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科學綠化實施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綠化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出台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科學綠化實施意見
  • 屬性:意見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內容,實施意見,

內容

到2025年,全區森林覆蓋率達到23.5%,森林蓄積量達到15.5億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定在45%,草原生物量和生物多樣性持續增加;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650萬畝、水土流失治理750萬畝;林木良種使用率達到70%;森林火災受害率降低到0.9‰以下,草原火災受害率降低到3‰以下;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4‰以內,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率達到30%以上。
實施意見提出,科學編制國土綠化規劃、科學安排綠化用地、科學利用水資源、科學選擇綠化樹種草種、規範開展國土綠化設計施工、統籌推進城鄉綠化、加大重點區域國土綠化力度、鞏固國土綠化建設成果、開展生態綜合監測評價。
實施意見明確,以政府投資為主的綠化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規範編製作業設計或綠化方案,嚴格按照批覆的內容組織施工。綠化工程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作業設計或綠化方案的用地、用水、用種苗和技術措施等進行合理性評價,嚴格審核審批並監督實施。對社會普遍關心且政府主導的重大國土綠化工程項目,特別是生態脆弱區域的生態修復工程項目,當地政府要組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林草等部門及相關領域專家開展科學論證,論證通過後方可實施。要合理選擇綠化樹種草種,提倡採用《內蒙古自治區主要鄉土樹種名錄》所列鄉土樹種營造混交林。
實施意見提出,堅持人工修復與自然恢復相結合,以自然恢復為主,著力提高林草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立足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產生活環境的需求,統籌考慮生態合理性和經濟可行性,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科學布局國土綠化空間,合理劃定國土綠化用地,節儉務實開展國土綠化。以水定綠、量水而行,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荒則荒,喬灌草、造封飛、帶網片相結合,構建健康穩定的生態系統。

實施意見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全面推進國土綠化工作,在祖國北疆構築起萬里綠色長城,築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強化質量監管,完善政策機制,全面推行林長制,科學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有效增強生態系統功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促進生態環境改善,為建設美麗內蒙古提供保障。
(二)工作原則。
——堅持保護優先,綜合治理。遵循自然生態系統內在規律和特點,堅持人工修復與自然恢復相結合,以自然恢復為主,全面保護、綜合治理,著力提高林草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
——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立足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產生活環境的需求,統籌考慮生態合理性和經濟可行性,堅持與國家重大戰略規劃相銜接,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科學布局國土綠化空間,合理劃定國土綠化用地,節儉務實開展國土綠化。
——堅持以水定綠,分類施策。尊重自然規律、植物生長規律、水資源分布規律和承載力、生物多樣性規律,以水定綠、量水而行,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荒則荒,喬灌草、造封飛、帶網片相結合,構建健康穩定的生態系統。
——堅持改革創新,完善機制。強化行政推動、部門聯動、社會參與機制,形成導向明確、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科學綠化新格局。
二、主要目標
(三)近期目標。到2025年,全區森林覆蓋率達到23.5%,森林蓄積量達到15.5億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定在45%,草原生物量和生物多樣性持續增加;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積2650萬畝,水土流失治理面積750萬畝;林木良種使用率達到70%;森林火災受害率降低到0.9‰以下,草原火災受害率降低到3‰以下;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4‰以內,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率達到30%以上。森林草原質量和生態系統功能得到明顯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顯著增強,林草生態系統碳匯增量穩步提升。
(四)遠期目標。到203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25%,森林蓄積量達到17億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定在45%以上;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積7950萬畝,水土流失治理面積2750萬畝;森林火災受害率降低到0.8‰以下,草原火災受害率降低到2.5‰以下;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3.5‰以內,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率達到35%以上。全區森林草原生態系統狀況實現根本好轉,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明顯增強,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穩固。
、主要任務
(五)科學編制國土綠化規劃。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內蒙古自治區構築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規劃(2021-2035年)》,科學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林草保護髮展、水土保持、城鄉綠化、通道綠化等國土綠化專項規劃,合理確定規劃範圍、綠化目標任務,與同級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實現多規合一,統籌推進重點區域綠化和城鄉綠化一體化。要加強對綠化相關規劃實施的檢查和督促落實,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規劃,不得擅自改變綠化用地面積、性質和用途。城市綠化規劃要滿足城市健康、安全、宜居的要求,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體、歷史文化遺址,合理設定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附屬綠地和區域綠地。
(六)科學安排綠化用地。圍繞國土綠化目標任務,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和國土空間規劃,綜合考慮土地利用結構、水資源條件、土地適宜性等因素,科學劃定和合理安排國土綠化用地,落地上圖,實行精細化管理。以宜林宜草的荒山荒地荒灘荒沙、荒廢和受損山體以及“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退化林地草地等為主開展國土綠化。鼓勵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最佳化農田防護林網體系,因害設防建設和修復農田防護林。結合城市更新,系統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通過拆違建綠、見縫插綠、破硬建綠、邊角植綠、身邊增綠、留白增綠等方式,加大社區公園、小區遊園、“口袋”公園、城市綠道建設力度,增加城市綠地。鼓勵依法合規在公路、鐵路、河渠兩側,湖泊水庫周邊和工礦園區、部隊駐地等開展綠化,提升綠化美化水平。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嚴禁開山造地、填湖綠化,嚴禁在河湖管理範圍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確需占用的,必須依法依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七)科學利用水資源。充分考慮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資源的時空分布和承載能力,堅持以水定綠、量水而行,宜綠則綠、宜荒則荒,科學恢復林草植被。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乾旱半乾旱和極端乾旱地區,要組織水利、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林草等相關部門開展國土綠化規划水資源論證。以雨養、節水為導向,以恢復灌草植被為主,推廣喬灌草結合的綠化模式,大力使用抗旱性強、養護成本低的樹種草種。推廣集水節水造林種草技術,提倡低密度造林育林,合理利用天然降水和城市中水、礦區疏乾水,防止過度用水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統籌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綠化用水,適度有序開展城鎮周邊節水綠化。加強幹旱半乾旱和極端乾旱區人工增雨作業,提高國土綠化成效。
(八)科學選擇綠化樹種草種。根據自然地理氣候條件、樹種草種生物學特性以及生產生活生態實際需要,合理選擇綠化樹種草種。國土綠化優先使用耐乾旱、低耗水的鄉土樹種草種,審慎引進和使用外來樹種草種。提倡採用《內蒙古自治區主要鄉土樹種名錄》所列鄉土樹種,營造樹種多樣化的混交林。黃河重點生態區要優先選用抗逆性強、根系發達、固土保水能力強、耐鹽鹼、防護性能好的樹種草種。北方防沙帶要優先選用耐乾旱、耐瘠薄、抗風沙的深根性灌木樹種草種。東北森林帶要優先選用生長快、附加值高、抗病蟲害能力強且自然壽命長的優良用材樹種。城鎮周邊綠化要把民眾健康因素放在首位,嚴禁選用易致人體過敏的樹種草種。加強林草良種基地和採種基地建設,加大鄉土樹種草種選育力度,提倡就近育苗就近栽植,提高優良種苗使用率。
(九)規範開展國土綠化設計施工。以政府投資為主的綠化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規範編製作業設計或綠化方案,嚴格按照批覆的內容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綠化工程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作業設計或綠化方案的用地、用水、用種苗和技術措施等進行合理性評價,嚴格審核審批並監督實施。對社會普遍關心且政府主導的重大國土綠化工程項目,特別是生態脆弱區域的生態修復工程項目,當地人民政府要組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林草等部門及相關領域專家開展科學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論證通過後方可實施。加強綠化施工管理,實行全過程監管,充分保護原生植被、野生動物棲息地、珍稀植物等,嚴禁大面積毀壞表土、全墾整地綠化,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
(十)統籌推進城鄉綠化。充分利用城鄉廢棄地、邊角地、房前屋後、閒散地等見縫插綠,鼓勵發展立體綠化,實現應綠盡綠。增強城鄉綠地系統性、協同性,實現城鄉綠地連線貫通。提升城鄉綠地生態功能,有效發揮綠地服務居民休閒遊憩、體育健身、防災避險等綜合功能。加大城鄉公園綠地建設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園體系。加大楊柳飛絮、致敏花粉等防治研究和治理力度,提升城鄉居民綠色宜居感受。持續開展園林城市、園林縣城、森林城市、森林鄉鎮等創建活動,鼓勵農村牧區“四旁”種植珍貴鄉土樹種,建設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尊重自然規律,反對片面追求景觀化,杜絕行政命令瞎指揮,嚴禁“大樹進城”、反季節種植和過度密植等急功近利行為,嚴禁脫離實際、鋪張浪費、勞民傷財搞綠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嚴禁侵占城鎮公園綠地和移植採伐古樹名木。
(十一)加大重點區域國土綠化力度。按照《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內蒙古自治區構築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規劃(2021-2035年)》布局的重點區域,因地制宜確定生態保護修複方式,穩步推進國土綠化,以重點區域突破帶動全域治理。黃河重點生態區要加強封山育林育草,推進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建設和小流域綜合治理,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修復高質量發展。北方防沙帶要加大封禁保護力度,建設以灌草為主、喬灌草合理搭配的林草植被,建設沙漠鎖邊防風固沙體系,遏制沙漠擴展,增強荒漠生態系統穩定性。東北森林帶要加大天然林保護修復力度,精準提升森林質量,構建穩定高效多功能的林草生態系統。
(十二)鞏固國土綠化建設成果。加強對未成林造林地的封育撫育管護和補植補造,建立完善綠化後期養護管護制度和資金投入機制,將未成林地的後期管護納入生態護林員管護範圍,提高成活率和成林率。穩步有序開展退耕還林還草,落實退耕還林還草相關政策,做好退耕地塊的土地用途變更和不動產變更登記,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加大中幼林撫育、灌木林平茬復壯、退化林修復和低質低效林改造力度,最佳化森林結構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態系統質量、穩定性和碳匯能力。完善森林經營制度,國有森林經營單位按照批覆的森林經營方案,科學規範開展森林經營活動。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堅決防範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發生。開展健康森林建設,增強美國白蛾、紅脂大小蠹、光肩星天牛、松材線蟲病、紅火蟻等有害生物災害預警防控能力。嚴格保護修復古樹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對古樹名木實行掛牌保護,對病弱古樹名木要及時搶救復壯。加強林地草地用途管制管理,嚴厲打擊亂砍濫伐林木、非法開墾、非法侵占林地草地等違法行為。
(十三)開展生態綜合監測評價。充分運用自然資源調查、林草資源監測及年度更新成果,全面監測林草資源狀況變化,實施動態管理,提升國土綠化狀況監測信息化精準化水平,構建天空地一體化綜合監測評價體系。國土綠化任務和成果要落到山頭地塊、落到圖斑、落到資料庫,實行精細化管理。因地制宜設定國土綠化成效評價指標,制定自治區國土綠化成效評價辦法,科學評價國土綠化成效。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21〕4號),按照“黨政同責、分級負責”原則,建立五級林長制組織體系,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為國土綠化、資源保護建立起長效責任體系。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配合。要加強統籌協調,細化部門職責分工,各司其職,明確領導幹部保護髮展森林草原資源目標責任,切實履行科學綠化主體責任,努力做到責任領導明確、責任部門明確、工作任務明確,為全區開展科學綠化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十五)完善政策機制。各地區要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安排一定比例的國土綠化經費,多渠道籌措資金,最佳化投資結構,保障國土綠化資金投入。鼓勵採取先造後補、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國土綠化投入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國家及自治區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資金扶持,積極引導社會資本依法依規參與林草生態保護修復。鼓勵金融機構創設適合林草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強化金融支持。擴大草原政策性保險試點範圍,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林草保護建設基金,參與森林草原保護修復。制定完善全區森林草原生態系統碳匯行動方案,探索適應區情的林草碳匯開發和交易模式,通過碳匯交易促進企業積極開展國土綠化。加快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體系,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
(十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對集中連片開展國土綠化、生態修復且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經營主體,可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影響生態效益前提下,依法辦理用地審批和供地手續後,將一定的治理面積用於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相關產業開發。完善林木採伐管理政策,優先保障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林分更新改造等採伐需求,促進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和災害防控。放活人工商品林自主經營,規模經營的人工商品林可單獨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統一納入年度採伐限額管理。完善落實草原承包經營制度,明確所有權、使用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規範草原經營權流轉,壓實責任主體,持續改善草原生態狀況。
(十七)強化科技支撐。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領域科技創新,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基礎研究和技術攻關。組織實施林草科技推廣項目,強化實用技術推廣,提高成果轉化率。充分發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術優勢,加大合作力度,提高科技支撐能力。加強重要鄉土樹種草種資源收集保護、開發利用、種苗繁育等關鍵技術和設施設備研發力度。推進鹽鹼地、石質山地、廢棄礦山、流動半流動沙地等困難立地造林綠化技術攻關,遴選儲備、推廣一批實用的生態保護修復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最佳化完善國土綠化技術標準體系,制定修訂相關科學綠化技術標準,規範科學綠化行為,不斷提升國土綠化的科技含量。
(十八)嚴格監督獎懲。各地區要加強對科學綠化的檢查監督,對科學綠化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背科學規律和民眾意願搞綠化的行為,要及時制止糾正。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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