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

宰相

宰相是對中國古代君主之下的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或俗稱,並非具體的官名。“”的意思是主宰,“相”,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太宰與相合稱為宰相,宰相聯稱始見於《韓非子·顯學》。

宰相地位的具體名稱多達幾十種,歷代不同:太宰、相、相邦、相國丞相大司徒(東漢)、尚書令、中書令、侍中、中書舍人、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內閣大學士(明朝)、軍機大臣總理(清朝末期)等等。

區別:與丞相(官職名)並非一個概念。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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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解釋

“宰”在古代官吏的統稱,見於《周禮》。
封建時代,貴族家庭最重要的事在於祭祀,而祭祀時最重要的事是宰殺耕牛,所以一應象徵管家的人都稱為宰。
宰相:輔助帝王、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員的通稱
宰相宰相
此為宰相聽事誠隘。(聽事,即“廳事”,大廳;處理公事,接待賓客的廳堂。)。——宋·司馬光訓儉示康
實宰相之職也。——清·梁啓超譚嗣同傳
宰相是國君之下輔助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戰國以後是宰相。
宰相,中國封建時代對君主負責、總攬政務的人。
宰相,是我國歷史上一個泛指的職官稱號。宰是主宰,相是輔助之。
關於宰相職責,西漢的丞相陳平有過總結:“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也。”

記載

韓非子·顯學》:“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起於卒伍。”本為掌握政權的大官的泛稱,後來用以指歷代輔助皇帝、統領群僚、總攬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如秦漢之丞相、相國三公, 唐宋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長官及同平章事, 明清之大學士等。
史記·陳丞相世家》:“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填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也。”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省事》:“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獲酬謝,或有喧聒時人視聽,求見發遣。”
清倪瑞璿《閱<明史·馬士英傳>》詩:“王師問罪近江濆,宰相中書醉未聞。”

職務變遷

宰相的正式官名隨著朝代的更替,先後出現過:相國丞相大司徒侍中中書令尚書令中書舍人同平章事內閣大學士軍機大臣總理等多達幾十種官名。
據記載,早在商周時代已有太宰、尹、太師之稱,這些官職雖有輔佐天子管理國家之意,但在當時尚不具備國家機器中幕僚長性質。到了春秋戰國時代,相的名稱出現了。例如管仲為齊國相,藺相如為趙國相。由於當時養士之風盛行,不少有知識的人被各國招聘為相。
秦國由於變化徹底,發展迅速,是戰國時代第一個設立郡縣制的國家,並於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任樗里疾甘茂為左右丞相。丞相之名由此而始。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宰相作為官制首次確定下來。
在秦以前的殷周時代,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通過分封諸侯進行統治的,商朝的王或周朝的天子不能幹涉分封國的內政,又因分封國的國君由貴族世襲,所以天子無權解除他們在分封國的統治權力。
秦始皇之後,廢分封,設郡縣,廢諸侯,設官吏,皇帝不再通過宗法親緣關係進行統治,改為任命官僚向全國發號施令,因此有必要組織一套官僚機構,並藉助於宰相大臣輔佐政務。宰相就在這一歷史條件下產生了。隨著封建國家的發展,宰相制一直沿襲了兩千年。

區別

宰相
宰相是中國古代對於輔佐君主並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官員的一種通稱或俗稱,並非具體的官名(只有遼代以其為正式官名)。史傳商代有伊尹為相,周代周公為太宰,皆為輔佐君主並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官員,太宰與相就合稱為宰相。宰相聯稱始見於《韓非子·顯學》。宰相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人,例如漢代的丞相可以稱之為宰相,很長時間就是一個人,魏晉南北朝的錄尚書事可以算宰相,唐代的三省長官,甚至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官員都算宰相,宰相就是一群人。遼朝早期設北、南面官,有所謂北宰相、南宰相,有學者認為是可汗之下統帥部族的首領,非宰輔性質,存疑。
丞相
丞相與宰相不同,丞相是正式的官名,先秦時期有相、相邦等之名,秦朝建立之後,正式設定丞相。西漢建立,承襲秦制,設定有丞相,至哀帝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為大司徒,這段時間有220年,是歷史上丞相這一官職設定最久的時期。自哀帝至東漢建安十三年(208)這200餘年間不設丞相,建安十三年曹操復設並任丞相,但時間很短。魏晉南北朝370年間,除東晉初年、北朝較短時間外,不設丞相,隋朝不置丞相,唐宋時期也基本不置丞相,唐玄宗開元元年(713),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南宋乾道8年(1172)亦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元朝於中書省置丞相,自秦至明朝初年朱元璋廢丞相的1600年間,丞相的設定斷斷續續,作為官名的丞相在歷史上存在時間並不長。
秦漢時期尚無官品制度,因此秦漢的丞相沒有官品,但丞相是百官之長,其官階是最高的,當時的官階是用秩俸來顯示的,丞相的秩俸號稱萬石。魏晉南北朝時期,九品官人法制度為每個官職設計了任用的資品要求,任官所需要的資品被人們稱之為官品,丞相官品為一品,它的意思是丞相需要由最優秀的人來擔任。梁武帝改革,為官品加注,“帝於品下注一品秩為萬石”。這樣官品就有了官階的含義,一品官,就是國家組織中最高的官。唐代的左、右丞相是由尚書左、右僕射改置的,所以其官品從原來的官品。唐代的左、右僕射官品為從二品,左、右丞相的官品也就是從二品。宋代的左、右丞相也是由尚書左、右僕射改置的。南宋乾道8年之前,尚書左、右僕射官品為從一品,改為左、右丞相之後,代替了原來三省長官的地位,官品上升到正一品。元代的丞相官品亦為一品。

歷代宰相

起源

宰相最早起源於先秦時期,商代有伊尹,周代周公為太宰
管仲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傑出的宰相。到了戰國時期,宰相的職位在各個諸侯國都建立了起來。

秦朝時,宰相的正式官名為丞相。有時分設左右,以左為上,稱為“左丞相”,“右丞相”。

漢朝與秦朝相仿,只是如果稱為相國的話,地位更高一些,並以御史大夫為副職。
漢武帝時,起用了一批儒生當丞相,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而政務中心則轉到了內廷。宰相的職權逐漸轉移到了尚書台長官的手中。
漢成帝時,何武以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繁多的政事為理由,建議立三公制。於是成帝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遂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這是旨在分散丞相權力的一項措施。丞相、御史被分割為三,三公實際上是三個宰輔。
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為最尊。
東漢初為了加強君主權力,權歸君主,協以內廷尚書,三公僅為備員。以後,大權又轉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僅成為一種空銜。三公制一直實行到東漢末。
漢獻帝時,復置丞相,由曹操擔任。

三國

三國時期的宰相在各國不同,魏國稱為相國,蜀漢依然延續用丞相,吳國最初也是用丞相,後來設立左右丞相。宰相的許可權在各國也不同,魏國的相國鐘繇、華歆執政,不掌兵權,軍權由大司馬執掌。司馬昭擔任相國時封晉公,始執掌軍權。蜀漢僅諸葛亮擔任過丞相,執掌軍政大權,吳國的丞相開始也不掌軍權,陸遜任丞相時執掌軍政大權。

晉朝始建立省事,尚書省、門下省都是晉朝建立,開始執行多相制,重要事務由三司八座、門下三省共議,宰相不再局限在三公,三省長官開始具有宰相地位,與三公都被稱為公輔大位、宰輔

南北朝

南北朝時,丞相或相國多為權臣自命,成為了一種篡位奪權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變,皇帝所與議論政事或委以機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書監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僕射中書舍人。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為錄尚書事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長官內史省的內史令、門下省的納言、尚書省的尚書令都是宰相。

唐朝的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參議政事的中書舍人、門下侍郎是宰相。尚書令,以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僕射為長官任宰相職。唐高宗後,尚書僕射只有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參議朝政的百官加參議政事、參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加銜的也是宰相。

五代

五代的宰相制度基本上沿襲唐代,但是也有很多自己的特色。
五代基本都是以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各部尚書、侍郎及他官加同平章事均為宰相。其中例外的,只有後唐和後周。
後唐明宗長興四年( 933年 )九月敕:“馮?有經邦之茂業,宜進位於公台,但緣平章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諱,可改同平章事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後周顯德年間,樞密使吳廷祚曾加“同中書門下二品”的名號。
其他的宰相名號仍為“同平章事”。
五代時期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大,宰相的權力被皇帝侵奪的同時,本身開始插手各部司的事務。宰相往往另判、領使、分管某一部門的工作,特別是一些重要的部司,幾乎都是由宰相領判。
與唐代相比,五代時期宰相制度的一大變化是,宰相的品級得到統一固定和提高。
後晉天福五年(940年)二月,“升中書門下平章事正二品”,同時規定“以中書門下侍郎為清望三品”。從此,宰相的品級提高和固定到正二品,而中書侍郎、門下侍郎一旦加同平章事為宰相,其官品也由正三品升為正二品。
後晉這一宰相制度的變革,徹底改變了唐以來宰相品級較為混亂和不盡合理的局面。
與唐代的宰相制度相比,最大的一個變化是,五代時期,宰相制度出現了首席宰相的制度,並被沿襲下來。後唐莊宗時,“豆盧革時為首相,故稱之為首座相公”被認為是有史可查的五代首相制度的開始。

宋朝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為副。從漢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禮,逐漸降級,至宋太祖廢“坐論”之禮,使宰相地位大降。
宋太祖建國後,不斷加強皇權,分化、削弱相權。實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職權被一分為三,中央雖設三省,但三省及六部長官不經特許不得管理本司事務,成為閒職。實際權力歸屬“中書門下”這一機構,又稱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國家行政事務,以同平章事為長官,多由中書、門下兩省侍郎擔任,無定員。
元豐改制前,設宰相三人,照例兼館職,依次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昭文館大學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集賢院大學士,即“昭文相”、“史館相”“、”集賢相“。宰相常不滿編,以位次高者為首相。此外,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分割行政權。樞密院為中央最高軍事機構,長官為樞密使,與政事堂合稱東、西“二府”。“三司”(戶部、鹽鐵、度支)主管財政,號稱“計省”,長官為“三司使”,號稱“計相”,地位略低於“二府”。二府三司各自獨立,互不統屬,直接對皇帝負責,構成最高輔政機關。
宋神宗元豐改制,廢除二府三司制,設宰相兩人,首相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宋徽宗政和時,改左僕射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右僕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
南宋初,宋高宗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為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為副相。南宋孝宗乾道以後,又以左右丞相為宰相,仍復參知政事副相。此外宗、寧宗、理宗都曾設“平章軍國重事”和“同平章軍國重事”,由老臣或權臣擔任,處理軍國大事,位高宰相。

遼朝設立北南兩個官制
北面:北面又分北南兩樞密院,北院掌軍事,南院掌內政。
北、南樞密院分別下設北、南宰相府和宰相(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為正式官名)。
南面: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監、諸衛等官,地位與北院面一樣崇高,卻並無實權。是國家用來養士的崇高機構。

金朝以尚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不設中書、門下二省。以尚書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為宰相。

元朝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常由皇太子兼領,下為左右丞相,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左右丞及參知政事皆是宰相,最多至十多人。

明朝初亦設中書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中書省,廢丞相,由皇帝親決國政。宰相制度遂廢。後皇帝以不勝庶政之繁,設內閣大學士協理文書。後閣職漸重,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

清朝沿明制設內閣大學士,雍正時設軍機處,內閣成為閒曹,軍機大臣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明、清習慣上都稱授大學士為拜相,但無正式宰相名份。
晚清實施新政,仿日制設內閣總理大臣為行政機關首長。
在所有的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多,這是由於君主既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的權位過重,危及自身的權力。

歷代稱謂表

中國的宰相在歷代王朝有不同的稱謂。下表是詳細參照。
王朝
宰相
內容
冢宰
天官之長、即太宰
秦、西漢
東漢
丞相
御史大夫
三公(榮譽職)
皇帝個人秘書(逐漸掌權)
魏、晉
丞相
復置三公
尚書之最高職位
尚書先任者
皇帝側近
中書省長官
皇帝秘書長
內史令
納言
尚書令
內史省長官
門下省長官
尚書省長官
三省長官
尚書省長官
門下省長官
中書省長官
皇帝秘書長
三省長官
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
侍中
中書令(內史)
由於太宗曾任尚書令,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僕射為長官
肅宗至德以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才是真正的宰相
北宋
另設參知政事為副相,設樞密使掌軍務。
政事堂樞密院合稱二府。
元豐改制
首相: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次相: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另設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
宋徽宗時改左右僕射為太宰、少宰。
南宋
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另設參知政事為副相
左丞相、右丞相
宋孝宗時將左右僕射改稱為左右丞相
右丞相、左丞相
廢除尚書省,只置中書省,仿照北方風俗,右丞相較左丞相高
丞相
由於丞相胡惟庸專權而廢止
原為皇帝顧問兼秘書,後期演變為行政官員
內閣高級行政官員
軍機處高級行政官員
仿日本立憲制度
明清廢相後,皇帝躬覽庶政、自兼相權、親轄六部、皇權大增,大學士和軍機大臣等的職權與前朝宰相實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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