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始置軍機
雍正元年(1723) ,和碩特蒙古部落首領
羅卜藏丹津在青海發動叛亂,自稱達賴琿台吉,其叛亂雖然很快被
年羹堯所率領的清軍平息,但是隨後又爆發了蒙古準噶爾部首領
策妄阿拉布坦領導的叛亂。因對西北用兵,與準噶爾部作戰,為辦理機密事務,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
雍正帝“以內閣在太和門外,儤(bao)直者多慮漏泄事機,始設軍機房於隆宗門內”(梁章鉅:《
樞垣紀略》卷二七),挑選內閣中謹密可靠的中書辦理機務。雍正七年六月,正式任命怡親王允祥、大學士蔣廷錫、張廷玉辦理軍機。他們三人也成為最早的軍機大臣。
雍正八年(1730)添設軍機章京。雍正十年(1732年)移軍機房於乾清宮門外,正式更名為軍機處,頒定軍機處印信。辦公處所,稱值廬。軍機處是有官無吏的特殊衙門,在軍機處任職的,無定員,最多時六七人。由皇帝從
親王、
內閣大學士、
六部尚書、
侍郎或
京堂(院、寺等衙門長官)中特簡選拔人員入值,稱為軍機大臣,通稱大軍機,以滿洲貴族居多。
發展演變
稱呼演變
“軍機大臣”的正式名稱,初為“辦理軍機事務”,以後分為“
軍機處行走”和“軍機處學習行走”二等。
嘉慶(1796—1820)中期以後,又分別稱“
軍機大臣上行走”和“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一般初入值資歷較淺者為“學習行走”,資歷稍深後則去掉“學習”二字。
光緒(1875—1908)末亦有直以“軍機大臣”任命者。
滿漢消長
早年,滿蒙大學士在入值軍機時間和常年供職人數等方面均處於絕對優勢,且以領班大學士兼任首席軍機大臣,始終位居權力結構的最頂端。至嘉道時期,伴隨漢大學士在國家中樞地位的上升,滿蒙大學士在軍機處行走人數、入值時間等方面的優勢均不再現,且較之以往首揆兼領首樞的現象大幅度減少,進而在朝局中的政治影響力明顯降低。這固然與軍機處的規範化和皇帝用人傾向等因素密切相關,但滿蒙貴族整體素質與治國能力的下降實為其主要原因。
親王入值
軍機處設立早期,為避親貴之嫌,親王一般不入軍機。如嘉慶四年(1799年)正月,清仁宗
顒琰命成親王入軍機辦事,至十月,因與定製不符,又命出直。鹹豐年初,清文宗
奕詝命恭親王
奕訢入直,但也鑒於嘉慶朝事,旋亦出直。但
辛酉政變後,
慈禧太后垂簾聽政,因擔心不孚人望,便籠絡親王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廷議恭親王為議政王,總理軍機大臣。後雖奕訢去位,但親貴執政已為定例。清末,親王擔任領班軍機大臣,成為常事。
兼職總署
軍機大臣亦兼充方略館總裁、內翻書房管理大臣。鹹豐以後設立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總署”),亦由軍機大臣兼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
有觀點認為,總理衙門設定後,總理大臣權位日重,加之地方督撫亦多兼軍機大臣,故軍機大臣權勢日減。這種說法並不完全符合史實。一方面,鹹豐帝去世後,在奕訢和文祥等人的主持下,軍機處和總理衙門人員幾乎是重合的;甲申易樞之後,慈禧太后力圖使兩機構分離,但終究未能完全廢止軍機大臣兼領總理衙門大臣的成法。這種以軍機大臣兼任總理衙門大臣的做法,協調了二者關係,提高了辦事效率。
另一方面,晚清的在任督撫一般也並不兼任軍機大臣,例如
李鴻章、
曾國藩終身未曾擔任軍機大臣,而
左宗棠、
張之洞都是在離開督撫之任併入京後才擔任軍機大臣的。不過,晚清軍機大臣與督撫之間確實形成了錯綜複雜的關係。例如,兩江總督曾國藩、直隸總督李鴻章、山西巡撫
曾國荃等人對
閻敬銘出任軍機大臣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職務撤銷
人員設定
軍機大臣由皇帝在滿漢
大學士,
尚書、侍郎,京堂中選任,沒有定員。從《清史稿·軍機大臣年表》看,軍機大臣最初設了三人,即
怡親王允祥、
大學士張廷玉、
蔣廷錫,後來逐漸增加,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最多時達十一人。
軍機大臣,具體名目甚多,例如:(1)雍正間的“辦理軍機事務”;(2)辦理軍機大臣;(3)“軍機處行走”、“在軍機處行走”或“在辦理軍機處行走”,“軍機處行走”名目從
嘉慶朝後期起即極少使用,僅恭親王
奕訢以議政王入值軍機時使用過一次;(4)“在軍機大臣上行走”,等等。
各軍機大臣的名次都有一定,大致以官位高低及行走先後為序,也有經皇帝指定的,其中資歷最深者為“首席軍機大臣”,或稱“領班軍機大臣”、“揆席”,但沒有正式的名義。初入軍機者,前期稱“軍機處學習行走”,後來有“大臣上學習行走”,屬於見習軍機大臣的性質,任職一、二年方去掉“學習”字樣,為一般軍機大臣。
職權設定
職權差異
在軍機大臣中,領班軍機大臣具有特殊地位。他每日入值,隨時準備皇帝召見,即使皇帝外出巡幸也不例外。初期,凡應皇帝召見議商政務、承皇帝旨意起草諭旨以及寄給各官員之諭旨的署名等,均為領班軍機大臣專責。乾隆時,
傅恆任領班,經皇帝批准改為軍機大臣共同面君承旨,發出之寄信諭旨,亦改用軍機處名義。
如前所述,初入值軍機處者,因資歷或能力尚淺,則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加“學習”二字,意示見習,其地位低於一般。一二年後,再由領班的軍機大臣奏請去其“學習”二字。各軍機大臣之間,因資格、品位之高低而有差別,除視秩排班外,權力亦有不同。如:有的滿洲軍機大臣只準閱辦滿文奏報;新任之軍機大臣不準閱辦皇帝朱批過的奏報。這些等級差別,均不見有“則例”、“章制”,而是由皇帝親定。
具體工作
軍機處職能原為承命擬旨,參與軍務,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條件的改變,軍機處已不再是單純的軍事機構,逐漸演變為清代全國政令的策源地和統治中心,其地位遠高於國家行政中樞的
內閣。軍機大臣的職務是“掌書諭旨,綜軍國之要,以贊上治機務。”即秉承皇帝的旨意辦理軍政事務,實際上是為皇帝作侍從秘書工作。下設軍機
章京,從內閣和
六部中抽調中書,即中等官充任,協助軍機大臣處理文書,對一般奏章票簽處理意見,根據皇帝的意圖起草諭旨以及“記載檔案”等。
官品不高,但接近機密,俗稱“小軍機”。分滿、漢
兩班,各以一人為領班,一人為幫領班。處下還有兩個機構:負責修纂的“
方略館”和掌翻譯的“內繙書房”。
①、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與官員上報之奏報文書的處理;
②、凡國家之施政方略、軍事謀略以及官員的重要陳奏意見,或對官員的懲處、彈劾事件等等,皇帝批交軍機大臣議,或會同各有關衙門議,並著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
③、某些重大案件,皇帝專交軍機大臣審理定擬,或會同
三法司審擬;
④、文武官員上至
大學士、各部
尚書,各省
總督、
巡撫,以至道府、
學政、關差,以及
駐防將軍、都統,駐各邊疆地區的參贊、領隊、
辦事大臣等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開列應補人員名單,呈皇帝擇用。遇科考,亦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官名單及考試題目,請皇帝選用。複試、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閱卷官;
⑤、軍機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
⑥、軍機大臣可奉皇帝之命,以“欽差”的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政務,稽查各省、各部院之匯奏事件。此外,軍機大臣還兼任方略館的總裁,內閣書房管理大臣及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
工作流程
1、發折;
奏事處將官員奏摺下發軍機處。
2、接折:軍機章京將奏摺送軍機大臣閱。
3、見面;軍機大臣將奏摺送皇帝處請旨。
4、述旨: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再交皇帝御覽。
6、交發:將諭旨下發有關衙門實施。
7:開面:諭旨以年月日為序抄錄備案。
9、月折:將奏摺複本每月一編。
10、隨手:將諭旨、奏摺重點二季一編。
11、封櫃:將月折、隨手檔收櫃題封。
歷史影響
軍機處總攬機要,還有向皇帝推薦官吏的權力,許可權凌駕於內閣和六部之上。各地的奏章由軍機處票簽後呈請皇帝批示。皇帝的諭旨,凡屬機要,都由軍機處草擬,稱為“密諭”,經由軍機處通過
兵部送達地方的
督撫,稱為“
廷寄”,內閣無從過問。至於“文武官特簡”以及西北兩路軍兵換防也要由軍機大臣“進其名單”呈請欽定。軍機處還立有“存記簿”,相當於機要檔案,“凡有旨存記者,皆書於冊而藏之”,“應密存事件,則密封存記”。總之,軍機處奉命經辦一切重大軍政事務,成為國家的政治中樞。軍機處產生後,原來的議政王大臣形同虛設,內閣也成了處理一般事務的機構了。
軍機處雖然總轄軍國政務,但它本身不是一個正式的權力機關。軍機大臣無專職,亦無定員。軍機處不設
官署,除了奉命
辦事之外,自己不能作出任何
決定,也無權對外發出任何指示,即“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檐曝雜記》卷1)。其官員互不統屬,皆直隸於皇帝,軍機大臣的罷置也聽命於皇帝,一切大權都集中在皇帝手裡。它的設立是清代統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變革。皇帝通過軍機處,完全控制了全國的軍政大權,實現了“乾綱獨攬”的絕對君權。
歷代大臣
雍正朝
乾隆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