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城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涼城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地方行政部門,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涼城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Liangcheng personnel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實質:社會保障局
  • 計畫內容: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畫
職能說明,機構設定,

職能說明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和縣委、縣政府有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全縣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辦法等,並負責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對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研究制定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定改革的實施方案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縣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參與機構編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3、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負責全縣公務員制度的推行、建立和完善及公務員制度入軌後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公務員考試錄用、年度考核、職務升降、職務任免、獎懲、培訓教育、工資福利、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工作,加強公務員管理和公務員隊伍建設。
4、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審核、審批備案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專業技術評審和申報工作,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與意見,並組織實施。加強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工作,培育和指導人才市場建設。
5、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進行指導和協調。承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離退休人員審批管理,負責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登記的申報和審查工作;綜合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
6、負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爭議的仲裁工作,接待、處理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來信、來訪。
7、按照國家、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規、條例、代表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權;研究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政策和措施;規劃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按照國家、自治區關於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貫徹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落實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依法查處無故拖欠和剋扣工資的企業,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8、制訂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實施辦法;對社保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保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訂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
9、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人事股、工資福利股、勞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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