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京

章京,中國清朝官名。清代早期為武官的稱呼,後不限於稱武官。如軍機處軍機章京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之總辦章京、幫辦章京、章京、額外章京,均為協助堂官處理文書等事的文職官員。此外,清政府派駐新疆各地的參贊大臣、幫辦大臣、辦事大臣下屬有印房章京,蒙古各旗札薩克下屬有管旗章京、副章京等。在滿族官員中,“章京”又成為對上級自稱的稱謂。

基本介紹

武職章京,軍機章京,總理衙門章京,其他章京,

武職章京

“章京”一詞是滿語“janggin”的音譯,而滿語“janggin”則來自漢語“將軍”。後金時武職以額真為名,清太宗天聰八年(1634年)規定除固山額真外,皆以“章京”為稱。清代八旗武官不論職位高低,世爵大小有無,凡有職守之官皆稱“章京”。滿洲八旗中的“章京”從高到低依次為昂邦章京(相當於明朝的總兵)、梅勒章京(相當於副將)、甲喇章京(相當於參將)和牛錄章京(相當於備御官),這是四個最基本的章京。此外還在巴牙喇營設纛章京和甲喇章京,在蒙古八旗設管旗章京、梅林章京、蘇木章京、札蘭章京。順治元年(1644年)又在八旗左右翼設噶布希賢章京(歸噶布希賢噶喇衣昂邦統轄)。
清軍入關後開始制定各種章京的漢字名稱。清世祖順治八年(1651年),定札蘭章京漢字稱參領。順治十七年(1660)定牛錄章京漢字稱佐領,甲喇章京稱參領,梅勒章京稱副都統,昂邦章京稱總管。是年還定巴牙喇纛章京漢字稱護軍統領巴牙喇甲喇章京護軍參領;噶布希賢章京漢字稱前鋒參領(噶布希賢噶喇衣昂邦漢字稱前鋒統領)。如此一來各種章京都有了漢字名稱。

軍機章京

以上均為清代的武職章京,清世宗雍正年間設立軍機處以後,又出現了在軍機處供職的文職章京,即“軍機章京”。軍機處成立於雍正七年(1729年),初名“軍機房”,不久改稱“辦理軍機處”,乾隆以後多省去“辦理”二字,簡稱“軍機處”。軍機處的職官有軍機大臣,俗稱“大軍機”,有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軍機大臣由皇帝從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官員內特簡,有些也由軍機章京升任。軍機大臣之任命,其名目為“軍機處行走”,或“軍機大臣上行走”。所謂“行走”者,即入值辦事之意。軍機大臣沒有定額,軍機處初設時為三人,以後增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至十一人。軍機章京初無定額,至嘉慶初年,始定為滿、漢章京各十六人,共三十二人,滿、漢章京又各分兩班值班,每班八人。軍機章京之任命稱為“軍機章京上行走”。
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早期也稱為“司員”。最初,章京無一定額數,在內閣中書等官員中選調。清高宗乾隆初,改由內閣、各部、理藩院等衙門調派。自清仁宗嘉慶四年(1799年)始,定軍機章京分滿、漢各兩班,每班8人,共32人。各班設領班、幫領班章京各1員,由軍機大臣於章京中選資深望重者任之。軍機章京的選任,據《樞垣記略》記載:“漢軍機章京由內閣中書、六部郎中、員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由進士舉人出身者兼充;滿軍機章京以內閣中書、六部、理藩院郎中、員外郎、主事、筆帖式兼充”。清德宗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將漢章京額缺增加為20人。軍機章京職掌繁重,除承擔軍機處的撰稿、繕寫、收發文稿、記載檔案等事務外,亦可奉命單獨到各省查辦或處理政務,參預軍機處承辦案件的審理及纂修方略等事宜。軍機章京的官銜一般為正五品,其中領班章京官銜可以達到正四品或是從三品

總理衙門章京

清文宗鹹豐十一年(1861年)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通稱總理衙門),下設章京。分為四種:
  • 總辦章京:滿、漢各二人,掌承發庶務;
  • 幫辦章京:滿、漢各一人,掌贊佐總辦之職;
  • 章京:滿、漢各七人;
  • 額外章京:滿、漢各八人,掌各股之事,並分班輪流值宿。
章京的品級與升補,按原衙門官職辦理。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撤。

其他章京

清政府派駐新疆各地的參贊大臣、幫辦大臣、辦事大臣下屬有印房章京,蒙古各旗札薩克下屬有管旗章京、副章京等。在滿族官員中,“章京”又成為對上級自稱的稱謂。
軍機章京和總理衙門章京這兩種文職章京雖然品級不高,但作為處理文書、檔案等具體事務的官員,其實權相當大。戊戌變法期間,光緒帝就曾任命康有為總理衙門章京,譚嗣同楊銳劉光第林旭四人賞四品卿銜在軍機處章京上行走,參預新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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