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合肥市政府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月3日印發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意見,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3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3日
- 發布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經合肥市政府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月3日印發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意見,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經合肥市政府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月3日印發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意見,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1全文為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質,改善居住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肥市...
《廬江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意見》是廬江縣為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質,改善居住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十五號主席令)、《合肥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市政府第189號令)、《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合政辦﹝2019...
《中牟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是中牟縣為進一步完善縣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質,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民生改善,促進社會和諧,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鄭政文 〔2018〕208號),結合工作實際,就中牟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提出的意見。具體內容 一、適用範圍 ...
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指導意見 為積極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提升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適應老齡化社會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津政辦發〔2018〕32號)等有...
為了加強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規範性檔案管理,維護法制統一,根據市政府關於加裝電梯工作的相關要求,決定對《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寧政規字〔2016〕11號)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房屋產權證明、未...
主要內容 為切實解決加裝電梯工作中的難題,《條例》在全流程上進行了規範指引。比如,為提高加裝電梯審批效率,明確建立聯合審查制度,簡化申報程式;為降低加裝電梯建設和維護成本,倡導使用集中帶量採購土建施工、電梯安裝、工程監理等做法;為提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效率,倡導探索成片連片加裝、統一維護保養等做法。
擬加裝電梯的住宅原已預留電梯井的,經公示無異議後,申請人可直接委託具備電梯安裝許可資質的單位實施電梯安裝施工,不需申報審批。(五)聯合會審。受理申請材料後,由屬地住建部門牽頭,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聯合會審。會審部門可以當場確認意見的,應噹噹場簽署審查意見;當場...
本辦法所稱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並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未列入房屋徵收改造計畫、且未設電梯的非單一產權的多層住宅。第三條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以下簡稱加裝電梯)應當遵循“政府引導、業主自願、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市加裝電梯工作。轄市(區)人民政府...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組織實施工作,居(村)民委員會、原房改售房單位或者業主委員會等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予以協助、協調。第四條 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消防、人防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既有...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工作。城管執法部門負責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涉及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的保障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第六條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意向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充分聽取擬增設電梯所在物業...
《邢台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細則》是邢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聯合印發的公文。內容 《邢台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細則》明確,申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符合以下條件:既有住宅應當具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明,且未列入房屋徵收...
十堰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方便民眾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 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
第四條 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統籌領導本行政區域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市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依職責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的實施指導工作。區縣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的規劃與用地審查,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審查,...
經安慶市政府同意,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月20日印發安慶市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需要,進一步做好老舊住宅小區改造“適老化”工作,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條件,提高居住品質,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四部門《關於...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滿足城市規劃、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遵循業主自願原則;應當注重實用性,不得侵占城市道路、阻礙消防通道、影響城市規劃實施;同時,應當儘量少占用現狀綠地等公共空間,儘量減少對周邊相鄰建築的不利影響,不得增加或者變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間。各中心城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統籌...
(一)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市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舊改辦)具體負責市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制定相關政策等工作。(二)鹹安區老舊小區改造領導小組及其日常工作機構(區舊改辦)負責市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具體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
第三條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以下簡稱加裝電梯)應當遵循“政府引導、業主自願、充分協商、確保全全”的原則。市政府鼓勵和支持加裝電梯。各區人民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可以將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統籌納入本轄區老舊小區成片更新改造、無障礙設施改造計畫,綜合實施綠化遷移、管線遷改等施工。加裝電梯涉及電力、通信、供水...
本辦法所稱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權屬證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層及以上的多業主無電梯住宅。第三條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以下簡稱增設電梯)堅持“業主自願、充分協商、依法合規、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全市增設電梯的統籌推進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市場監管、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綜...
第四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具體工作由市房地產管理機構負責。各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理機構分別負責本轄區內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統籌協調和實施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相關政策宣傳和糾紛協調等工作。財政、國土資源、...
本辦法所稱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或者合法報批手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層及以上的多業主無電梯住宅。第三條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加強轄區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第四條既有住宅增設...
為進一步改善中心城區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就中心城區開展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一、指導原則 按照“政府引導、單位負責、業主自願、因地制宜、簡化手續、試點...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湛江市城市規劃區域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規劃建設活動。本辦法所稱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或者合法報批手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無電梯住宅。第三條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遵循自主協商、社區協調、節約空間、適應環境、規範管理的則。第四條 堅持黨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領導。自然...
2021年12月15日,地方標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技術規程》(DB2102/T 0038-2021)由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1月15日,地方標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技術規程》(DB2102/T 0038-2021)實施。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技術規程》(DB2102/T 0038-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
《茂名市市轄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
《永修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請認真貫徹落實。為適應社會發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條件,提升城市功能與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江西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等政策規定及檔案精神,結合我縣...
《珠海市香洲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實施細則》已經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3日 止。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指導意見》(珠府〔2021〕13號)的要求,結合香洲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按照“業主自願、社...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產權且未設電梯的4層及以上的多層住宅。第三條 規劃、建設、房管、質監、消防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 按照簡化、便民的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涉及的相關...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範圍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第三條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遵循業主自願、政府引導、充分協商、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政策制定、指導和業務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轄區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部門協調、宣傳指導、鄰里調處、施工保障等工作。...
第三條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遵循自主協商、社區協調、節約空間、適應環境、規範管理的原則。第四條規劃、住建、國土、消防、質監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屬地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原房改售房單位或者業主委員會等應當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予以協助和協調。第二章加裝電梯的條件 第...
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在進行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建築設計方案審查時,對涉及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消防、質量監督、國土資源、供電、人防等部門職責的事項,應當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相關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第十三條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建築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應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標準。施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