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尹的形成
西晉丹陽郡
①建鄴縣,本秣陵,孫氏改為
建業。武帝平吳,以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北為
建業,改業為鄴。
③丹楊縣,丹楊山多赤柳,在西也。
⑤永世縣
⑨於湖縣
⑩蕪湖縣
⑾江乘縣
定都建康,改丹陽尹
地方官名,為
東晉南朝之京畿長官。東晉南朝五朝皆定都於建康(今江蘇南京),建康隸於原
丹陽郡。
為提高京都地位,顯天子之尊,參照
兩漢京兆、
河南尹故事,
晉元帝太興元年(318年)改丹陽太守(丹陽郡長官)為丹陽尹,領八縣,戶四萬一千一十,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四十一。職掌相當於郡太守,但參與朝議。
註:《晉書》雲“元帝渡江,建都揚州,改丹陽太守為尹”。
東晉丹陽郡
析出
永世縣,划進
義興郡。《晉書》:又以周創義討
石冰,割吳興之陽羨並
長城縣之北鄉置義鄉、國山、臨津並陽羨四縣,又分丹陽之永世(永世縣)置平陵及永世,凡六縣,立
義興郡,以表紀之功,並屬揚州。
歷任丹陽尹
東晉南朝
丹陽尹作為京畿地方長官,地位關鍵、特殊,其職掌以執掌軍權、掌治民政、薦舉任用與掌刑政訴訟為主,並參預朝政,選任則無定製,大體以"親信"任之,而任免權往往把握在秉實權、執大政者手中。就人選情況而言,南人任丹陽尹者遠少於北人,並以高門與宗室為主,任免變更頻仍,大多任期短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