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南史》沒有採取編年體,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紀傳匯合起來,刪煩就簡,以便閱讀。列傳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孫,以家族為單位合為一卷,對於了解
門閥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會,有一定的方便。對各朝正史以刪節為主,但有應刪而未刪的,如宋、齊、梁、陳四朝受禪前後的
九錫文和告天之詞等官樣文章;有過求簡練以致混亂不確切的,如把都督某某幾州諸軍事、某州刺史的官銜,一律省成某某州刺史加都督;也有由於對原書史文未能很好領會而把重要字句刪去的。
《南史》中也有
沈約《宋書》、蕭子顯《南齊書》等書中所未載的材料。雖然細微瑣事較多,而且雜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義的史料。《宋書》未立文學傳,《南史》以因襲為主,因而文學傳不包括宋而從南齊
丘靈鞠開始。這說明李延壽撰寫《南史》《北史》的體制是匯集正史的紀傳,因而拘泥於原書,沒有達到李大師橫則溝通南北,縱則貫串幾代,綜合成為新著的意圖。《
新唐書》李延壽傳的評語說,“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是不恰當的。
文字簡明
《南史》文字簡明,事增文省,在史學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處在於作者突出
門閥士族地位,過多採用家傳形式。例如將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於一篇中敘述,實際成為大族族譜。
以王、謝等大家為主,《列傳》多附傳,附傳的人物多屬家族成員,例如《南史·
袁湛傳》附傳人物達12人,《北史·
陸俟傳》附傳多至20人,前後相去百餘年,乃至於有大量的神怪迷信,
王鳴盛批此甚謬妄。《南史》《北史》中,某些傳文亦有重複現象。
作品目錄
本紀
卷一 宋本紀上第一 武帝少帝
卷二 宋本紀中第二 文帝孝武帝前廢帝
卷三 宋本紀下第三明帝後廢帝順帝
卷五 齊本紀下第五 兩廢帝明帝東昏和帝
卷六 梁本紀上第六 武帝
卷七 梁本紀中第七 武帝
卷八 梁本紀下第八 簡文帝元帝敬帝
卷九 陳本紀上第九 武帝文帝廢帝
卷十 陳本紀下第十 宣帝後主
列傳
卷十一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十二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十四 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 文學
卷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
作者
李大師
李大師(公元570年--628年),字君威,
相州(今河南安陽)人,南朝末期由隋入唐的歷史學家。他熟悉前代歷史,長於評論當代時事,他認為南北朝時期各朝的
斷代史,彼此孤立,記事重複,又缺乏聯繫,打算仿《
吳越春秋》體例,採用
編年體撰寫《南史》與《北史》,使南朝與北國各代的歷史,分別統編於這兩部史著之中,後因事一度中輟。
他在隋末參加了農民起義領袖
竇建德建立的夏政權,任禮部侍郎。因此,在唐初流放到西會州(今甘肅境內),後遇赦放回。當他再執筆從事史書撰述時,已是
武德九年(626),
貞觀二年(628)去世。他在臨終之前,因“所撰未畢,以為沒齒之恨”。此後,由其四子李延壽繼續撰成。
李延壽
李延壽, 字遐齡,唐代相州(今河南安陽)人,史學家。他的生卒年月史書失載,大約卒於唐高宗
儀鳳年間(公元676-679年)。他任過東宮典膳丞、崇賢館學士、
御史台主簿,兼直
國史符璽郎、兼修國史等官職。他在政治上沒有什麼作為,修史是他一生的主要事業。
他參加了唐代官修史書《
隋書》《
五代史志》(即《隋書
十志》)《
晉書》和唐朝當代國史的修撰工作。還獨自撰寫了30卷的《太宗政典》(已佚),又繼承其父李大師遺志,以十六年功夫,獨立修成《南史》和《北史》,《
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
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
貞觀三年(629年),唐太宗命大臣組織修撰梁、陳、
北齊、北周、隋五代史。
魏徵主修其中的《
隋書》,年輕的李延壽和其他一些知名學者參加了該書的修撰。貞觀五年(631年),李延壽
丁母憂去職,回家守喪。
服闋,即被派往
蜀中做官。公事之餘,“以所得者編次之”,對前幾年蒐集的一些史料進行初步的編排。
貞觀十五年(641年),李延壽調回西京長安任太子典膳丞。由於
令狐德棻的推薦,他再次進入史館。當時,五代史早已在貞觀十年(636年)寫成。但這部史書只有紀、傳,而無志書,因此,唐太宗於貞觀十七年(643年)又命
褚遂良等人修撰梁、陳、北齊、北周、隋五朝
典章制度的《五代史志》,李延壽也參加了該書的編撰。
經過十二、三年的時間,《五代史志》於唐高宗
顯慶元年(656年)成書。《五代史志》共
十志三十卷,後併入《隋書》刊行,其中的《經籍志》成於李延壽和
敬播之手,記錄了從古代到隋朝的歷代著作。《經籍志》亦簡稱《隋志》,是專指《經籍志》而言的。《經籍志》正式創立了經、史、子、集
四部分類法,對後世書籍的分類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唐代以前,史家所撰晉史多達20種左右,但“才非良史,事虧實錄”,修撰者多不是
良史之才,所記史事也往往失實,唐太宗對這些晉史都不滿意,於是,他於貞觀二十年(646年)下詔重修《
晉書》。參加重修的共有21人,李延壽是其中之一。貞觀二十二年(648年),《晉書》即重修告成。李延壽除前後3次參加修撰前朝史外,還於唐高宗
顯慶元年(656年)參與撰成當朝國史80卷。
此外,李延壽還獨力撰成了3部史書,即
成書於唐高宗顯慶四年(659年)的《南史》80卷和《北史》100卷,以及最後撰成的《太宗政典》30卷(已佚)。《太宗政典》寫成後不久,他就去世了。
調露年間,唐高宗讀了《太宗政典》,“嘆美久之”,給了李延壽後人許多獎賞,並命人抄寫了兩部,一部由皇家圖書館收藏,一部賜給皇太子。李延壽早年即懷有“思欲追終先志”之抱負,他要繼承父親的遺志,完成先人的未竟事業。
《南史》和《北史》是李延壽以其大半生的時間寫成的歷史著作,這兩部史書的編撰,李延壽說是“始末修撰,凡十六載”,這裡說的16年,是從他貞觀十七年(643年)參加修撰《五代史志》這一年作為開始時間的。其實,在此很久以前,亦即從貞觀三年參加修撰《隋書》時,他就開始了“
二史”編撰的準備工作。那時,他利用“編輯之暇”,“晝夜抄錄”“五代舊事所未見”者,為將來編撰“二史”積累資料。如果從蒐集史料之時來計算,“二史”的完成則經歷了整整30年的時間。
李延壽的“二史”所依據的歷史文獻,主要是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八代“正史”,但他並未拘限於此,另外還參考了各種“雜史”1000多卷,正如他自己說的“鳩聚遺逸,以廣異聞”。對於八代史書,他採取“除其冗長,捃其菁華”的原則,“其
煩冗者,即削去之”。他刪削的“煩冗者”,主要是一些詔書和表文,而
史實部分則儘量保留,這就使“
二史”比“
八書”簡約多了。
《南史》和《北史》後來被列入“二十四史”中,在中國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自有南北二史之後,《
宋書》《
南齊書》《魏書》《
梁書》《
陳書》《
北齊書》《
周書》《
隋書》被稱為八書,史稱“二史八書”。《南史》與《北史》均廣為流傳,致“學者止觀其書,沈約、魏收等所撰皆不行”。
李延壽的一生在仕途上是平穩的。既未飛黃騰達,也未貶斥流離。貞觀初,
延壽曾任太子典膳丞(負責太子的膳食事務)、崇賢館學士(掌管經籍圖書,教授生徒);貞觀中,延壽為符璽郎(掌管皇帝
印璽及國家符節);貞觀末,延壽為
御史台主簿(管理御史台文書事務)。
延壽專注於
史學,似乎對於做官沒多大興趣,儘管官職屢有變動,始終沒有做到大官,以致他的《南史》《北史》寫成後,當時人還因為他地位不高而“不甚稱其書”。延壽不修南史志。南史的研究,明以前人不很注意。
創作背景
當李大師開始編纂
南北史的時候,
沈約的《
宋書》、
蕭子顯的《
南齊書》、
魏收的《
魏書》已經流傳很久,
魏澹的《魏書》和
王劭的《
齊志》等也已成書。而當
李延壽繼續編纂南北史的時候,梁、陳、
北齊、周、隋
五代史的編纂工作也正在進行或定稿。既然關於南北朝的史書已有多種,那么,李氏父子為什麼還要另外編寫這一時期的歷史著作呢?李延壽的自序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他的父親“常以宋、齊、梁、陳、魏、北齊、周、隋南北分隔,南書謂北為'索虜',北書指南為'島夷'。又各以其本國周悉,書別國並不能備,亦往往失實。常欲改正”。於是發奮成就《南史》與《
北史》。
《南史》以《宋書》、《南齊書》、《
梁書》及《陳書》為藍本,共566卷,又參考“
雜史”千餘卷,刪繁就簡,事增文省,其中刪《魏書》《宋書》最多,刪文多為詔誥、符檄、章表。《南史》有〈
本紀〉十卷、〈
列傳〉七十卷,但無表、志。顯然,在隋、
唐全國統一的局面形成後,人們很需要綜合敘述南北各朝歷史的新著。同時,分裂的封建政權互相敵視的用語如“索虜”、“島夷”之類,已與全國統一後南北各
民族大融合的形勢不相適應比李延壽時代稍後的
劉知幾也強烈反對這種稱謂。所以李氏父子打破了朝代的斷限,通敘南北各朝歷史,又在書中刪改了一些不利於統一的提法,正是反映了當時歷史的要求。這也是南北史取得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
《南史》有本紀和列傳,無表、志。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共八十卷。其編撰方法按朝代順序、帝王在位先後,排列各朝帝王、宗室、諸王、大臣等紀傳。
本紀中有《宋本紀》三卷,《齊本紀》二卷,《梁本紀》三卷,《陳本紀》二卷。列傳中除專傳外,列“類傳”九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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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提要
《南史》·八十卷(內府刊本)
唐李延壽撰。延壽事跡附載《新唐書·令狐德棻傳》。延壽承其父大師之志,為《北史》《南史》。而《南史》先成,就正於令狐德棻,其乖失者嘗為改定。宋人稱延壽之書刪煩補闕,為近世佳史。顧炎武《日知錄》又摘其《李安民》諸傳一事兩見,為紀載之疏。以今考之,《本紀》刪其連綴諸臣事跡,《列傳》則多刪詞賦,意存簡要,殊勝本書。然宋、齊、梁、陳四朝
九錫之文、符命之說、告天之詞,皆沿襲虛言,無關實證,而備書簡牘,
陳陳相因,是芟削未盡也。且合累朝之書,勒為通史,發凡起例,宜歸畫一。今延壽於《循吏》《儒林》《隱逸傳》既遞載四朝人物。而《文學》一傳,乃因《宋書》不立此目,遂始於齊之
邱靈鞠。豈宋無文學乎?
《孝義傳》搜綴湮落,以備
闕文,而蕭矯妻羊氏、衛敬瑜妻王氏先後互載,男女無別。將謂史不當有《列女傳》乎?況《北史》謂《周書》無《文苑傳》,遂取《列傳》中之《庾信》《王褒》入於《文苑》。則宋之謝靈運、顏延之、何承天、
裴松之諸人何難移冠《文苑》之前?《北史》謂魏、隋有《列女傳》,齊、周並無此篇,今又得趙氏、陳氏附備《列女》。則宛陵女子等十四人何難取補《列女》之闕?書成一手,而例出兩岐,尤以矛陷盾,萬萬
無以自解者矣。
蓋延壽當日專致力於《北史》,《南史》不過因其舊文,排纂刪潤。故其減位元組句,每失本意。間有所增益,又緣飾為多。如宋《路太后傳》較《宋書》為詳。然沈約修史,工於詆毀前朝,而不載路太后飲酒置毒之事,當亦揆以前後恩慈,不應存此異說也。延壽采雜史為實錄,又豈可盡信哉?然自《宋略》《齊春秋》《梁典》諸書盡亡,其備宋、齊、梁、陳
四史之參校者,獨賴此書之存。則亦何可盡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