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爾根覺羅·莽鵠立

莽鵠立一般指本詞條

莽鵠立(1672—1736),字樹本,伊爾根覺羅氏,滿洲鑲黃旗人,清朝大臣。曾祖富拉塔,居葉赫,天聰時來歸,隸蒙古正藍旗

基本介紹

  • 本名:伊爾根覺羅·莽鵠立
  • 所處時代:清代
  • 民族族群:蒙古族 
  • 出生時間:1672年 
  • 去世時間:1736年 
  • 諡號:勤敏
人物生平,藝術風格,傳世作品,

人物生平

莽鵠立的曾祖富拉塔,居葉赫,天聰時來歸,隸蒙古正藍旗。祖莽吉圖,從睿親王伐明,徇山東,圍錦州,擊敗洪承疇援兵;入關逐李自成至慶都;又從下雲南。累擢正藍旗滿洲梅勒額真,授世職三等阿達哈哈番。莽鵠立,事聖祖,初授理藩院筆帖式。累遷員外郎,迭充右翼監督、滸墅關監督。
世宗即位,命協辦理藩院侍郎,旋擢御史。莽鵠立精繪事,令恭繪聖祖御容。雍正元年,改入滿洲,以本族別編佐領,俾莽鵠立世管。出巡長蘆鹽政,疏言:“長蘆諸商行鹽地,有額引不能銷者,有額外多銷者。請通融運銷,量增引目。”從之。二年,疏請元年積引寬限分銷,部議不允,再疏請,特許之。又疏言:“山東加增引目,州縣多寡不均。請減多增寡,以蘇商困。”又疏言:“增復引目,視現辦商人按名均分。”上允之。三年,疏言:“山東灶丁,遵康熙五十二年恩詔,審丁不加賦。”下部議行。又疏請清察灶地,敕直隸、山東督撫遣員清丈。遷大理寺卿,再遷兵部侍郎,領鹽政如故。天津改衛為州,初議隸河間府。莽鵠立請改為直隸州,以武清、靜海、青縣屬焉。並丁入地議起,莽鵠立以山東灶丁丁多地少,請以其半入地,其半仍按丁徵賦。下部議,從之。四年,以御史顧琮巡視鹽政,仍命莽鵠立監理。尋調禮部,令與顧琮監造天津水師營房,工久未竣,上以責莽鵠立,調刑部,召還京。五年,復調禮部,仍署長蘆鹽政。授甘肅巡撫。六年,師入西藏,諭莽鵠立赴西寧料理。西寧道劉之珍等誤軍興,總督岳鐘琪疏劾,上以責莽鵠立,解巡撫,召還京。署正藍旗滿洲副都統,兼管理藩院侍郎。七年,擢正藍旗蒙古都統。八年,命協同辦理直隸水利營田。十年,調鑲白旗滿洲都統。十三年,與都統襲英誠公豐盛額並命辦理軍機事務。
高宗即位,改設總理事務處,莽鵠立與豐盛額罷直回本任。尋署工部尚書,又調正藍旗滿洲都統。乾隆元年,卒,賜祭葬,謚勤敏。

藝術風格

莽鵠立工西法寫真,不施墨骨,純以渲染皴擦而成,神情酷肖。嘗奉命寫清聖祖御容。

傳世作品

莽鵠立傳世作品有《允禮小像》軸,絹本,設色,縱287厘米,橫171厘米(允禮為康熙皇帝第十七子,封果親王,別號春和主人,善書畫),此圖為莽鵠立寫照,蔣廷錫補景,人物面部用線勾出五官後,用赭色多次暈染,鬚髮眉毛分出濃淡,具有立體感和質感。衣紋、梧桐、翠竹、月季等用勾勒填色法,用筆工整細膩,設色艷麗,署款:“果親王御照,都統兼藩院侍郎莽鵠立謹寫。”“蔣廷錫謹補景。”現藏故宮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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