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十三五”期間老年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秘〔2017〕46號)中明確提出“以擴大老年教育供給為重點,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質量為目的,加快健全體系,創新體制機制,整合社會資源,激發社會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現代化水平,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進一步實現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努力開創安徽老年教育發展新局面,促進安徽教育事業和老齡事業全面發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構建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2018-2020年)行動計畫的通知》(皖政辦〔2018〕6號)提出“健全標準體系。從老年人自理能力、養老服務形式、服務、管理等方面,加快我省養老服務地方標準的研製。”截止2019年,中國國家、行業、安徽省均無相關標準出台,《養老機構老年教育服務規範》急需制定。
編制進程
2019年12月,安徽樂年健康養老產業有限公司匯同合肥市民政局、廬陽區民政局、合肥斯坦德爾德標準化管理有限公司,組織成立了標準起草小組,召開了首次起草小組工作會議。會上介紹了任務來源,並討論了標準制定的總體思路、確定標準制定計畫,明確標準起草的目的、意義及基本框架;確定標準工作組的單位與人員名單,確保在技能、知識、質量保證、溝通等方面全力滿足工作的各項需求。
為了真實、詳盡的了解安徽省養老機構老年教育服務的發展情況,2019年12月中下旬,安徽樂年健康養老產業有限公司組建調研小組前往部分地市養老機構開展實地調研,了解現階段養老機構的工作開展情況,力求調研樣本具有公平性和代表性,標準起草小組根據調研結果完成標準的第一稿。
為了廣泛了解安徽省內養老機構對養老機構老年教育服務標準制定的建議,安徽樂年健康養老產業有限公司於2020年1月2日召開座談會,匯同了合肥市民政局、合肥斯坦德爾德標準化管理有限公司、銅陵樂年長者之家等機構,就養老機構老年教育服務規範的框架、內容等方面進行了深入討論,會後根據討論的結果形成了標準的第二稿。
此後,標準起草小組分別於2020年2月20日、3月26日組織各參與起草單位等單位的專家、專業人員召開標準研討會,提出地標修改的建議和意見,並經反覆修改,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1年1月25日,地方標準《養老機構老年教育服務規範》(DB34/T 3884-2021)由安徽樂年健康養老產業有限公司提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民政廳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2月25日,地方標準《養老機構老年教育服務規範》(DB34/T 3884-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樂年健康養老產業有限公司、合肥廬陽樂年長者之家、亳州市健康養生產業研究院、合肥市民政局、合肥斯坦德爾德標準化管理有限公司、廬陽區民政局、合肥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三休養所、合肥高新區蜀麓社區服務中心。
主要起草人:崔崢、賀冉冉、朱麗君、張茹、劉慶春、瞿偉、桂丹、李宏、劉璐、陳瑩瑩、李偉、王平、劉軍、李舒娟。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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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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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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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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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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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務宗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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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務內容及質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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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務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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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務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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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評價與改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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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養老機構老年教育服務規範》(DB34/T 3884-2021)確立了養老機構老年教育的基本要求,並規定了養老機構老年教育服務的內容、流程、評價與改進。該標準適用於養老機構內老年教育活動。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實施後,建議由相關領導部門聯合組織各級相關部門及全省範圍內的養老機構的開展學習研討活動,積極推動標準實施和套用。
意義價值
《養老機構老年教育服務規範》(DB34/T 3884-2021)是推進行業標準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和必要前提,有利於規範養老機構開展老年教育服務,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規範服務行為,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