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要求,科學有效推動浙江省國土綠化高質量發展,推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浙江省政府辦公廳
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分為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三個部分,明確了最佳化重點區域綠化布局、推進城鄉人居品質提升、合理安排綠化用地空間、科學提升國土綠化質量、規範開展綠化項目建設、實施國土綠化標誌性工程和提升國土綠化數字治理能力等七項主要任務。
《實施意見》提出,在穩定區域森林面積基礎上,要最佳化綠化空間布局,指明浙東沿海、浙西山區、浙南山區、浙北平原、浙中盆地重點發展方向。要因地制宜選擇樹種,科學選擇綠化苗木,科學開展綠化設計,加強新造幼林地撫育管護,完善綠化後期養護管護措施。要實施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千萬畝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和松材線蟲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堅行動,開展林業固碳增匯試點建設,加強森林資源保護,提升災害防控能力。
《實施意見》明確,要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統籌落實綠化空間,科學劃定綠化用地,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推進國土應綠盡綠。國家投資或以國家投資為主的綠化項目要編制項目實施方案與作業設計(含綠化設計方案),綠化項目主管部門要完善項目建設設計、施工、驗收全過程閉環管理機制。明確建設國土綠化套用場景,推進造林綠化、重大項目、資金管理落地上圖,加強省域空間治理數位化平台協同,提升國土綠化精準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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