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二府,三司,政制內容,結構,特色利弊,
二府
宋代為了加強對內控制,以掌管政務的中書門下(政事堂、東府)和掌管軍事的樞密院(西府)共同行使行政領導權,並稱為“二府”,為當時最高國務機關(中書門下的長官行使宰相職權;樞密院的長官即樞密使,地位略低於相)。
明清時對府“同知”的別稱,即第二知府之意。
三司
東漢稱太尉(大司馬)、司徒、司空為三司,唐以御史大夫、中書、門下為三司。《新唐書·百官志》云:“凡冤而無告者,三司詰之。”五代、北宋稱鹽鐵、戶部、度支為三司,其長官稱“三司使”,掌管統籌國家財政之事,元豐後廢。金以戶部之勸農、鹽鐵、度支為三司,貞佑時廢。明代以各省之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稱三司。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學使司合稱三司。
宋代官制“有官、有職、有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其次又有階、有勛、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勛、爵邑有無為輕重。”(《宋史》卷一六一《職官志》)。不但宰相為臨時職務,天下無官不為臨時職務,至於“非奉別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會要·職官》“中書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並為正宰相。”但實際上,有以侍中銜出任宰相職務的現象、卻沒有以中書令銜出任為宰相者,中書令與尚書令一樣,都是榮譽頭銜。其他皆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論》後集卷二《三省》:“國初三省長官第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南渡後,凡事力圖復太祖、太宗舊制。建炎三年,尚書左、右僕射皆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並中書與門下二省為中書門下。
孝宗幹道八年,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廢侍中、中書令、尚書令虛稱,遂為定製。
政制內容
二府 | |||
三司 | |||
台諫 | 全國最高的監察機關 1. 御史台:掌監察百官,以監察宰相為要務,其長官為御史中丞。 2. 諫院:掌諫諍,對象為天子,長官為「知諫院事」。 |
結構
皇帝 |
行政 | 軍事 | 財政 | 司法 | 監察 |
中書省 | 樞密院 | 三司 | 刑部 | 審刑院 | 御史台 | 諫院 |
中書省 | 尚書省 | 門下省 | 戶部 | 鹽鐵 | 度支 |
吏 | 戶 | 禮 | 兵 | 刑 | 工 |
特色利弊
一. 相權薄弱 | : | 政務、軍事、財政、監察四權並立,各部門直接向皇帝負責,宰相只能事事按旨行事。宰相權力大大削弱,事事聽命皇帝,且受台諫掣肘,造成政風因循。 |
二. 政出多門 | : | 宋國政由多個部門互相掣肘,如樞密院有發兵權而無統兵權。二府三司各自獨立,使行政、軍事和財政無法協調,政出多門,以致行政效率偏低。 |
三. 機構臃腫 | : | 宋代官員的職權並無明確規定,皇帝往往在職官之外,另派“差遣”執行職務,行政機構重複,使冗官增多,既無效率,又浪費俸祿,導致國家財政困難。 |
四. 因循保守 | : | 宋太祖為防大臣擅權,鼓勵台諫官員彈劾大臣,台省相爭的事件常有發生。大臣為求明哲保身,大多不思進取,造成政治上一片因循保守的風氣。 |
五. 地方凋敝 | : | 宋代強幹弱枝政策以抑制地方勢力,但卻造成地方積弱,財政拮据,積貧積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