制
各級政府必須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加快推進基本統計單位名錄庫、企業(單位)一套表制度、統一數據採集處理軟體平台、聯網直報系統“四大工程”建設,推動統計生產方式的變革和統計調查流程的再造。要根據企業一套表統計改革的實際情況,按照“政府領導、統計牽頭、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的要求,研究探索一套表改革部門聯動、上下聯動、政企聯動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鄉鎮領導聯繫企業制度、企業統計人員例會制度、經濟形勢定期監測分析制度,深入開展下基層、送服務、促規範活動,督促和幫助企業通過統一數據採集平台及時上報各類統計報表,切實解決好調查對象準確、完整報送統計數據的問題,確保我市“企業一套表”統計改革工作有序開展、紮實推進。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統計工作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各級發改、經信、科技、財政、商務、建設等部門,為統計部門抓基層、抓源頭提供有力支持,協助和配合統計部門做好企業一套表改革各項工作。企業享受有關政策性獎勵和補貼,參與星級企業評定、名牌產品以及各種榮譽申報,涉及統計數據的,必須以上報統計部門的數據為依據。各級稅務、編制、民政、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要及時向統計部門提供本部門行政記錄,協助統計部門定期做好調查單位名錄庫更新、維護和確認工作,確保所有單位及時進入基本單位名錄庫,符合條件的企業全面納入統計範圍。各有關部門要在人員配備、經費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為統計工作及企業一套表改革提供有利條件。要加強政府部門統計數據和信息資源的整合,加快建設全市巨觀資料庫、部門監測指標資料庫等主題資料庫,實現統計信息資源的多方共享。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應納入“智慧常州”建設規劃框架。
四、加強重點領域統計監測工作,提升統計服務科學發展能力
著力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各級政府和部門必須把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放到推動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的高度來謀劃,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加快建立限額以上服務業單位全面調查與限額以下單位抽樣調查相結合、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條線統計相結合的服務業統計制度。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生產性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統計監測制度,以服務業增加值核算為中心,加大統計工作力度,理順數據收集渠道,實現全行業、全社會、全覆蓋。市級以上重點服務業集聚區、重點交易市場要建立完善統計工作和調查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和報送統計資料。各級統計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統計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強化對服務業統計和核算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提高服務業統計調查對核算數據的支撐性和匹配性,確保服務業統全、統準、統實。
著力加強文化產業統計工作。規範和完善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抓全搞準文化產業數據,是正確反映我市文化產業發展狀況、提供文化體制改革與文化產業發展決策依據、制訂完善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需要。各轄市區要加快建立宣傳部門總牽頭、文化部門負總責、統計部門抓業務、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模式,建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文化產業統計工作領導小組,各鎮(街道)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協調本地區文化產業統計工作。各文化主管部門要對本部門文化產業統計調查工作負總責,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切實承擔全行業、全社會統計工作任務,加強對文化產業統計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調查單位如實填報有關數據。要建立領導小組成員季度例會制度,定期通報文化產業單位經營情況,及時掌握文化產業重點項目投產達產情況。文化產業統計工作經費應當作為統計部門專項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著力加強基本現代化進程統計監測。各級政府應認真貫徹市委《關於印發<常州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常發〔2012〕1號)精神,認真做好目標任務分解及實現進程監測工作,加快建立由統計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統計監測網路體系、統計工作平台和數據報送制度。市統計局應於每年第三季度形成上一年度全市及各地區基本實現現代化進程監測報告,由市委、市政府審定後發布。各級統計部門要配合發改委做好目標任務的分解工作,加強對部門監測數據的評估和管理,認真做好重點地區、難點指標的監測調研和數據分析工作,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各項指標進展和完成情況。要加強對“人民民眾對基本現代化建設成果滿意度”常態化測評工作的研究和探索,積極爭取省有關部門的支持,定期組織對轄市區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作為評價各地區率先基本現代化實現程度的依據。
著力加強其他重點領域統計監測工作。各級統計部門要充分發揮統計監測職能,圍繞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點工作部署,主動做好相關領域統計監測工作。要進一步完善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省“八項工程”、市“一核八園”、農業現代化進程等統計監測制度;探索建立“510”行動、千企升級統計監測制度及轉型升級統計監測評價體系。要加快普查和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建設,積極開展民生、民意和各項社會滿意度調查。各地各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職能分工落實各項統計監測調查任務,全面、及時、準確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和信息。
五、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提升統計服務保障能力
各級政府要切實提高對新形勢下統計工作的認識,把統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統計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重視、關心和支持統計工作。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省、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統計工作的一系列檔案要求落到實處,充分調動和保護統計幹部的積極性,切實改善統計部門的工作條件,幫助統計部門解決人、財、物等方面的實際困難,為統計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社會環境。人員力量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如果短期內無法通過正常行政或事業編制增加人員,可以先行通過社會化用工方式安排,並在下一年度公務員招考計畫中優先考慮;現有社會化用工人員薪酬水平要參照社會平均工資變動情況,形成正常的增長機制。要將統計工作經費足額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保證重大普查以及專項調查經費的撥付,新增統計調查任務應安排必要的專項經費,經費預算要與當地發展水平和經濟成長相適應。
要做好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知識的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律意識,形成全社會關注統計、重視統計、支持和配合統計的良好氛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是統計工作和數據質量第一責任人, 要帶頭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保障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統計監督權,並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統計數據質量負責,嚴重失實的要實施行政問責。要嚴格執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從事統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要加大統計行政檢查和執法力度,嚴厲查處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統計資料的違法行為。市和各轄市區要探索建立專門的統計執法隊伍,監察、司法、法制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和協助統計部門開展執法檢查,必要時可提請紀檢監察機關參與執法檢查和案件處理,為統計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市政府將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對各地區、各部門統計法律法規及統計制度、省市有關加強統計工作檔案貫徹執行情況以及統計機構編制設定、人員配備、經費落實和統計數據質量情況等進行巡查。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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