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黃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障等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領導機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情況,

領導機構

局 長、黨委書記:范栓龍
黨委副書記: 孫曉勇
副 局 長:白延軍 李平江 李建國(兼)
工會主席:李曉倩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管理辦法,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標準化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加強人事代理和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 擬訂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計畫,負責全縣引智項目的徵集、篩選、申報、洽談及執行工作,引進推廣國外智力成果。
(四) 依據《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依法對全縣各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者實施綜合管理;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的方案和授權,積極配合做好公務員的招錄工作;負責公務員的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五) 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負責初、中、高級人才選拔和管理,知道農村鄉土人才的開發工作。
(六) 負責營職一下軍轉幹部安置及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的方案蛇授權,負責組織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及提前離退崗的審批。
(七) 組織實施全縣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分配政策。綜合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與退休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的管理工作;執行行業工資收入調解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負責勞動力鑑定、工傷評定、傷亡定性及因病喪失工作能力的鑑定;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統計、國家公務員信息統計和工資年報工作。
(八) 組織實施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失業、醫療,企業人員工傷、生育、城鎮居民醫療和城鄉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監督檢查基金收繳、支付、管理工作;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九) 負責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的組織實施,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 擬訂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督察、檢查、知道勞務輸出工作;執行認識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建立和完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制度,依法處理人事勞動爭議案件;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法律、法規行為進行依法監察;辦理縣級企事業單位用人的勞動契約和聘用契約的鑑證手續。
(十一) 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監督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二) 全面貫徹落實《就業促進發》及其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執行企業下崗(失業)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先關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擬訂職業介紹機構管理規劃。
(十三)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培訓,勞動就業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辦各類人事考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2、工資福利股。3、幹部管理股。4、專業技術管理股。5、社會保障股。6、勞動關係監察股。7、綜合(業務)培訓股。

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情況

局下屬8個事業單位,其中:社會保險經辦中心、就業管理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中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退休幹部管理所)、勞動監察大隊6個正科級建制單位;職業介紹所、黃陵縣勞動保障事務所(“黃陵縣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辦公室”) 2個副科級建制單位。全系統副科級以上領導27人,幹部職工172人(其中正式120人,協管員37人,公益性崗位6人,臨時人員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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