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陵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

黃陵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是行使人事、勞動管理和社會保障職能的行政執法部門,正科級建制,隸屬於縣政府。下設社會保險經辦中心、就業管理局2個正科級建制單位,勞動爭議仲裁辦、勞動監察大隊、人才交流中心(退休幹部管理)、職業介紹所等5個副科級建制單位,城區勞動保障事務所、店頭勞動保障事務所、店頭勞務站等三個股級建制單位,共9個單位。局機關內設6個股室,即政秘股、幹部管理股、勞動關係監察股、社會保障股、科乾職改股、工資福利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陵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
  • 定義:行使人事、勞動管理和社會保障職能的行政執法部門
  • 隸屬於:縣政府
  • 正科級建制單:保險經辦中心、就業管理局
單位名稱,領導班子,機構設定,工作職能,人員編制,本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辦事指南,

單位名稱


黃陵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

領導班子


局 長:范拴龍
書記:孫曉勇
副 局 長:白延軍 李平江
工會主席:李小倩

機構設定

縣人事勞動局是行使人事、勞動管理和社會保障職能的行政執法部門,正科級建制,隸屬於縣政府。下設社會保險經辦中心、就業管理局2個紙朵微備正科級建制單位,勞動爭議仲裁辦、勞動監察大隊、人才交流中心(退休幹部管理)、職業介紹所等5個副科級建制單位,城區勞動保障事務所、店頭勞動保障事務所、店頭勞務站等三個股級建制單位,共9個單位。局機關內設6個股室,即政秘股、幹部管理股、勞動關係監察股、社會保障股、科乾職改股、工資福利股。

工作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工作管理辦法,編制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境燥乘;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依據《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依法對全縣國家公務員實施綜合管理;代政府承辦政府系列領導任免手續;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負責中、高級人才選拔和管理,指導農村鄉土人才的開發工作;負責營職以下軍轉幹部安置及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負責縣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及提前離崗的審批;組織實施縣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分配政策;綜合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與退休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的管理工作;執行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負責勞動力鑑定、工傷評定、傷亡定性、因病喪失工作能力的鑑定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統計、國家公務員信息統計和工資年報工作;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貫徹執行人才流動的政策法規,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加強人事代理和人才市場體系建設,依據政策制定人才市場管理規劃;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管理勞動力市場,制定縣勞動力市場的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執行企業下崗(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相關政項市跨策;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管理規劃,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督察、檢查、指導勞務輸出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引進國外智力的各項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計畫,負責全縣引智項目的徵集、篩選、申報、洽談及執行工作,引進推廣國外智煉淋循力成果;組織實施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失業、醫療和企業人員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地墊頌政策,監督檢查基金收繳、支付、管理工作;負責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執行機關、事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負責店匪汗局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和組織實施,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執行人事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建立和完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制度,依法處理人事勞動挨晚爭議案件;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人事勞動政策、法規行為,依法進行監察,辦理縣級企事業單位用人的勞動契約鑑證手續;負責全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宣傳、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工作;監督指導事業單位職工、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的管理,協調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綜合管理各類人事勞動培訓教育工作。指導公務員的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業知識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各類人事考試。

人員編制

單位設公務員崗位14個,實有工作人員17人。其中,14名公務員,2名諮詢員,1名工勤人員;17人中除1名公務員為女性外,其餘16人均為男性;1人為在職研究生學歷,16人為本科學歷。

本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

辦事指南

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為方便辦事民眾,設綜合辦公室、勞務大廳、社會保險經辦大廳集中辦理業務。其中綜合辦公室辦理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的日常事務。勞務大廳辦理就業和再就業的相關業務,社會保險經辦大廳辦理各類社會保險的日常業務。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業務在勞動爭議仲裁辦公室辦理,勞動關係方面的業務由勞動監察大隊辦理,人事代理和人才交流方面的業務在人才交流中心辦理。

人員編制

單位設公務員崗位14個,實有工作人員17人。其中,14名公務員,2名諮詢員,1名工勤人員;17人中除1名公務員為女性外,其餘16人均為男性;1人為在職研究生學歷,16人為本科學歷。

本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

辦事指南

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為方便辦事民眾,設綜合辦公室、勞務大廳、社會保險經辦大廳集中辦理業務。其中綜合辦公室辦理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的日常事務。勞務大廳辦理就業和再就業的相關業務,社會保險經辦大廳辦理各類社會保險的日常業務。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業務在勞動爭議仲裁辦公室辦理,勞動關係方面的業務由勞動監察大隊辦理,人事代理和人才交流方面的業務在人才交流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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