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統計工作的意見

2006年6月3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06〕3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統計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提高對基層基礎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夯實基層統計工作基礎、強化政府統計和部門統計、切實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統計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六政辦〔2006〕32號
  • 印發時間:2006年6月3日
發布信息,意見全文,

發布信息

2006年6月3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統計工作的意見》。

意見全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統計工作的意見
六政辦〔2006〕3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六安開發區、葉集試驗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統計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統計工作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2號)檔案精神,進一步提高全市統計工作的整體水平,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對基層基礎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我市自1994年實施農村統計改革以來,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在每個鄉鎮、街道都建立了統計站或統計辦公室,全面開展了統計工作,並取得了較好成績。隨著鄉鎮、街道職能的轉變和社會的發展,基層基礎統計工作任務越來越重,但隨著機構改革和鄉鎮撤併,有一些地方統計工作有所弱化,表現為認識不到位、機構不健全、經費不落實、隊伍不穩定、監督不嚴格、數據不準確,甚至出現瞞報、漏報 、隨意編報等統計失真現象,直接影響到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因此,各地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基層基礎統計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基層統計基礎工作,提高基層統計數據質量,加快推進基層統計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各級財政對統計工作的各種普查、抽樣調查、專項調查等業務經費要予以保障。
二、夯實基層統計工作基礎
一是明確職能,設立機構。進一步明確鄉鎮統計工作的職能設定,在鄉鎮恢復設立統計辦公室,統一管理農業統計農村抽樣調查、貧困人口監測、固定資產投資、工業及民營經濟、財政收支、招商引資等統計工作,負責各項大型普查的組織實施。也可以在鄉鎮黨政辦公室加掛一塊牌子,由鄉鎮黨政辦公室主任兼任統計辦公室主任。
二是穩定隊伍,建全網路。在鄉鎮行政編制人員中確定一名綜合統計人員,統一組織本地各項統計工作的開展,負責農業統計和牽頭組織各項普查工作;在農經、財稅、計生、綜治、經濟發展等部門中,明確一名專(兼)職統計人員;在各村(居)委會指定人員從事統計工作。城市街道要確定專人從事統計工作,社區要明確具體統計經辦人員,所需統計業務經費由縣區財政給予安排。開發區和工業園區要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統計機構,配備統計人員,並明確分管負責人。大中型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貿易業和房地產企業要高度重視統計工作,建立健全統計網路,穩定統計隊伍,將統計信息化建設作為加強統計基礎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大硬體投入,實現與統計部門網路互聯,實行統計信息聯網直報。
三是統籌管理,落實經費。根據六政[2002]38號檔案精神,要實現鄉鎮統計經費的統籌管理。目前沒有實現上劃的裕安、壽縣、金寨、霍山等四個縣區,今年(2006年)一定要落實到位,已落實的縣區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統計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統計工作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2號)檔案的補助標準進行調整,村級輔助調查員每月每人補助50元,記帳戶每月每戶補助10元,並按時兌現。
四是完善設施,加強培訓。各鄉鎮要為統計工作配備必要的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積極創造條件,實現鄉鎮和縣區的計算機聯網。加強對基層統計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五是強化考核,實行評比。市政府將研究制訂農村統計工作考核評比獎懲辦法,每年開展一次綜合評比。通過科學、嚴格的考核機制,激勵先進,鞭策後進,在全市形成一個創優爭先、求真務實的農村統計工作氛圍。
三、強化政府統計和部門統計
政府統計部門是行政區域內統計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部門。當前統計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統計力量薄弱。為了適應統計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在縣一級要組建抽樣調查隊伍和普查機構,切實加強力量,具體承擔各項調查和普查任務。
部門統計是統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統計業務工作的領導,建立相關統計工作制度,及時準確地提供統計調查規定和國民經濟核算需要的統計、財務、業務資料和行政記錄。統計部門要加強對部門統計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搞好統計業務管理,加強溝通和協作,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四、切實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
統計工作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縣區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善於套用統計信息資料進行科學決策、改善管理、指導實踐。要把基層基礎統計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要關心統計工作,分管負責同志要經常聽取統計工作匯報,及時幫助解決統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支持統計部門依法開展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各級統計、工商、稅務、質監、民政、編制等部門要根據國家統計局等部門《關於建立全國基本單位名錄更新制度的通知》(國統字[2005]91號)要求,建立基本單位名錄更新報表制度,明確職責,抓好落實。從今年(2006年)起,縣及縣以上有關部門每半年向同級統計部門提供一次新增、變更和註銷單位等資料。市及縣、區、開發區統計機構要依據基本單位名錄庫變更情況,及時辦理統計登記證,實現基本單位名錄庫的動態維護,準確掌握基本單位名錄總量。要高度重視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抓好機構、人員、經費、辦公場所的落實,確保農業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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