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時代高質量統計工作的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時代高質量統計工作的意見》是201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時代高質量統計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對統計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以高質量統計工作服務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規,現就加強新時代高質量統計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構建適應新時代發展的高質量統計體系
統計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綜合性基礎性工作,統計數據是黨委政府巨觀調控和科學決策管理的重要依據。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兩個維護”,自覺將統計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定位、謀劃和推動。統計部門要高質量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把經濟發展形勢說清楚,把經濟結構變化說清楚,把產業發展變動說清楚,把重大風險隱患說清楚,實現統計工作從單一專業性部門向綜合性部門轉變,向數字統計與統計分析並重轉變,向事後統計與事前預判並重轉變,全面提升統計運作效率、數據質量和服務水平,更好地適應、把握、引領高質量發展。
——統計數據高質量。數據質量是統計工作的生命線。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堅決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健全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著力提高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著力增強統計工作的科學性、權威性。
——統計分析高質量。聚焦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加強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分析研究,做到分析透徹,預測預判精準,對策措施務實管用,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統計監督高質量。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依法履行統計監督職責,全面科學評價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全面科學監測經濟社會發展進程。
——統計機制高質量。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省統計部門統一組織協調全省統計工作的能力,建立完善部門、市縣協同聯動的大統計格局。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統計體系,逐步實現統計制度規範化、統計指標精細化、統計方法科學化、統計手段現代化。
——統計隊伍高素質。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強化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全面提升統計幹部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打造一支講政治、顧大局、抓改革、強管理、優服務、促發展的高素質統計幹部隊伍。
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
1.完善基本單位名錄庫。以經濟普查資料為基礎,充分利用部門行政登記資料和各項統計調查信息,加強名錄庫動態維護管理。機構編制、民政、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定期向同級統計部門提供統計所需的行政記錄資料,確保名錄庫中的單位不重不漏、基礎信息準確完整。(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編辦、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省稅務局等)
2.嚴把源頭數據質量關。督促調查對象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記錄、統計台賬,保證數出有據。加強對數據採集、處理等環節的全過程監控,確保數據質量可追溯。建立切實可行的核查制度,保障源頭數據真實可靠。(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等)
3.強化數據質量評估。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制度,科學評估本地本系統主要指標數據質量,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積極運用大數據技術加強數據比對,驗證數據總量、結構和分布情況。加強評估環節監督管理,保證評估工作科學嚴謹、公正透明、統一規範,杜絕評估過程主觀隨意性。(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等)
4.探索建立數據質量激勵機制。培育、創建和維護高質量統計數據品牌,探索建立統計數據質量評判和激勵制度。圍繞數據生產、審核評估、社會評價、真實準確等方面,構建數據質量評價體系,通過綜合評價,探索建立統計數據質量示範縣(市、區),並實行動態管理。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創新舉措,加強對評判結果的綜合運用。(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三、增強統計分析服務能力
5.強化形勢分析。各級政府要善於運用統計數據開展形勢分析,及時把握經濟發展脈動,透過現象看本質,分析數據背後的影響因素。既要重視總量分析,更要重視結構分析;既要反映客觀現狀,更要強化走勢預判;既要反映生產和增長,更要反映質量和效益,準確揭示速度換檔、結構最佳化、動能轉換等情況;既要反映經濟發展,更要反映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提高決策的科學性、針對性、前瞻性。(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統計局)統計部門要牽頭建立統計分析預判機制,定期預測預判,匯集各方智慧,提高統計分析的準確性、有效性和針對性。(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6.強化重大專題調研。針對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特點,尤其是省委、省政府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決策部署,以及項目建設、企業融資、營商環境等重大問題,深入開展專題調研,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客觀全面反映成績,深入分析問題成因及影響因素,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對策建議,為政策制定提供參考依據。(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7.強化預警預判。建立主要經濟指標監測預警模型,加強對經濟走勢的預測預判,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和趨勢性問題。加強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的預警分析,對可能出現的重大風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準備、早做預案,不斷提高決策服務的前瞻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四、強化統計監督
8.發揮統計監督作用。各地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進行相關重大決策部署時,應注重聽取統計部門意見;評價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應吸納統計部門參加。(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統計部門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客觀、準確、全面評價重大決策部署推進情況,科學監測經濟社會發展態勢;完善主要經濟指標考核評價制度,及時開展考核評價,提出工作建議。(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9.強化重點領域統計監測。加強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統計監測,建立健全綜合性統計監測體系,以及創新發展、綠色發展等專題性統計監測體系。發揮統計部門社情民意調查機構的作用,積極開展各類民意調查,客觀準確地反映和把握民意,推動科學決策。(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10.發揮統計在考核評價中的重要作用。各級政府要發揮統計獨立、公正、定量評價的優勢,強化統計在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等有關考核評價中的作用,通過統計部門量化測評和第三方調查,科學有效地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顯績和潛績,引導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發展觀速度觀,有效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統計局)統計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黨委政府交辦的各項考核評價工作,客觀反映各地各部門工作績效和薄弱環節。(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11.強化統計法治監督。認真貫徹落實《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嚴格落實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製度,組織開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堅決維護統計法律法規權威。(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統計局等)加大統計法治宣傳力度,營造敬畏統計法、遵守統計法、自覺維護統計法的良好氛圍;將統計法律法規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領導幹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委黨校、安徽行政學院、省社會主義學院)建立全覆蓋的統計執法檢查體系,完善“雙隨機”抽查、違法舉報受理等制度,及時發現各類統計違紀違法線索。健全查處統計違法行為機制,加大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健全統計領域誠信體系,對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人員進行公示並實施聯合懲戒。(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五、建立協同聯動的大統計格局
12.發揮統計綜合性部門作用。統計部門要圍繞中心、融入中心、服務大局,樹立全省統計一盤棋思想,建立統籌協調機制,聯繫內外、協調左右,認真分析形勢、推動科學決策,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作用。履行監督職能,完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考核評價和統計監測體系,更好服務高質量發展。切實提高統計數據的時效性,及時向部門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發揮自身優勢,在規範數據管理、推進數據共享、加強分析研究基礎上,推動各地各部門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做好統計數據資源開發套用工作。(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13.加強部門統計。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安徽省部門統計工作規範》,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或明確承擔統計工作的機構,指定統計負責人,加強統計人員力量並保持相對穩定。有經常性統計任務的部門,應建立首席統計員制度。依法組織、管理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統計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及行業管理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統計工作。協同統計部門完善統計名錄庫、實施普查和統計調查、推進核算改革、開展統計分析等,協助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旅遊發展委、省國資委等)
14.夯實基層基礎。認真落實《安徽省鄉級統計工作規範》,鄉鎮(街道)應設定統計工作崗位,配備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履行統計職責。鄉鎮(街道)統計人員的調動,應按規定徵得縣級統計部門的同意。鞏固鄉鎮首席統計員制度,落實基層統計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對在統計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加強各類開發區(園區)統計力量。探索建立社區、行政村配備統計協管員制度。持續推動《安徽省企業統計工作規範》落地見效,進一步推進企業統計規範化建設。加強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素質。(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六、完善統計制度方法
15.加快建立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建立體現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的指標體系和統計體系,把高質量發展任務具體化、指標化,科學衡量和客觀反映全省及各地高質量發展水平。(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16.加強國民經濟核算。統計部門要牽頭建立會商機制,集中研判核算數據。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實施好本行業本系統的統計調查工作,及時準確向統計部門提供核算所需的財務、業務統計和行政記錄等基礎數據。按照中央推進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地方資產負債表和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等三大核算改革要求,注重經濟總量、結構、速度的銜接,認真做好資源消耗、環境損害、投入產出、資金流量等基礎性核算工作,更加真實準確反映各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等)
17.做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市縣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經濟普查、人口普查和農業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切實抓好普查機構組建、經費落實、人員選配等工作,強化責任落實,推動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普查結果真實準確。(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統計局;配合單位: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8.加強服務業統計。統計部門要牽頭建立健全全行業、全覆蓋的服務業綜合統計制度。(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行業主管部門應切實擔負起行業統計責任,加強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以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非營利性服務業等行業統計。(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充分發揮服務業統計聯席會議的作用,強化對部門服務業統計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部門履行相關統計職責。(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統計局;配合單位:服務業統計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19.加強新經濟統計。建立健全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調查制度,拓展統計範圍,完善核算內容和方法。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新經濟活動統計監測,及時掌握本行業新經濟發展動態,豐富基礎數據來源,配合統計部門準確完整反映新經濟發展實際水平。(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旅遊發展委等)
20.加強營商環境調查。認真組織開展營商環境調查,強化調查結果分析套用;創新調查方法,最佳化工作流程,有效評估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科學監測各地各部門營商環境狀況。(牽頭責任單位:省“四最”辦,省統計局)
21.加強大數據套用。推動大數據在統計領域套用,積極探索現行方法制度與大數據技術、常規統計數據與大數據、數據分析與大數據挖掘的有機結合,加強對不同類型數據的採集和處理,彌補常規行政記錄和統計數據的不足。省統計部門要整合各部門基礎數據,搭建統計數據共享平台,藉助“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逐步實現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之間數據資源充分共享。(牽頭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七、強化統計工作保障
22.強化組織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謀全局的高度,加強對新時代高質量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統計部門的綜合性作用。各級政府要切實關心、支持統計工作,每年至少聽取1次統計工作專題匯報,研究解決實際困難;組織開展專項督察,推動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深入實施;落實統計工作經費,提供統計工作條件保障;建立統計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統計工作情況,會商解決重大統計事項和有關問題。(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23.加強統計能力建設。各地各部門要關心統計幹部的教育培養與成長,充分調動統計幹部工作積極性。統計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發揮綜合性部門作用,提升統計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大改革力度,最佳化機構職能配置,建立與新時代高質量統計工作相適應的組織體系。加強統計業務培訓,實現培訓常態化、制度化,提高業務能力。加強幹部隊伍作風建設,發揚優良傳統,錘鍊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的工作作風,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工作實的高素質專業化統計隊伍,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高質量統計服務。(牽頭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統計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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