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本

宋本

宋本[元](公元一二八一年至一三三四年)字誠夫,大都人。生於元世祖至元十八年,卒於惠宗元統二年,年五十四歲。自幼穎拔。稍長,讀書窮日夜,句探字索,必通貫乃已。至治元年(公元一三二一年)策士,賜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泰定元年,(公元一三二四年)除監察御史,以敢言稱。

基本介紹

  • 本名宋本
  • 字號:誠夫
  • 出生時間:公元1281年
  • 去世時間:公元1334年
人物簡介,史籍記載,

人物簡介

元統二年,累轉為集賢學士,兼國子祭酒。是年,卒於官,謚正獻。本善為古文辭,峻潔刻厲。著有至治集四十卷,《元史本傳》行於世。

史籍記載

宋本,字誠夫,大都人。自幼穎拔異群兒,既成童,聚經史窮日夜讀之,句探字索,必通貫乃已。嘗從父禎官江陵,江陵王奎文,明性命義理之學,本往質所得,造詣日深。善為古文,辭必己出,峻潔刻厲,多微辭。年四十,始還燕。至治元年,策天下士於廷,本為第一人,賜進士及第,授翰林修撰。泰定元年春,除監察御史,首言:“逆賊鐵失等雖伏誅,其黨樞密副使阿散,身親弒逆,以告變得不死,竄嶺南,乞早正天討。”國制,范黃金為太廟神主,仁宗室盜竟竊去,本言:“在法,民間失盜,捕之違期不獲猶治罪,太常失典守,及在京應捕官,皆當罷去。”又言:“中書宰執,日趨禁中,固寵苟安,兼旬不至中堂,壅滯機務,乞戒飭臣僚,自非入宿衛日,必詣所署治事。”皆不報。逾月,調國子監丞。夏,風烈地震,有旨集百官雜議弭災之道。時宿衛士自北方來者,復遣歸,乃百十為群,剽劫殺人桓州道中。既逮捕,旭滅傑奏釋之。蒙古千戶使京師,宿邸中,適民間朱甲妻女車過邸門,千戶悅之,並從者奪以入,朱泣訴於中書,旭滅傑庇不問。本適與議,本復抗言:“鐵失餘黨未誅,仁廟神主盜未得,桓州盜未治,朱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憤天怨,災異之見,職此之由。”辭氣激奮,眾皆聳聽。冬,移兵部員外郎。二年,轉中書左司都事。會議招撫溪洞民,故將李牢山之子嘗假兵部尚書,從諸王帥兵征鬱林州徭民,李在道納妾,留不進,兵敗歸,樞密副使王卜鄰吉台言:“李平徭有功,當遷官。”本言;“李棄軍娶妾,逗撓軍期,宜亟置諸法,況可官邪!”王色沮,乃不敢言。
旭滅傑死,左丞相倒剌沙當國得君,與平章政事烏伯都剌,皆西域人,西域富賈以其國異石名曰瓓者來獻,其估巨萬,或未酬其直;諸嘗有過,為司憲褫官,或有出其門下者。三年冬,烏伯都剌自禁中出,至政事堂,集宰執僚佐,命左司員外郎胡彝以詔稿示本,乃以星孛地震赦天下,仍命中書酬累朝所獻諸物之直,擢用自英廟至今為憲台奪官者。本讀竟,白曰:“今警災異,而畏獻物未酬直者憤怨,此有司細故,形諸王言,必貽笑天下。司憲褫有罪者官,世祖成憲也,今上即位,累詔法世祖,今擢用之,是廢成憲而反汗前詔也,後復有邪佞贓穢者,將治之邪?置不問邪?”宰執聞本言,相視嘆息罷去。明日,宣詔竟,本遂稱疾不出。
四年春,遷禮部郎中。天曆元年冬,升吏部侍郎。二年,改禮部侍郎。是年,文宗開奎章閣,置藝文監,檢校書籍,超大監。至順元年,進奎章閣學士院供奉學士。二年冬,出為河東廉訪副使,將行,擢禮部尚書。三年冬,寧宗崩,順帝未至,皇太后在興聖宮,正旦,議循故事,行朝賀禮,本言:“宜上表興聖宮,廢大明殿朝賀。”眾是而從之。元統元年,兼經筵官,冬,拜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不拜,復留為奎章閣學士院承制學士,仍兼經筵官。二年夏,轉集賢直學士,兼國子祭酒,兼經筵如故。是年冬十一月二十五日卒,年五十四。階官自承務郎十轉至太中大夫。
本性高抗不屈,持論堅正,制行純白,不可乾以私,而篤朋友之義,堅若金鐵,人有片善,稱道不少置,尤以植立斯文自任。知貢舉,取進士滿百人額;為讀卷官,增第一甲為三人。父官南中,貧,賣宅以去。,居官清慎自持,饘粥至不給。本未弱冠,聚徒以養親,殆二十年,歷仕通顯,猶僦屋以居。及卒,非賻贈幾不能給棺斂,執紼者近二千人,皆縉紳大夫、門生故吏及國子諸生,未嘗有一雜賓,時人榮之。本所著有《至治集》四十卷,行於世。謚正獻。
弟褧,字顯夫,登泰定元年進士第,授校書郎,累官至翰林直學士,諡文清。褧嘗為監察御史,於朝廷政事,多所建明。其文學與本齊名,人稱之曰二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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