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

2006年12月1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6〕4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理順關係,完善城市管理體制;加強管理,最佳化城市人居環境;增加投入,落實經費保障措施;強化領導,健全監督獎懲體系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
  • 文號:六政〔2006〕40號
  • 印發時間:2006年12月18日
發布信息,意見全文,

發布信息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
六政〔2006〕40號
金安區、裕安區人民政府,六安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創建文明城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全文

一、理順關係,完善城市管理體制
1、健全管理網路。按照網路化、屬地化、縱深化、市場化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中的各種關係,建立和完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管理體制,形成以市為核心、區為重點、街道(鄉)為基礎、社區為支撐的統分結合、責權明確、運行高效的長效管理機制。
2、明確責任體系。堅持重心下移、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對城市管理職責體系作如下劃分:
市職能部門管理職責:依據《六安市城市總體規劃》,制定各類專業市場、環衛基礎設施、停車場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規範、技術標準和監督辦法;對城區建築垃圾(包括工程渣土)轉運進行管理;維護城市建設管理秩序,會同金安區政府、裕安區政府、六安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三區”)依法查處違反城市規劃的建設行為;落實市直相關部門直管的環衛保潔、占道出店經營、戶外廣告、交通秩序、綠化及市政設施維護等各項管理任務;負責城區出殯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三區”城市管理工作,組織督查考核。
“三區”管理職責:按照市統一部署和要求,提出本區管理任務,並分解到區級職能部門和街道(鄉)、社區;抓好轄區內(除市直管理以外)的環衛保潔、占道出店經營、市政設施和綠化維護及小街巷工商流動攤點的管理;負責轄區內日常執法巡查,及時發現、依法制止違法建設行為,並負責組織拆除轄區內在建的違法建築;指導街道(鄉)搞好城市管理,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分解落實具體責任,確保各項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協調區屬各職能部門和街道(鄉)、社區,解決職能交叉和管理“盲區”問題;對轄區內城市管理中出現的重點問題和重點區域開展集中整治;對轄區內街道(鄉)和有關部門進行考核。
街道(鄉)管理職責:負責落實市、區部署的城市管理任務。
城市管理相關部門和單位承擔的相應責任由市、區政府(管委)分別明確(具體職責劃分另文印發)。對以上職責劃分沒有明確的市、區管理職責,由城市管理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3、理順執法體系。將“六安市城建綜合執法大隊”更名為“六安市城建綜合執法支隊”,“三區”城建執法大隊納入市執法支隊序列,其執法業務工作接受支隊領導。市城建執法支隊和“三區”城建執法大隊分別設立舉報電話,受理城管監督員和民眾舉報。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切實做到工作有標準,檢查有記錄,獎懲有依據。
4、健全監督體系。市、區文明辦共同成立城管督查組,定期督查城市管理情況並進行通報。以社區為管理單元劃分責任區,從各社區工作人員中確定兼職城管監督員,明確崗位職責,建立監督網路,對市容市貌等進行日常監督。城管監督員要適時向市城建執法支隊或區執法大隊報告監督情況,並反饋執法結果。市城建執法支隊要儘快建立城市管理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機制。
5、推進公共服務事業市場化。逐步將市政、環衛、綠化養護、城市公交等作業職能從部門管理職能中剝離,並對現在承擔此類職能的單位進行改制,使其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市政設施維修、養護、環衛保潔等作業要推行公開招投標制度。市、區城市管理部門對養護、維修、保潔作業企業的管理重點主要是監督、考核、服務、指導和協調。
二、加強管理,最佳化城市人居環境
6、提高環衛保潔質量。加強城區道路、重點場所的日常清掃保潔工作。認真落實“門前三包”,切實解決好各類市場、內街小巷亂倒垃圾問題。根據《安徽省愛國衛生條例》,加大對亂倒垃圾管理處罰力度。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考核監督,確保小區垃圾日產日清;對無物業管理的生活小區要儘快落實物業管理公司或明確清掃保潔責任單位。
7、嚴格工商攤點管理。編制城市商業網點布局專項規劃。禁止在主要街道進行任何形式的占道經營和商業門點的出店經營,其它街、路的臨時許可事項要嚴格控制和規範。嚴禁在主幹道兩側舉辦影響公共秩序的店慶及促銷活動。制定流動攤點群布局規劃。加強專業及露天市場的規劃、建設。加強市場內外秩序管理,適時組織開展清理占道出店經營的專項活動,達到“主幹道嚴禁、次幹道嚴控、小街巷規範”的目標。
8、打擊違法建設行為。“三區”要建立健全違法建設管理網路,對違法建設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依法拆除。市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市區規劃的監控,及時巡查監督,協助“三區”組織開展大規模執法行動。規範城市近郊農民建房管理,抓緊近郊農民統建安置點規劃選址並組織實施,保證城市建設有序進行。
9、規範戶外廣告、牌匾設定。制定城市戶外廣告管理規定及設定標準,分區域、分街路編制廣告設定規劃。嚴禁在市區主幹道上亂掛條幅布幔、設定彩虹門、大型氣球等,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對違章設定的予以取締。大型戶外廣告及重點路段廣告設定實行市場化運作。採取得力措施,加大對“亂張貼”和“亂塗寫”整治力度,消除城市“牛皮癬”。
10、整頓城市交通秩序。科學編制城市交通規劃和交通管理規劃,加快停車場規劃、建設步伐。強化動態和靜態交通秩序管理,提高城區路網整體通行能力。規範車輛停放管理,整治違章行車、停車行為,加強城區機動車、小板車、殘疾人車、腳踏車管理,依法取締各種非法營運車輛,建立城區良好交通秩序。
11、創建城市宜居環境。開展淠河總乾渠城區段綜合整治,保護飲用水源。提高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能力,推廣清潔能源,抓好燃煤污染、飲食業油煙污染、醫療垃圾等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加強對機動車噪音、生產建設噪音及卡拉OK噪音防控力度。加強城區施工現場管理,禁止占道施工,切實做到泥漿不外流、輪胎不粘泥、管線不損壞、渣土不亂倒、爆破不擾民、夜間少噪音。加強垃圾中轉站及城區公廁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確保有專人管護、衛生潔淨。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及管理工作。
12、加強綠化養護和市政設施監管。制定綠地和市政設施驗收、移交、管護制度和標準。各責任單位要做好園林綠化和市政設施日常維護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發現綠地、樹木損壞、燈飾不亮、井蓋丟失等問題,要及時解決。
13、規範建築垃圾管理。產生建築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及時申報,按規定處置;對積存的城市建築垃圾,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組織清除。對城市建築垃圾運輸單位進行嚴格的運輸條件核准,不具備條件的企業或個人不允許進入建築垃圾轉運市場。推行“密閉式”運輸,杜絕運輸過程沿途撒落,對違規車輛嚴管重罰。加強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建立違規企業、車輛不良記錄檔案,並定期予以“曝光”。
14、嚴格控制道路挖掘。對新建、改造道路工程,要充分考慮道路兩側未來新建單位強、弱電及水、氣的配套需要,超前預留跨路管道,避免在空中架設跨路線路或破路施工,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實施。所有需開挖道路的管網施工,必須在每年3月底前上報施工方案,經市規劃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實施。對特殊情況需要挖掘道路的,須報經市政府批准。
15、強化小區物業管理。市房產管理部門要不斷規範小區物業行業管理,制定具體的物業管理實施辦法,建立物業管理的落實機制,開展物業管理全行業規範服務活動,提高服務水平,保障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房產、規劃、民政等部門要督促開發建設單位按要求落實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及社區辦公用房。小區物業管理關口要前移,轄區政府或管委會要加強對小區的管理,街道(鄉)和社區負有監督制止和及時報告小區內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應積極配合房產管理部門做好物業管理監督工作。全面推進小區文明創建工作,深入開展科教、文體、法律、衛生、黨報、計生“六進”社區活動。
三、增加投入,落實經費保障措施
16、增加城市管理經費。城市管理經費根據需要逐年適度增長,使城市建設與管理協調發展。“三區”每年要從城市建設維護費及市返還區的土地出讓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專項用於城市管理。按照“費隨事轉”、“以費養事”的原則,市級財政原安排的養護經費,將根據城市管理任務的增加而適當增加;下放到區的城市管理職能,管理經費也同時撥付到區。市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金安、裕安兩區拆違工作實行以獎代補。市對下撥給金安、裕安區的城市管理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四、強化領導,健全監督獎懲體系
17、完善領導機構。成立城市管理委員會,負責研究、協調解決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建立城市管理決策目標體系,明確城市管理各階段目標任務,部署、考核城市管理有關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和督查組。辦公室負責市區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及落實工作,對各項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督查組對城市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督查、考核和獎懲辦法,定期開展督查,實行嚴格的考核制、問責制和獎懲制。“三區”、街道(鄉)也要成立相應的城市管理組織,具體負責城市管理各項工作的實施。
18、全面落實工作責任制。將城市管理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考評。建立健全層級目標管理制度,逐級簽訂城市管理目標責任書。市、區相關部門及各街道(鄉)對城市管理工作,要逐路段、逐街巷、逐小區確定具體的作業、管理責任人;特別是市、區城市管理相關部門對各自的管理區域要進行分片(段)包乾,責任到人,實行層層包乾管理,使每個責任片(段)都有包乾的城管執法人員和城管監督人員。嚴格兌現獎懲措施,對在城市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的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批評處罰。
19、加強宣傳引導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的行風監督評議制度,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共同解決城市管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各級政府加強城市管理的重要舉措,增強市民社會公德和城市管理意識。實現城市管理全過程的公開、透明。實現城市管理工作由突擊型向經常型、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被動型向主動型方向轉變,不斷提高管理效能。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