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記載
《宋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
徐羨之,字宗文,東海郯人也。祖父徐寧,尚書吏部郎,江州刺史,未拜卒。父親徐祚之,上虞令。徐羨之年少時當過太子少傅王雅的主簿,鎮北將軍劉牢之的功曹,尚書祠部郎,不拜,撫軍將軍
桓修中兵曹參軍。與宋高祖(
劉裕)同府,深相親結。義旗建,高祖以為鎮軍參軍、尚書庫部郎、領軍司馬。與
謝混共事,混甚知之。補琅琊王(
司馬元顯)大司馬參軍,司徒左西屬,徐州別駕從事史,太尉咨議參軍。義熙十一年,除鷹揚將軍、琅邪內史,仍為大司馬從事中郎,將軍如故。高祖北伐,改任太尉左司馬,掌留任,作為
劉穆之的副手。
初,高祖議欲北伐,朝士多諫,唯徐羨之默然。或問何獨不言,羨之曰:“吾位至二品,官為二千石,志願久充。今二方已平,拓地萬里,唯有小羌未定,而公寢食不忘。意量乖殊,何可輕豫。”
劉穆之卒,高祖任命羨之為吏部尚書、建威將軍、丹陽尹,總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轉尚書僕射,將軍、尹如故。
十四年,大司馬府軍人朱興妻周坐息男道扶年三歲,先得癇病,周因其病發,掘地生埋之,為道扶姑女所告,正周棄市刑。
徐羨之議曰:“自然之愛,虎狼猶仁。周之凶忍,宜加顯戮。臣以為法律之外,故尚弘物之理。母之即刑,由子明法,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雖伏法者當罪,而在宥者靡容。愚謂可特申之遐裔。”從之。
宋高祖踐阼(當了皇帝),進號鎮軍將軍,加
散騎常侍。上初即位,想起眾人輔佐的功勞,詔曰:“散騎常侍、尚書僕射、鎮軍將軍、丹陽尹徐羨之,監江州豫州之西陽新蔡諸軍事、撫軍將軍、江州刺史華容侯
王弘,散騎常侍、護軍將軍作唐男
檀道濟,中書令、領太子詹事
傅亮,侍中、中領軍
謝晦,前左將軍、江州刺史宜陽侯
檀韶,使持節、雍梁南北秦四州荊州之河北諸軍事、後將軍、雍州刺史關中侯
趙倫之,使持節、督北徐兗青三州諸軍事、征虜將軍、北徐州刺史南城男
劉懷慎,散騎常侍、領太子左衛率新淦侯
王仲德,前冠軍將軍、北青州刺史安南男向彌,左衛將軍灄陽男
劉粹,使持節、南蠻校尉佷山子
到彥之,西中郎司馬南郡宜陽侯
張邵,參西中郎將軍事、建威將軍、河東太守資中侯
沈林子等,或忠規遠謀,扶贊洪業;或肆勤樹績,弘濟艱難。經始圖終,勛烈惟茂,並宜與國同休,饗茲大賚。
徐羨之可封南昌縣公,
王弘可華容縣公,
檀道濟可改封永修縣公,
傅亮可建城縣公,
謝晦可武昌縣公,食邑各二千戶;
檀韶可更增邑二千五百戶,
王仲德可增邑二千二百戶;
劉懷慎、
到彥之各進爵為侯,粹改封建安縣侯,並增邑為千戶;倫之可封霄城縣侯,食邑千戶;
張邵可封臨沮縣伯,
沈林子可封漢壽縣伯,食邑六百戶。開國之制,率遵舊章。”
徐羨之遷尚書令、揚州刺史,加散騎常侍。進位司空、錄尚書事,常侍、刺史如故。羨之起布衣,又無術學,直以志力局度,一旦居
廊廟,朝野推服,鹹謂有宰臣之望。沉默寡言,不以憂喜見色。很善於下棋,觀戲常若未解,當世倍以此推之。
傅亮、
蔡廓常言:“徐公曉萬事,安異同。”
宋高祖不豫,加班劍三十人。
宮車晏駕,與中書令
傅亮、領軍將軍
謝晦、鎮北將軍
檀道濟同被顧命。宋少帝詔曰:“平理獄訟,政道所先。朕哀荒在疚,未堪親覽。司空、尚書令可率眾官月一決獄。”
宋少帝後失德,徐羨之等將要圖謀廢立之事,而廬陵王
劉義真輕動多過,不任四海,於是先廢黜劉義真,然後廢了少帝。當時時
謝晦為領軍將軍,以府舍內屋殘破應該整治,悉移家人出宅,聚將士於府內。鎮北將軍、南兗州刺史
檀道濟,先朝舊將,威服殿省,且有兵眾,召使入朝,告之以謀。事將發,
檀道濟入宿領軍府。中書舍人邢安泰、潘盛為內應,其日守關。
檀道濟領兵居前,羨之等繼其後,由東掖門雲龍門入,宿衛先受處分,莫有動者。先是帝於華林園為列肆,親自酤賣,又開瀆聚土,以像破崗,率左右唱呼引船為樂。是夕,寢於龍舟,在天淵池。兵士進殺二人,又傷帝指。扶帝出東閣,收璽綬。群臣拜辭,衛送故太子宮,遷於吳郡。侍中程道惠勸立第五皇弟義恭,羨之不許。遣使殺義真於新安,殺帝於吳縣。時為帝築宮未成,權居
金昌亭,帝突走出昌門,追者以門關擊之倒地,然後加害。
宋文帝即位,進羨之
司徒,余如故,改封
南平郡公,食邑四千戶,固讓加封。有司奏車駕依舊臨華林園聽訟,詔曰:“政刑多所未悉,可如先二公推訊。”
元嘉二年,徐羨之與左光祿大夫
傅亮上表歸政,曰:“臣聞元首司契,運樞成務;臣道代終,事盡宣翼。冕旒之道,理絕於上皇;拱己之事,不行於中古。故高宗不言,以三齡為斷;冢宰聽政,以再期為節。百王以降,罔或不然。陛下聖德紹興,負荷洪業,憶兆顒顒,思陶盛化。而聖旨謙挹,委成群司。自大禮告終,鑽燧三改,大明佇照,遠邇傾屬。臣等雖率誠屢聞,未能仰感,敢藉品物之情,謹因蒼生之志。伏願陛下遠存周文日昃之道,近思皇室締構之艱,時攬萬機,躬親朝政,廣辟四聰,博詢庶業,則雍熙可臻,有生幸甚。”文帝沒有同意。羨之等重奏曰:“近寫下情,言為心罄,奉被還詔,鑒許未回。豈惟愚臣,秉心有在,詢之朝野,人無異議。何者?形風四方,實系王德,一國之事,本之一人。雖世代不同,
時殊風異,至於主運臣贊,古今一揆。未有渾心委任,而休明可期,此之非宜,布自遐邇。臣等荷遇二世,休戚以均,情為國至,豈容順默。重披丹心,冒昧以請。”上猶辭。羨之等又固陳曰:“比表披陳,辭誠俱盡,詔旨沖遠,未垂聽納,三復屏營,伏增憂嘆。臣聞克隆先構,幹蠱之盛業;昧旦丕顯,帝王之高義。自皇宋創運,英聖有造,殷憂未闕,艱患仍纏。賴天命有底,聖明承業,時屯國故,猶在民心。泰山之安,未易可保,昏明隆替,系在聖躬。斯誠周詩夙興之辰,殷王待旦之日,豈得無為拱己,復玄古之風,逡巡虛挹,徇匹夫之事。伏願以宗廟為重,百姓為心,弘大業以嗣先軌,隆聖道以增前烈。愚瞽所獻,情盡於此。”文帝於是同意了。羨之仍遜位退還私第,兄子佩之及侍中程道惠、吳興太守王韶之等並謂非宜,敦勸甚苦,復奉詔
攝任。
元嘉三年正月,詔曰:“民生於三,事之如一,愛敬同極,豈惟名教,況乃施侔造物,義在加隆者乎!徐羨之、傅亮、謝晦,皆因緣之才,荷恩在昔,擢自無聞,超居要重,卵翼而長,未足以譬。永初之季,天禍橫流,大明傾曜,四海遏密,實受顧托,任同負圖。而不能竭其股肱,盡其心力,送往無復言之節,事居闕忠貞之效,將順靡記,匡救蔑聞,懷寵取容,順成失德。雖末因懼禍,以建大策,而逞其悖心,不畏不義。播遷之始,謀肆鴆毒,至止未幾,顯行怨殺,
窮凶極虐,荼酷備加,顛沛皁隸之手,告盡逆旅之館,都鄙哀愕,行路飲涕。故廬陵王英秀明遠,徽風夙播,魯衛之寄,朝野屬情。羨之等暴蔑求專,忌賢畏逼,造構貝錦,成此無端,罔蒙上,橫加流屏,矯誣朝旨,致茲禍害。寄以國命,而翦為仇讎,旬月之間,再肆鴆毒,痛感三靈,怨結人鬼。自書契以來,棄常安忍,反易天明,未有如斯之甚者也。昔子家從弒,鄭人致討;宋肥無辜,盪澤為戮。況逆亂倍於往釁,情痛深於國家,此而可容,孰不可忍!即宜誅殛,告謝存亡。而於時大事甫爾,異同紛結,匡國之勛實著,莫大之罪未彰。是以遠酌民心,近聽輿訟,雖欲討亂,慮或難圖,故忍戚含哀,懷恥累載。每念人生實難,情事未展,何嘗不顧影慟心,伏枕泣血。今逆臣之釁,彰暴遐邇,君子悲情,義徒思奮,家仇國恥,可得而雪,便命司寇,肅明典刑。晦據有上流,或不即罪,朕當親率六師,為其遏防。可遣中領軍到彥之即日電發,征北將軍檀道濟絡驛繼路,符衛軍府州以時收翦。已命征虜將軍劉粹斷其走伏。罪止元兇,余無所問。感惟永往,心情崩絕。氛霧既袪,庶幾治道。”
爾日,詔召徐羨之。行至西明門外,時
謝晦弟謝皭(子肖反)為黃門郎,正直,報
傅亮云:“殿內有異處分。”亮馳報羨之。徐羨之回還西州,乘內人問訊車出郭,步走至新林,入陶灶中自剄死,時年六十三。徐羨之初不應召,上遣中領軍
到彥之、右衛將軍
王華追討。徐羨之死,野人以告,載屍付
廷尉。初,羨之年少時,嘗有一人來,謂之曰:“我是汝祖。”羨之因起拜之。此人曰:“汝有貴相,而有大厄,可以錢二十八文埋宅四角,可以免災。過此可位極人臣。”後羨之隨親之縣,住在縣內,嘗出,而賊自後破縣;縣內人無免者,雞犬亦盡,唯羨之在外獲全。隨從兄履之為臨海樂安縣,嘗行經山中,見黑龍長丈余,頭有角,前兩足皆具,無後足,曳尾而行。及拜司空,守關將入,彗星晨見危南。又當拜時,雙鶴集太極東鴟尾鳴喚。
家族成員
父親:徐祚之,官至上虞縣令。
兒子:
徐喬之,尚宋高祖第六女富陽公主,官至竟陵王文學,喬之及弟徐乞奴從誅。
兄子:
徐佩之,輕薄好利,宋高祖以其姻戚,累加寵任,為丹陽尹,吳郡太守。
景平初,以徐羨之秉權,頗豫政事。與
王韶之、程道惠、中書舍人邢安泰、潘盛相結黨羽。時
謝晦久病,連灸,不堪見客。徐佩之等疑其託疾有異圖,與王韶之、稱道惠同載詣傅亮,稱徐羨之意,欲令傅亮作詔誅之。傅亮答以為:“己等三人,同受顧命,豈可相殘戮!若諸君果行此事,便當角巾步出掖門耳。”徐佩之等乃止。徐羨之既誅,太祖
劉義隆特宥佩之,免官而已。其年冬,
徐佩之又結殿中監茅亨謀反,並告前寧州刺史
應襲,以茅亨為兗州,應襲為豫州。茅亨密以聞,應襲亦告司徒
王弘。徐佩之聚黨百餘人,殺牛犒賜,條牒時人,並相署置,期明年正會,於殿中作亂。未及數日,收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